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活性炭再生项目环评报告表【精选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废活性炭再生项目环评报告表【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废活性炭再生项目环评报告表【精选推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废活性炭再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废活性炭再生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莱阳市峨嵋路 1 号 地理坐标 E120.641°,N36.973°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20 施工工期 10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

 5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山东省莱阳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关于对山东省莱阳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环审[2018]12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莱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17年12月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山东省莱阳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8 年 3 月 6 日,莱阳新材料产业园取得了《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山东省莱阳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环审[2018]12 号)。

 1、规划范围 东至海河路、莱穴路,西至珠江路、长江路,南至荆山路,北至北环路,规划面积为 13.03 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2 2017-2025 年,本次规划基准年为 2016 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 年。

 3、产业定位 园区产业定位为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和高端专用化学品。

 4、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托化工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三大集群”的发展路径,将莱阳新材料产业园发展为特色突出、环保安全、效益显著、开放先进的国内领先的创新型智慧化工园区。

 (2)产业发展目标 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为重点领域,打造三大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3)经济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规划项目全部完成后,实现新增总投资(含基础设施)可达 500 亿元,年销售收入可达 1000 亿元,年税收可达 70 亿元。园区产业升级效果将在“十三五”期末初步显现,到“十四五”期末实现。

 5、规划布局 莱阳新材料产业园区按照产业类型及用地功能,可划分为六大功能区,具体包括:新材料产业区、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区、新能源化学品产业区、化工装备产业区、预留发展区及限制发展区。其中,限制发展区内不再新建产业项目,实行永久性保护。

 此外,园区还规划设置物流仓储区一处,位于园区中部、邻近园区主要对外道路,以布置仓库、罐区及物流项目为主。

 6、行业准入 表 1 莱阳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准入基本条件 类别 环境准入条件 产业导向 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入区企业应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2)》中鼓励类产业和允许类产业。

 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

 3、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 号)。

 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

 4、符合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定位、用地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清单。

 规划选址 1、选址符合《莱阳市环境功能区划》。

 2、选址符合产业园区规划。

 清洁生产 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 85%以上。

 环境保 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

 3 护 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

 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产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

 5、建设项目新增烟粉尘总量、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实现倍量削减替代。

 6、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建构筑物高度 入区项目建构筑物高度符合莱阳军用机场净空区高度限制要求。

 表 2 莱阳新材料产业园禁止准入项目负面清单 序号 类别 1 规划和规划环评中禁止发展的项目 2 新建影响山东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生态功能的项目 3 新增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4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5 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6 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 3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化品项目(除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和搬迁入园项目外)

 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 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 9 食品制造企业 10 再生铅项目 11 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12 焦化项目 13 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一)新建锅炉;(二)20 蒸吨/小时以下的锅炉 14 玻璃生产线项目(不包括技术改造项目)

 15 粘土砖、粘土瓦项目 16 鱼粉加工项目 17 石材加工项目 18 印染项目 19 钢渣磁选项目 20 污染物不能集中处置的木炭加工项目 21 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 22 土法冶炼项目 23 石棉制品项目(不包括循环利用项目) )

 表 3

 莱阳新材料产业园禁止准入行业负面清单 序号 类别及代码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1 A 农、林、牧、渔业 所有 所有 所有 2 B 采矿业 所有 所有 所有 3 C 制造业 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3 核燃料加工 所有 4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 所有 所有

 4 业 5 30 非金属矿物制造业 30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所有 7 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所有 7 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所有 8 304 玻璃制品 所有 9 30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所有 10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所有 所有 11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所有 所有 注: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相关类别及代码划分 7、空间管制 表 4 莱阳新材料产业园空间管制内容 类别 名称 面积 (公顷)

 具体范围 管控要求 禁止开发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18.2 主要分布于园区中南侧 基本农田调整出规划范围之前,禁止开发 限制开发区 南部限制发展区 204.4 分布于产业园区南侧,与规划中限制发展区范围一致 禁止新建项目 七星河及周围防护绿地 24.2 分布于产业园区七星河水域与周围防护绿地 禁止开展与七星河防护无关的活动 公共设施用地 23.28 产业园区中南侧 1、合理规划布局区块内商业、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餐饮、汽修等服务设施项目布局。

 2、禁止发展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一类工业项目数量和规模,禁止开展畜禽养殖活动。

 3、推进城市绿廊建设,改善居住环境。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24 本项目位于莱阳市峨嵋路 1 号,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不位于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及行业中,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山东省莱阳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环审[2018]12 号)要求。

 5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 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20 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可知,本项目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中(七)节能环保新能源下:14、“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烟台市产业政策。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属于国家、地方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 (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莱阳市峨嵋路 1 号,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

 (2)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中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可知,项目距离最近的烟台莱阳五龙河-沐浴水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SD-06-B1-008 为 4.5km,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

 (3)与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 根据《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为:东至龙旺庄街道办事处东边界、西至市域边界、南至照旺庄镇南边界,北至沐浴水库上游。包括冯格庄、古柳、城厢、龙旺庄 4 个街道办事处和照旺庄镇全部行政辖区及河洛镇、沐浴店镇、谭格庄镇、柏林庄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共计487.70km 2 。

 城市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为加快工业发展步伐,努力建设外向型工业强市,组建食品、机械、化工、服装四大集团,形成全市工业的支柱。功能定位为建设外向型工业基地和胶东半岛中部区域的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莱阳规划总体区域布局为:构筑一个现代化的地域中心和与中心相配套的三级城镇体系,建设三片不同优势的经济区,形成二条产业聚集带,实施二大生态工程。构筑一个现代化的地域中心是指突出市区的对外“门户”和“窗口”作用,集中四大集团的总部设在市区,加速第三产业的发展,建设集中的大市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三级村镇体系是市区、重点镇(含中心镇)、一般镇。三片不同类型的经济区:莱北特色林果协调区;莱中综合开发区;莱南养殖、矿业加工区。二条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带:东西向沿 204 国道、南北向沿城北 209 省道和城南的莱穴路形成二条产业聚集带,沿 204 国道以二、三产业为主,沿 209省道和莱穴路以种植业和矿业加工为主,作用是东西推进、南北辐射带动全市经济发展。二大生态工程是指荒山绿化工程、“退城进园”工程。

 项目位于莱阳市西部的莱阳新材料产业园内,不在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拟建项目区域为工业用地,不违背《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3、本项目与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

 7 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

 本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建成后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相关内容,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

 4、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5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内容 本项目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中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可知,项目距离最近的烟台莱阳五龙河-沐浴水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06-B1-008为4.5km,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2020年莱阳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12mg/m 3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0.022mg/m 3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0.061mg/m 3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0.042mg/m 3 ,一氧化碳年均浓度1.8mg/m 3 ,臭氧年均浓度0.146mg/m 3 ,除细颗粒物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全市主要河流基本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自来水等资源消耗,为外购,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负面清单 ①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 “ 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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