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4篇

篇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落实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5篇范文)

  第一篇:关于落实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同志带队集中督导检查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人力社保公共服务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一)科室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宣传解读培训到位。本科室业务政策较多,且纷繁复杂,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职称、岗位设置、职员制改革等相关业务政策,并紧密与工作融会贯通,且及时掌握和学习最新政策,并做好宣传讲解。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文件规定要求,工作期间本科室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举止文明规范、工作精力集中效率高,不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玩忽职守等现象。

  (三)我们在办理日常业务工作中,一切“以人为本”,设身处地为办事人员着想,并结合政策文件要求,尽量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各类证明材料,采取“一次性告知”的工作方式,尽量让办事人员缩短办事时限,并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及时整理科室业务流程,日益规范业务办理手续,一切向着“简便、快捷、高效”的方向努力。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于涉及到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等重要文件通知,我们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目前没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业务政策学习。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强化政策学习的深度、广度,并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继续加强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科室纪律,并引导科室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精神境界,以崇高的理想服务群众,加强政风行风的自查和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及时整改。

  (三)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第二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汇报20180720黄陵县自来水公司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为不断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我公司根据黄政办发[2018]35号关于印发《黄陵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15号关于印发《黄陵县2018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县纪委《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察情况通报》,现将我公司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赵文胜同志担任,营销科长刘利峰、办公室魏峰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具体由刘利峰负责组织协调各入驻企业供水报装相关工作。

  (二)注重活动实效。积极发挥供水企业对外服务职能,着重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拓宽服务方式、加强水质检测、管网巡查、设备检修、供水安全、加强供水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严格执行市、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杜绝任何违规收费或摊派、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服务共八个方面,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高标准高效率的用水保障,切实供水服务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做出公开承诺。对外公开办理流程,优化简化办理程序,结合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在活动中当先锋做表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政策宣传。按照县经发局营商环境办公室要求,公司在4月26、5月22日、6月19日、6月28日先后四次由副经理赵文胜、营销科长刘利峰会同县统计局、经发局深入样本企业县信用联社、石油公司、黄帝文化园区、轩辕投资有限公司、黄陵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回访,回访过程中,向企业联系人讲解了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和营商环境企业调查表填写规范,并对相关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进行了确认。

  (五)持续优化办理事项。一是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将县城办理接水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供水的前置事项,将供水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供水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三是整合供水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我公司目前再在开通微信支付平台,8月底有望实现客户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等服务模式,同时对入驻企业落实“不指定”原则,企业用户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虽然我公司在优化营商环境供水环节方面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需要在审批效率、报装服务企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健全运行机制。我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根据县上整体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供水报装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效衔接。

  2、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政务

  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牢固树立企业服务宗旨意识。增强为企业服务观念,做到心里装着企业,行动走进企业,始终把企业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企业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办好各项相关工作。一切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切实做到权力企业所用,利为企业所谋,情为企业所系。

  2018年7月20日

  第三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

  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

  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第四十五条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

  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

  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

  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

  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

  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

  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第七十四条

  省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八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

  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八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非常欢迎和感谢市考核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为方便各位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现在我把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为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我区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整顿等几个方面入手,全力推动审批服务、涉企收费和检查、中介组织清理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年初经济工作会后,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门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组织,健全机制。我区充实调整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明确区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党风政风监察室为牵头部门,分别牵头做好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清理中介组织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工作实效。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入企联合会审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为企业服务专项治理、权力清单公开制度等集中整治活动,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

  一步优化。三项重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优化审批服务工作

  一是完成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去年9月份,由区编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府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区政府57个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97省市下放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322项,行政处罚2876行政强制197项,行政征收44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48项,行政奖励34项,行政监督240他权力186项。今年3月10日,以区政府文件(**发?2015?3号)进行公布,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月份,由区编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全区40个部门共梳理主要职责330条、厘清部门职责边界144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30条、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47条。今年7月23日,以区政府文件(**发?2015?16号)进行公布,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8月22日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编制和的通知》(**编办发?2015?11号),明确编制内容和范围、原则要求和时间安排。为确保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的规范性、有效性,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业务培训会,向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编制工作的人

  员详细讲解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

  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截至目前,全区所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已编制完成,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为健全目录管理制度,搞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或变更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搞好衔接落实,实时更新目录信息。截止目前,共承接上级下放至区级部门审批事项34项,对应上级部门取消事项31项,各部门(单位)都已落实到位。四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由重视事前审批转为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我区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政办字?2015?34号),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程序等内容,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取消的审批事项、承接下放的事项,督促部门(单位)积极出台相应监管制度,逐项编制具体的监管方案,搞好后续监管工作。同时,将监督举报电话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区各部门、单位都已制定了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五是是积极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区政务中心已进驻部门(单位)21个,窗口35个。已进驻的审批服务项目全部在大厅办理,各窗口均有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凡进入中心的收费项目全部在中心收取。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办事效率提速50%以上,全年办理

