社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方案(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社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方案(全文)

 

 社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 方案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纳入属地联防联控统一要求。机构工作人员要遵照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每日开展体温监测,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对服务对象要及时了解其前期相关生活情况,如有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有疑似感染症状情况,暂不提供服务。

 1.为老场所服务。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可不停止服务,但要严格做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消毒、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暂停培训、讲座、娱乐等聚集性活动,并通过张贴“场所码”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防控。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的街镇,可根据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采取临时性关闭等措施。日间照护中心、老年活动室、睦邻点暂停服务。

 2.老年助餐服务。社区长者食堂和老年助餐服务点暂停堂食。社区长者食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保留外送和外带服务,满足有刚需的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对因疫情管控,送餐服务组织不能进入社区开展送餐服务的,区民政部门协调街镇,帮助做好对接工作,通过居村委工作人员、志愿者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将餐食送到老年人家中。

 3.养老服务补贴居家上门服务。各区要确保刚需老年人服务到位,服务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对非刚需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相关区、街镇要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暂停服

 务。对暂停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要指导为其提供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主动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联系,做好老年人生活自理、服药等事项的提示。

 4.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等原因而暂时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社区重点关怀对象,区民政部门协调所在街镇、居村委,安排楼组长、志愿者等提供上门关爱服务,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对于在封控社区中的独居、高龄、行动不便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要发挥“老伙伴”志愿者、社区养老顾问的作用,增加关爱频次,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其身体状况,纾解其焦虑恐慌情绪。要依托本区“为老服务一键通”等应急救援平台,加强主动关爱,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居家老年人的生活、配药、就医等需求,并第一时间反馈其所在的居村委,提请帮助解决问题。

 三、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强化老年人服务保障。各区民政局要特别关注养老机构内老人就医和用药问题,协调辖区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资源,主动送医送药上门,尽可能减少老年人外出就医存在的感染风险。指导养老机构安排老年人通过视频等方式与家属沟通,安抚老人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

 息、规律生活,做好心理疏导。

 2.做好机构支持保障。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依托本区联防联控机制,为养老机构物资供应、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提供支持保障。

 3.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工作提示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人员掌握最新政策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消除老年人及市民疑虑和误解。

 4.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区要着眼疫情期间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和迅速处置,认真梳理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重要环节和重点流程,结合实际制定并及时更新防控预案。预案中要明确组织指挥机制、现场应急处置机制和保障措施,特别是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时的外送、排查、隔离、消杀、服务、返院等环节,确保人员、物资、场所保障到位,指挥顺畅、响应迅速、处置有序。市民政局要加强对各区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及时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协同处置。

 5.坚持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建立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格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处置并向市民政局报告相关处置情况,严禁瞒报、迟报、不报;落实好每日疫情防控零报

 告制度,每日 20 点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当日防控情况和养老机构核酸检测情况。

 6.开展督查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暗访,通过云监管、抽查机构出入口视频、查阅登记本等方式检查养老机构人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令整改。各区民政部门要深入一线监督检查,现场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7.积极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各区民政部门要协助养老服务机构申请金融扶持,落实惠民惠业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出台扶持措施。市、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切实关心关爱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帮助工作人员解决好后顾之忧,做好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爱心项目支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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