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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报批稿)
项目名称:工贸有限公司大地石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工贸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内容 ................................................................................................................................. 14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22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37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61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74 七、结论......................................................................................................................................... 77
附件: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投资备案证 附件4: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 附件5:原项目批复 附件6:原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7:原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8:扩大矿区范围征求意见 附件9: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的说明 附件10:项目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附件11: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情况表 附件12:成交确认书 附件13: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 附件14:
内审单及工作进度一览表 附件15:项目技术评估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附件16:专家意见修改对照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原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新老矿区矿界范围图 附图6: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7: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图 附图8:项目与牛栏江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9:云南省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 附图 10:与毛家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图 附图 11:土地利用类型及植被分布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工贸有限公司大地石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205-530326-04-01-960123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杰 联系方式 4671 建设地点 云南 省 曲靖 市 会泽 县 雨碌乡 小铺村委会蒋家大地 地理坐标 (103 度 36 分 52.15 秒,26 度 26 分 30.83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土砂石开采 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用地面积(m 2 )
66400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205-530326-04-01-960123 总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25.6 环保投资占比(%)
1.77 施工工期 1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2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判定 本项目为土砂石开采及加工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目录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于2022年5月6日取得了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530326-04-01-960123,详见附件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会泽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中的改造升级类矿山,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件中“云南省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建筑用石料类(饰面用除外)改建、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 t/a,露天开采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本项目改造升级后开采规模为70万 t/a,服务年限13年,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二 、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 性 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生态区属于Ⅲ4-4 牛栏江、南盘江上游岩溶山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特征地貌以石灰岩山原为主,大部分地区的年降雨量在 1000-1200 毫米,主要植被类型为云南松林,生长较差。主要土壤类型为黄棕壤和红壤。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土地垦殖过度、森林退化严重,生态环境敏感性:石漠化高中度敏感土壤侵蚀中毒敏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牛栏江、南盘江上游岩溶地区水源涵养,下游高山峡谷地区的水土保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为严格退耕还林,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森林的数量和质量。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生态破坏。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扩建后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对生态影响较小;项目产
3 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项目占地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矿区内生态功能将逐渐恢复。因此,项目的建设不违反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确定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总体上符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
三 、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判定 《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第七章第二节 主要矿产资源开发与布局中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注重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针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行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本环评已提出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可大量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四 、与非煤矿 山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2015 年 5 月 29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 号),项目与云政发[2015]38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表1-1
项目与云政发[2015]38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云政发[2015]38号内容 本项目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产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低于《云南省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规定的; 建 筑 用 石 料类(饰面用除外)新建、改建、扩建最小开采规模≥30万吨/年 开采规模为70万吨/年。
符合 露 天 开 采 矿山 最 低 服 务年限6年 项目可开采矿区范围服务年限为13年。
符合 与铁路、高等级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项目周边无铁路、高等级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符合
4 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矿山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与周边毗邻的采矿权间距不满足涉及规范规定保留安全间距要求的; 路等重要设施;矿山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周边无毗邻的采矿权,周边满足涉及规范规定保留安全间距要求。
位于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坐在地等区域,以及位于重要城镇、城市面山的; 项目不涉及所述区域。
符合 露天采石(砂)场矿界与村庄距离小于500米,矿界与矿界之间安全距离小于300米,2个以上(含2个)露天采石(砂)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难以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本文印发之前已经取得合法探矿权的除外)
项目矿界与最近的村庄背水沟村的直线距离为790m,项目矿界外300m无其他矿区存在。项目矿区能够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且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等参数符合矿山安全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项目周围可视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经过。
符合 五 、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基本要求符合性判定具体见下表。
表 表1-2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分析 序号 规范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置粉尘,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GBZ2.1-2007的规定。应对输送系统、生产线、料库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做好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必须冲洗,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本项目露天采区使用使用雾炮机降尘,钻孔使用布袋收尘器;破碎加工及筛分设备设置在彩钢瓦防尘大棚内,仅保留进出料口;另外在二破、打砂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及引风管,将二破及打砂环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生产大棚内设置1套喷雾洒水装置,破碎、筛分、打砂工段进行洒水降尘;项目原料堆场建设于彩钢瓦防尘大棚内,同时在棚内安装有洒水喷头,铲装料过程中洒水降尘;设计在排土场下方修建挡土墙,排土场裸露地表用防风抑尘网进行覆盖,根据天气不定期对排土场采取洒水车洒水降尘;通过对场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定期符合
5 对场地路面清扫、洒水,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篷布并限制车速,以减少道路扬尘。
2 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拟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经预测采场工业厂界噪声达标。
符合 3 矿区绿化应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矿山在开采区及周边荒坡地带,采取边开采,边植树、种草等环境绿化措施,保持区域生态环境条件的平衡。
符合 4 应对已闭库的矿山及排土场进行复垦及绿化,矿区专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绿化带。
项目建成后,及时对临时损坏、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矿山服役期满后,采空区表面翻耕覆土,植树造林;在主体建筑物周围以及场地内植被稀疏或遭到扰动破坏的地方采取植树、种花草等绿化方式,提高土壤的抗侵蚀能力。
符合 5 应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利用开发方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度不宜大于15m。
项目采场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对矿区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进行开采。
符合 6 干法生产应配备高效除尘设备,并保持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湿法生产应配置泥粉和水分离、废水处理和循环使用系统。
破碎站设置在彩钢瓦封闭车间内,仅保留进出料口,在二破、打砂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及引风管,将二破及打砂环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生产大棚内设置1套喷雾洒水装置,破碎、筛分、打砂工段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
符合 7 生产加工车间的产尘点要封闭,有利于形成负压除尘;皮带运输系统廊道应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散。
生产加工车间设置在彩钢瓦防尘大棚内,仅留车辆进出口,二破、打砂工段产尘节点设置有集气罩,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输送皮带上方安装有洒水喷头,生产过程中洒水降尘。
符合 8 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强振的设备,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布置,控制噪声传播。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采取减震垫等措施。
符合
6 9 砂石骨料成品堆棚(库)应地面硬化,分类或分仓储存。
本项目设置成品堆棚,密闭结构,一侧留门,场地硬化。
符合 10 砂石骨料产品短途汽车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交通等法律规定。中长途转运时,应配置规模适宜、环保、安全措施完善的中转料场。
项目运营期,矿石运输至破碎加工区运输距离较短,定期对矿区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成品外运车辆要求物料不超过车辆四周并加盖篷布、车辆出场之前,清扫车轮,并对车轮进行喷水湿润。
符合 11 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要求。剥离表土后,砂石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要求;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96.5%。
符合 12 矿区及厂区应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和集水池,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应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项目露天采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排土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