  审批服务事项10692多件,现已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二、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的要求,今年以来,由物价部门牵头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一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国家、省市明令取消和暂停的,予以取消和暂停;凡国家、省市有上下限幅度的收费标准一律执行下限标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开展了“价格服务面对面活动”,主动送价格政策到企业、基层。组成专门工作组,宣传涉企收费政策,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单位意见建议,受理企业咨询举报。二是严格涉企社会团体会费收取标准。由

  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涉企社会团体只准收取合理会费,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三是密切配合抓好监管。严格实行涉企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由物价、财政、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涉企执收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从9月份开始,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项目不公开、政策不透明、标准不落实,擅自多收费、乱收费的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同时,畅通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渠道,更新完善了两级价格举报中心,接入国家价格举报网络,配齐配强了价格举报机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登录价格举报平台或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服务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并及时受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为打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入企检查联合会审制度,严格入企检查审批,坚决取消可查可不查、无检查依据的入企检查。今年以来批准的入企检查单位减少到只有区国税局、区住建局2税局按照省市局关于对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实际,拟选47家企业进行检查,并报送了检查计划,实际检14家,如期报送了检查情况汇报。区住建局下属单位xx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报送了入企征收污水处理费的申请,申请检查9家,实际检查9家,按时间要求如期报送了入企收费情况回复。经过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控制涉企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清理中介组织工作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中介机构防治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我区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四个到位”,从9月1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全面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中介机构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开展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工作。由区编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行政审批前置服

  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工作。凡是区直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证明、审查报告、培训、设施设计、咨询等。二是部门联动,严格审核。由区编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审核组,联合办公、集中审核,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对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逐项逐条审核与反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市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x政办字?2015?x号)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凡未列入通用目录相对应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列入清单;凡不属于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列入清单。9月份编制完成《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清理出15直部门的3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43个部门(单位)零报告。三是全面公开公示。印发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x政发?2015?x号),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四、积极引进中介组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引进涉及企业“六评一审”的中介组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入驻的中介组织设置了窗口,并在窗口显要位置摆放了桌牌,公布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业务范围。

  今年以来,我区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

  距。在此,恳请考核组各位领导为我们留下宝贵指导意见,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快捷、高效、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

  第五篇: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为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根据***《关于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查的通知》的精

  神,结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分工要求,现汇报如下:

  一、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许可前置申报材料。

  根据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区属企业);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许可。取消没有法规依据或者与行政审批无关的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申请报告或申请书的,简化为“申请表”;合并内容相似的申报材料。

  二是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做到优质高效服务。严格对照《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共包括水利、农林牧渔、公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类(不涉及土建的)及其他共六类行业,共60个项目类别,确保把行政审批清理到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批程序简化到位。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严格按照承诺审批时限办理,确保把审批时间压缩到位。需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事项,及时转呈,主动为服务单位牵线搭桥,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无偿服务。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

  四、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鼓励重点项目建设。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向上级申请环境容量指标;积极协助投资方和招商引资单位到省、市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虽然我局的在营商环境中的环保方面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不够宽松,审批效率、服务企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健全运行机制。行政许可办公室要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

  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2)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篇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5篇汇编

  【篇一】XX县人民政府: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

  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XX县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

  《XX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

  根据5月17日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贵州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

  业。

  (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

  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XX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

  现已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省、市、县投资投诉热线。

  二、工作亮点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

  在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区)第34位,比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个县(自治县、区)中排第5位,比上升1位。

  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三、存在问题(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

  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加强。

  地方保护主义和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信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

  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

  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致企业“两头跑”现象;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

  存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

  (三)政务服务不便捷。

  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

  (四)公共服务不完善。

  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量不高;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务不透明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针对省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

  (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

  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启动迎接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

  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集中办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

  (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

  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

  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

  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

  确保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八)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

  给予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享受相同的服务。

  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和继续培养本地企业家对家乡的深爱情感,解决更多就业问题。

  (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

  严格执行《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07月24日

  【篇二】据《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下半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1月,我城区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城区在“放管服”改革中权力下放、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工商登记、信息共享、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分析和查找问题原因,逐项整改落实。

  2.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5月,根据XX市“放管服”改革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我城区及时印发文件,建立月报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并按照“放管服”文件要求报送各领域的成功、典型、创新做法,截至7月底已报送12篇信息。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根据《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5月至6月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青秀区高质量发展集中走访服务活动,共走访企业311家,其中房地产企业38家,工业企业16家,建筑业企业50家,服务业企业7家,商贸业企业193家,基本建设项目7个。

  通过走访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改善和提高的共有145家,占走访服务企业的46.62%。

  此次走访服务共收集到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76条,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扶持、行政业务、市场环境等四个方面。

  (五)加强宣传为青秀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保障青秀区委宣传部组织XX电视台、XX晚报、XX电台等市级媒体多形式正面宣传城区行政审批业务全面提速。

