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0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通知》(国工资发[2008]20号)精神,现将我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预下达给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甘肃省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甘肃省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0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 (草案))的通知》(国工资发[2008]20号)精神,现将我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预下达给你们,请按预下达计划及早安排用地计划。待国士资源部正式计划下达后再做适当调整。
一、正确理解土地利用计划分解的原则和依据。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是在全面分析2007年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前提下,根据各市(州)土地资源禀赋条件、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与人口、产业、资金集聚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相匹配,按照从一类严从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安排。
二、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明确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各地要深入学习国发[2006]31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第37号令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新要求和新变化。在强化计划对用地审批调控的同时,加强计划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
三、统筹安排上地利用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地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现为指导,在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建设用地需要,促进行业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为民生工程用地提供保障,推动和谐性会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项用地,统等城乡协调发展。
四、强化实施管理,确保土地利用计划有效执行。各地要强化计划的实施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凡不符合规划、没有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要加强对建设用地结构方向调控,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禁止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供他,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同时,要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计划规模内。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台帐管理制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第37号令的有关规定,统一口径,认真做好台帐登记,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并于3、6、9月20日前报送本季度计划执行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开展计划执行情况年中检查,实施计划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调控土地供应,保证计划有效执行。
五、切实做好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制度,将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计划执行的执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超计划批地用地、农用地转用征用后供地率低、耕地减少过快、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造成土地利用计划执行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计划执行较好、完成占补平衡任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突出、空心村和砖瓦窑整治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各地要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监测和变更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为计划评估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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