  XX晚报于6月27日在14版《青秀周刊》专栏刊发文章《青秀工商质监局审批业务全面提速》;XX电台在“XX手机台”APP上发布文章《青秀区这个地方,市民办证一个工作日办结》,并于6月27日在电台广播《今早报》与《焕然一新早高峰》栏目播出;XX电视台7月22日在《XX新闻》栏目播出《青秀区:工商质监审批业务当日事当日毕》。

  三、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困难和

  问题(一)取得的成效1.主动走访服务企业。

  走访城区房地产业38家、工业16家、建筑业50家、批发业71家、零售业62家、住宿业25家、餐饮业25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切实为企业解决经营上的问题和困难。

  2.严格落实文件规定。

  根据《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7月1日起,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

  自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

  3.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进一步解决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等阻碍企业发展难题,降低企业融资负担。

  城区财政局按照自治区、XX市关于给予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文件精神,根据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增加额作为基数,按0.6%的比例拨付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给金融机构用于增加信贷资产减值准备。

  1月财政局共拨付1.75万元至两家金融公司,分别是:XX市达利行小额贷款公司(小企业贷款余额为小企业贷款余额1006.79万元,为1251.5万元,新增244.71万元)实拨风险补偿金1.47万元。

  从融资效果看,用较少的支出,扩大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

  款的扶持,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市场资源向小企业倾斜的作用,小企业融资难的营商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发现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1.城市交通管理问题。

  如XX壮族自治区地质印刷厂房门口道路狭小且经常堵车,导致运输原材料的货车出入不便;云景山语城项目附近路网不健全,土方清运困难;华丰城项目附近市政道路未完善,三岸收费站坡度坍塌影响工程进度。

  2.政策扶持问题。

  如XX市海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润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半闲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反映融资难、资金回笼慢、资金流转困难的问题,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

  3.行政审批问题。

  如XX华盛集团XX东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内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都为处于劳动改造阶段的人员,纳税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希望能与税务部门协调,简化公司纳税程序;XXXX市参皇养殖有限公司肉鸡销售往外省时需要开检疫证,开具此证的手续比较麻烦,希望能够简化办证手续。

  四、对落实自治区系列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一)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力。

  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地区需重点引进的企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急需引进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优

  惠。

  (二)加大对企业、项目建设财政支持力度。

  由于财力限制,工业园区项目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偏小,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能给予工业发展配套资金用于补助园区内各类工业实体企业,切实降低实体企业建设成本。

  (三)强化服务企业各项工作。

  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办证程序;建设企业品牌宣传平台,给予本地品牌宣传优惠。

  (四)加强项目用地保障。

  加大对产业园区工业建设用地指标等各项支持,以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五)加大力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目前申请融资担保项目的企业数量偏少,财政资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建议扩大融资担保相关政策的覆盖面,同时,积极扩宽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六)加强城市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建设,加强车辆流转协调;加快地铁建设,给予地铁沿线受影响商铺适量补贴。

  【篇三】区政府办:根据《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的通知》(XX府办函〔工作计划(一)加强

  人员意识和能力培养。

  要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度与执行力,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三)积极探索和完善复议与应诉工作机制。

  配强配齐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复议与应诉工作任务。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区分局7月22日

  【篇四】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关于报送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情况报告的函》(防发改综合函〔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6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3项,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7项。

  经测算,市本级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380万元。

  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减负政策:一是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是自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

  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四是自7月1日起,取消公路路产补偿费中的增设道口费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费两个收费项目。

  2.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专项工作。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共清理规范工作全市共清理审查72个部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金额约为14948.67万元。

  3.全面清查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

  对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绝缴纳,并可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二是以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对已调整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变更,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检查整治力度,强化价格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12358举报电话等举报网络平台建设,形成强有力的价格监督体系,并逐步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价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价格行政管理工作,保证严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将各部门的收费行为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4.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自治区清理收费的相关文件规定,动态调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减免到位,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二)为公平营商创条件方面1.加大价格监督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行,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

  (1)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审

  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加强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促使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要求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着力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坚持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避免价格检查中的随意性。

  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价格信用建设。

  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函〔降低企业大宗用水价格要明显见效的目标要求。

  我局结合实际,充分已挥职能作用,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预计落实电价和燃气两降价政策,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亿元以上。

  再次,主动作为,疏导价格矛盾,切实降低工业大宗用水价格。

  1、执行上级文件,降低用电生产经营成本。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丰水期水电上网电价、增量电量

  部分免收基本电费、降低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免收新增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着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夏天用电高丰期鼓励居民增加使用丰水期电量,第一阶梯电量增加60千瓦时,减轻居民用电电费。

  (1)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12月1日起取消临时费。

  二是从1月1日起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费用。

  三是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需量缴纳电费。

  四是调整电价分类结构。

  五是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

  (2)从4月1日起,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农产品冷链物流低谷时段用电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12月1日起,临时用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用。

  从1月1日起,免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费用。

  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自4月1日起,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并调整电力分类结构,将我区电网销售电价、配输电价表中,大工业也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同时,逐步取消优待类电价,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2.降低管道燃气价格。

  3月26日,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降低0.16元/m3,第一阶梯价格,由3.21元/m3降低为3.05元/m3;第二阶梯价格,由3.85元/m3降低为3.66元/m3;第三阶梯价格,由4.82元/m3降低为4.575元/m3。

  非居民用气由现行的最高不超过4.17元/m3降低为3.90元/m3后,具体价格仍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3.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积极推进竞争一口价政策;对9种物品实行运价优惠,对煤炭运价吨公里下调0.01元,按要求将铁路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制成公示栏对外公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取消征收护路联防费和大宗货物综合物流服务费;对选择铁路运输的零散快运货物实行运价动态调整;继续执行国家、自治区整车鲜活农产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我市的港口、防城区、上思县三个高速收费站均按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开通了停车电子收费业务;继续执行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广西北部湾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

  4.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

  根据市政府“项目提速年”多渠道降低要素成本,在今年在降低企业大宗用水价格方面要明显见成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供、用水双方的价格矛盾,通过深入调研与多次协商,协调广西XX北投有限水务公司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用水,从5月1日起

  降价0.03元/m3。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供水成本的跟踪监审,改革水价定价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协商定价,切实降低工业园区大工业用水价格。

  二、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行,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

  (一)强化反行政垄断执法。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广西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要点,积极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行政垄断案件,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为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加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结合节日消费热点确定检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研究探索放开商品价格和新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效方法,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三)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完善价格举报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查办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持续高压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

  为,净化市场环境。

  (四)着力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机制,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市场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坚持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避免价格检查中的随意性。

  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价格信用建设。

  (五)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整治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依法查处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价格行为监管;开展小区物业和停车收费等热点行业价格监管,结合价格举报投诉热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出有利于监管的意见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提升行政效能服务水平。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相关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六个一”、以及“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事项压缩办结时限的具体要求,继续梳理完善调定价格工作机制和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执行网上办事的规定。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网上办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推进网上办事纵深发展,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逐步实现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事通办、一次办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增强透明度,达到利企便民目标。

  (三)探讨和实行“容缺受理”,助力“最多跑一次”。

  针对那些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暂时性容忍”办理,要求办理群众或企业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

  有效化解“资料齐全”和“最多跑一次”之间的矛盾,消除工作人员以材料不齐为借口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进行权力寻租的空间,让“最多跑一次”更好得以实现,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

  (四)加强沟通与宣传。

  拓宽群众、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物价部门子网站开辟宣传专栏、通过新闻媒体和建立物价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政策、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时宣传价格工作、解读价格政策,了解群众和企业的诉求,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价格费查询、晒价比价、价格维权、价格公共服务等服务。

  群众和企业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就可以查询到价格部门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查询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重要价

  格信息。

  四、存在问题(一)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存在较大的困难。

  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后,CPI上涨幅度较大。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防政办发〔12月1日零时起,我市8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同步调整了部份医疗服务价格导致医疗保健类价格指数出现了大幅上涨(其中:1月-5月同比分别上涨11.2%、11.0%、11.0%、11.1%和10.7%),拉高了CPI0.9个百分点,严重影响我市CPI调控目标的完成。

  另一方面房租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居住类价格自今年5月份起环比大幅上涨7.5%,同比上涨8.5%,拉动CPI上涨1.6个百分点。

  (二)缺乏依法降低、取消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定价权限在国家和自治区层面,我市只能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没有权限取消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垄断现象难以管控。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性收费,由于在定价权开放管理之前,就已经有垄断市场的行为,定价权开放管理后,垄断经营,随吊价的问题时有发生。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及建议(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

  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以及相关价格指数变化,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预报。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围绕经济发展,立足市情,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确保完成我市价格调控目标。

  (二)合理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1.降低用电成本。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多措并举,降低一般工商业电

篇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查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查报告范?模板  引导语:下?是yjbys?编为您收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作总结的范?,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篇?:优化营商环境?查报告范?模板  实施“三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是我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突破?和?作重点。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进?步转变机关?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政?为,提?机关?作效能;进?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建设,增强政府的执??和公信?;进?步强化公务员依法?政、执政为民的信念,增强?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提?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和?平,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等??,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实施“三项制度”,是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管理体制改?的有效途径。  为全?贯彻落实《云南政府关于省级政府部门及州市?政负责?问责办法》(云政发[20xx]16号)、《云南政府关于在全省?政机关推?服务承诺制?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xx]11号)、《普洱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负责?问责暂?办法》(普政发[20xx]64号)和《××县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负责?问责暂?办法》(景政发[20xx]23号)?件精神,切实推进我镇试?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领导班?“?把?”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的第?责任,负责?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作。把贯彻“三项制度”列?重要?作?程,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级抓?级、层层抓落实。并成?“三项制度”领导?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常业务?作。我镇按五个?法和步骤来实施“三项制度”:  ?认真制定?案,抓紧启动?作。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案和细则,把“三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实施?案或细则包括:实施“三项制度”应达到的?标;对社会和群众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  ?积极开展培训,实?全员学习。认真组织镇内?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学习和掌握“三项制度”的内容、精髓和规定,增强贯彻实施“三项制度”的?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制定“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作。要让?政机关公务员??熟知“三项制度”,??遵守“三项制度”,???觉执?“三项制度”。  三把握?作侧重点,稳步深?推进。“三项制度”作为?个有机整体,既相互联系,?相互区别,解决问题的侧重点不同。服务承诺制解决的是政府诚信问题,?问责任制解决的是办事责任问题,限时办结制解决的是?作效率问题。正确认识“三项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侧重点,克服薄弱环节,加强实施?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服务承诺制为抓?,逐步深?,推动?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四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在?政机关全?推?“三项制度”,是?项长期的?作任务。我镇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如:领导班?“?把?”承担起实施“三项制度”的第?责任;选准重点,以重点突破促落实;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等。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三项制度”,进?步提?“三项制度”的科学性和?命?,把“三项制度”实施?作不断推向前进,使之成为长效机制长期实?。  五扩?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三项制度”是?个机关与社会互动的过程。结合实施?作的进程,加?对“三项制度”?的和意义的宣传。充分运?条幅、宣传栏等设施,把实施“三项制度”的?案以及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告,并建设?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让社会各界和???民群众通晓“三项制度”,通晓机关职能,通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强化?民群众对?政机关实施“三项制度”的监督。  实施“三项制度”,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是?项艰巨的长期任务。让我们以学习贯彻党的?会精神为动?,进?步落实“三项制度”,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深?开展,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好?快发展、建设富裕?明和谐新东镇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篇?:优化营商环境?查报告范?模板

  20xx年,?为镇以“三个有利于”原则为指导,以转变职能、规范?为重点,从加强领导、强化服务、集中整治、信?建设四??着?,全民动员,多策并举,实现了经济发展环境的全?优化。  ?、主要做法?、主要做法

  (?)加强领导促优化。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命线”,是地区形象的总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的?个重要构成要素。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是?件事关全局的?事,是?项复杂的系统?程,因此,镇党委政府站在讲政治、讲?局的?度,专门成?了优化发展环境?作领导组,?、?把?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并建?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分?,层层落实,切实把优化环境?作抓紧、抓好。

  (?)强化服务促优化。当前社会中,环境建设的核?内容是服务。为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深?开展,新村镇紧紧抓住“优质服务”这个???,不断提升环境建设的层次,增强环境的竞争?。

  1、定期开展企业?访调研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开辟政府与企业的绿?通道,听取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困难,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

  2、充分发挥“证照代办中?”的服务职能,强化?站式办公和?条龙服务体系,确专?、专职负责为企业办理各种的证照,给企业吃上定?丸。今年落地的等?多家企业都是通过“证照代办中?”办理了?地、建设、环保等相关?续。

  3、实?领导分包项?制。对项?实?蹲点服务,驻地指导,指导?作在?线,发挥作?在?线,出现问题就地协调,现场解决。为项?建设从前期洽谈,选址征地、办理证照,直?开??产,全程提供“贴?服务”、“保姆式服务”,遇到特殊困难,镇党委书记、镇长都亲?参与解决,真正做到“宁愿我们千?万苦,不让客商?事为难”。为?持企业发展,镇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多?筹措资?近700万元为郑州科?沥青产品公司企业铺路架桥,改造线路,并出资为科?公司协调解决了建设初期的办公?房及办公?具;出资??万元搬迁了处于优越地理位置的镇敬?院,使众康医药公司顺利落地。真正把“吃亏就是解放思想,让利就是转变观念”落实到实处。

  4、快速、及时、?效解决企业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待企业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能独?解决的决不推脱,需要上级有关部门配合的及时协调、快速解决。相继为顺康兴?物?程公司解决了线路问题、为豫淇化纤公司解决了门前道路堆沙问题,为吉隆畜牧设备公司解决了围墙纠纷问题,为福华钢铁、科?公司解决了运输车辆被查扣问题等,赢得了企业的赞誉和信任。

  (三)教育整顿促优化。优化发展环境,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优化发展环境,需要全民都参与,上下齐努?。因此,教育整顿就显得尤为重要。

  1、开展全?位的素质教育。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主线,积极开展了“?明村组、?明家庭、?明公民”等群众性精神?明创建活动,在群众中开展讲?明、讲诚信、讲法制,关?环境,建设环境,维护环境的素质教育。另???,采取专题?授、电化教育和集中讨论等形式,在党员中?泛开展党的宗旨、党性观念和永葆先进性的教育,培养党员?部树?正确的世界观、??观和价值观。

  2、开展党员?部作风整顿。以?风评议活动、三评议两规范活动和“双千”?程为载体,通过学习教育、集中整顿、完善制度等措施加?党员?部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度。达到了规范党员?部?为,强化服务意识,转变?作作风的?的。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扰企业经营的?为。5?份,全镇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针对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局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为和横?乡?、强买强卖、堵路断电的“四霸”分?进?了集中整治。为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镇党委政府专门成?了治安巡逻?队,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并推?农村“?户联保”。  ?、主要成效?、主要成效

  (?)营造了氛围,树?了形象  通过?系列优化经济展环境的举措,全镇党员群众思想观念明显转变,“环境是?产?、环境是第?竞争点”和“??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新村形象”的理念正在树?;?部队伍中谋发展、抓项?、优环境的劲头在加?,?部作风明显好转,发展环境进?步优化,地区形象明显改善。

  (?)加快了项?建设  优良的发展环境加快了项?建设速度,今年新开?的11个建设项?中,科?公司、华扬纸业、羚锐制药?期?程等6个项?均实现了当年开?,当年投产,特别是郑州科?公司仅?了99天就建成了?个投资亿元的企业,创下了该跨国公司在国内建设的新记录。  三、存在问题:三、存在问题:  ?是对环境的认识还不到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部分?部群众对环境的认识还不够全?,层次还?较低,对优越环境的认识还停留在不偷、不抢,不到企业滋事,不?扰企业?产经营的层次上。招商引资?作中存在的重招商,轻服务相象还有待于进?步改善,对企业落地以后的服务?作还有缺陷。

    ?是还存在

  ?团体主义。部分?部群众还存在?团体主义,缺乏?局意识和牺牲精神。  三是社会治安还有待进?步改善。特别是偷盗现象还时有发?。  四是?些???产意识和陋习有待克服。强装强卸、揽?揽活,逢节遇庆,要钱要物现象还时有发?。  四、主要经验四、主要经验  环境建设牵涉到????,涉及到利益调整,是?项系统?程、社会?程。环境问题,根本是?的问题,因此环境建设必须坚持以?为本,以?为重、以?为先。

  (?)要靠全民素质创环境。?的素质是环境建设的决定因素。?的素质尤其是?部队伍的素质有多?,环境建设的?平就有多?。只有全民素质升位了,我们的环境建设才会有源、有本,才会?到渠成。

  (?)要靠?部责任管环境。抓环境建设,?先要强化领导?部的责任意识,把领导?部思想是否重视、规定是否执?、成效是否明显作为考核成绩和能?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环境建设责任制,实??把?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部?起抓,?级抓?级,层层抓落实,才能使发展环境有根本改善。

  (三)要靠长效机制建环境。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经济发展环境中的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抓环境建设,必须以转变作风、端正党风为重点,突出抓好监督机制的建?和落实,这是对?为和权?最有效的制约,也是搞好环境建设的?项根本性措施。

  (四)要靠动真碰硬治环境。环境建设是?个艰巨性、挑战性课题,必须下真??、下???,动真碰硬,刮?疗毒。?要措施硬,措施和规定必须铁、必须硬。?要督查硬。  督察必须坚持铁?孔、铁?肠、铁?腕,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敢于较真格,敢于硬碰硬。三要处理硬。对环境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打击,通过打击?批、震慑?批、教育?批,使环境建设深???。  五、下步打算:五、下步打算:  机遇选择环境,环境带来机遇。新村要抓机遇快发展,就必须把环境建设作为当务之急、当务之重的?事,下?步我们继续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项重要举措,尽?营造环境“洼地”,努?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重点做好“宣传”、“教育”、“整顿”、“打击”四个??的?作。“宣传”充分利?镇有线电视台、宣传车、简报等形式??宣传开展优化环境?作的重要意义,在全镇上下营造弘扬正?,抨击邪恶的浓厚氛围,形成强?的舆论攻势。

  “教育”就是要开展全?位的素质教育。把全民素质升位作为环境建设的重要?段,学习为先,教育为本,引导和教育全镇?民树?“??都是新村形象,事事关系发展环境”的观念,从点点滴滴做起,从?边?事做起,讲?明、讲诚信、讲法制,关?环境,建设环境,维护环境,真正集全民之智抓环境,举全镇之?创环境,最终形成环境建设的强?合?和“群体效应”。,“整顿”就是要继续加?党员?部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度。对责任?不强、作风浮漂、战??弱、?作严重失职、  影响较坏的党员?部,坚决硬起?腕,予以组织处理,使党员?部进?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在经济发展中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

  “打击”就是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扰企业经营的?为。要详查、细查、严查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谁的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到底,严格追究,严肃处理。

篇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

  自查报告的文章

  6篇,

  欢迎大家参照察阅!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监察。

  三是提高交通窗口服务水平。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见告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实做到方便公司、民众做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增强业务培训,不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看管。连续增强对全区

  11个渡口码头的监察和管理,增强对坐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停提高服务水平易行业形象。xx渡口被评为20xx年xx安全便利文明示范渡。

  二、存在困难

  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本

  都许多,特别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多数,上司才补贴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本不到位,工作的确难以展开。公路保养方面,局势严重,任务沉重,大批重型汽车驶入乡村公路,造成路面破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停增添,而保养资本没有相应增添,造成公路保养压力增大;乡村公路平时保养、大中修和水毁等紧迫状况投入大,资本难跟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依照审批局党组的要乞降一致部署,展开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以下:

  一、担当不足、不敢负责方面。少量状况下办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增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人情,能不提的就不提,存在好人主义。有时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详细制度的落实不够严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谨,工作时只求能否做了,不求做得利害。在工作中碰到繁琐、复杂

  的事情,有时会采纳躲避的方法,以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我力

  求找寻对策。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广阔,层次还不

  高。过多重视达成任务,而小看工作实效。

  观点滞后,创新意识不够。

  二、标准不高、能力不强方面。常常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眉目多忙于事务工作为原因,不可以自觉主动抽光阴学习,利用工作安闲和业余光阴学习也比较少。

  三、效率低下、工作不实方面。工作中常常是处于受命行事,落

  实任务,不可以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虑、提早展望、实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带给资料、当好顾问。特别是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并且时间紧、任务重时,常常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对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与领导的要求有相当差距。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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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有关状况报告以下

  :一、自查状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例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例与国家法律相反抗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照的审批、审察、投资限制、资格

  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益履职状况所有到位,不存

  在涉企项目同意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印,同意

  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察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存案变相成

  为行政允许的现象。

  审批服务窗口均依照三定方案正确执行职责,实

  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做事程序和标准公然透明,执行信

  息公然制、一次性见告制、首问负责制、服务许诺制、责任追查制和

  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委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挡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公司、外处公司

  进入当地市场的各样现象。

  基础设备建设项目招招标和政府采买项目

  招标所有做到公然、公正,均实现各种市场主体公正竞争。

  (四)无政府侵犯公司财富的行为。

  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

  权益,违纪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公司资

  金,占用依法应该划拨给公司的资本以及依法应该退还公司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贴资本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添公司负担的行为。

  无违犯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

  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建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迫或变相强迫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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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犯规定进行评选、达标、判定等活动,没

  有要求公司接受有偿宣传,无强迫公司购置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公司索要产品或许强迫廉价购置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公司不拟订计划、不经过同意、不公然

  通告并任意处分。

  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

  水均匀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

  分摊吃、拿、卡、要等状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

  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

  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到了公然、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依据整顿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

  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增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增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为了真实抓实抓好营商环境

  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

  领导班子成员为小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

  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监察

  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展开。

  (二)联合实质,搞好宣传发动。此后将连续召开各种专项会议,明确展开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

  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指引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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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一个优秀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详细实质。联合

  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

  诺,各单位部门,联合本职岗位,仔细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

  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做事的民众联系增强对行政执法人

  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根绝扰乱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联合,推动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速发展相联合。

  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质,进一步振作精神,激励老气,创建性地展开工作,力争要点工作有打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保护稳固相决定。

  目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固要素仍旧好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保护稳固放在重要地点,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下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乡村的各项政策,踊跃研究解决波及农民民众利益的实质问题,努力创建优秀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目前工作、解决实质问题、保证达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联合起来。

  兼顾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办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使。

  (四)推行绩效查核,严肃追查责任。

  依照_上司要求,把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归入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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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绩效查核,归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查核。

  成立追责机

  制,凡是违犯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诘问责、严肃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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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局充散发挥职能优势,仔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议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有关状况报告以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增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的浓重气氛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兼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经过增强学习宣传,指引全局干部员工提高站位,一致认识,坚固建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坚固建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XX形象的观点,踊跃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的浓重气氛。

  (二)依法同样保护各种市场,致力于创建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

  环境

  1.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仔细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公司不再需要一系列的特意审批,只需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以内,即可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公司同样待遇。截

  止2020年X月X日,今年共新设外资公司X家。

  2.

  全面落实公正竞争审察制度。全市公正竞争审察实现全覆盖。一是实时安排部署。今年X月X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XX市展开阻碍一致市场和公正竞争的政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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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清理工作方案》(X市监发〔2020〕X号),X月X日,组织召开公正竞争审察联席会议,进一步重申公正竞争审察工作重要性,部署整年公正竞争审察工作。X月X日,召开XX市公正竞争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公正竞争审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里(园区)等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清理存量。

  敦促指导各有关

  单位全面清理20XX年X月X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X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撤消规章X件,撤消政策性文件X件,订正规章X部,订正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X件,合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X件,予以保存。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行使用工作的通知》

  提

  出公正竞争审察建议;对市市场看管局牵头制发的《XX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XX市实行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正竞争审察结果把关。

  3.

  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

  为降低公司用电成本,支持公司复工

  复产,加大对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公司、电网公司、燃气公司、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保证各种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截止目前,燃气公司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公司降低用气成本

  X余万元;电网

  公司、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合计为非高耗能公司、工商

  业用户减免、节俭电费约X万元。

  4.

  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争资争项。

  上半年,共组织指导X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使口),汇总促使、保护、运用X1类X个申报项目,会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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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教育部门联合介绍报省局。

  XX争取资本总计

  X万元,超额达成

  XX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

  促使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公司融资。在全省抢先公布《对于进一步促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助力公司复工复产,市市场监察管理局与XX公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

  。将来X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XX公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X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供给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公司赐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X月X日,XX市X家公司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取悉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合计X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X

  家公司获取悉识产权质押贷款意愿金合计

  X万元,质押专利

  X件。

  6.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XX有限公司、XX科技有限公司等X家知识产权要点公司保护。XX科技有限公司,XX科技有限公司等X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XX知识产权局、XX市场看管局签署《XXX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执法协作、调停咨询、宣传培训、学习沟通。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系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葛行政判决试点项目申报,踊跃对接口审庭场所落实,与市仲

  裁委进行工作连接。

  (三)踊跃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创建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

  全面复制推行借鉴京沪营商环境措施。

  推行创办公司全程网上办。公司建立登记申请经过XX省公司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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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经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公司建立登

  记X户、更改登记X户、注销登记X户。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经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能够经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高公司档案查问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公司登记档案自助查问机,公司申请人经过身份考证、信息查对后,可查问本公司公司档案信息。

  2.

  再压缩公司创办时间,提高公司创办便利度。

  昨年将公司创办时间再压缩至X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X天缩短了X天。今年

  X月下旬,展开了提高公司创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

  目前

  ,公司创办建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

  X个环节基本已实现

  X个工作日内达成(此中公司建立登记X个工作日、印章刻制X个工作日、发票申领X个工作日)。2020年X月至X月X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X户,此中公司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个体工商户X户。

  3.

  着力推动证照分别改革。依据《XX市加速推动证照分别改革工作方案》,连续对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别改革。截止2020年X月尾,我市直接撤消审批、审批阅为存案、推行见告许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X件,此中推行见告许诺

  累计办件总量为X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X件。

  4.

  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

  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辅助X笔,此中股权冻结X笔、股权冻结续行X笔、股权冻结

  解冻X笔、股东更改X笔。

  5.

  深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踊跃辅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达成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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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

  对于波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件的行政审批,开拓绿色通道,推行应急审批。采纳见告许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公司许诺在规准时间补齐有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纳应急审批体制,网上申报并许诺切合创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时期,经过容错审批体制办理了XX户,延后现场检查的X户。踊跃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XXX有限公司拿到

  XXX首张医用一次XXX注册证,填充了

  XXX生产的空白。

  10.

  的确保护花费者权益。整合了X条投诉检举热线,实现了

  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花费者咨询、投诉、检举

  X起,为花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X万元。

  (四)规范涉企看管执法,致力于创建优秀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动市场看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然看管工作。

  抢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纳拜托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

  辅助执法人

  员参加双随机、一公然抽查,保证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

  牵头组织X个市直部门成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经过国家公司信誉

  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然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

  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

  X户。X个市直部门成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X个,共录入执法人员

  X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

  X条。

  2.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增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一定持证上岗,应该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

  识。踊跃连接司法局妥当拟订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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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达成第一批X人的执法证领取发下班作。二是在《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X

  政办发〔2020〕X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实时传达至各看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看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推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率,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履行自由裁量权和强迫措施。

  在实实行政强迫措施前,应该充分考虑强迫措施的必需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许好心第三人利益的伤害。

  保证法律眼古人人同样,努力实现公

  然、公正、公正。

  3.

  健全完美行政执法和执法监察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XX市市场监察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允许、检查、处分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

  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一致了执法文书,增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推行摄影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防止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缺点。在全面推行重要执法决定法制审察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要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要或复杂行政处分案件均提请重要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察,经负责人集体议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分。

  二是增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草拟了《行政处分案件线索管理方法》

  《行政处分案件集体审理规定》

  《行政执法监察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论查核实行方案》等制度,经过扎紧制度笼子,不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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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严格固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增强法治保障基础

  1.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目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看管平时工作密切联

  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要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要点打击在商贸市集、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行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权益,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种市场X场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X

  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

  ,共摸排线索X条,X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纪行为。

  二是扎实推动行业乱

  象整顿,联合冒充伪劣要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

  动,加大商贸市集、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要点行业要点领域

  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截止了各种违纪乱象。

  2020年以来,共查

  办波及食品安全案件X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X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公司共X余家,打击制售冒充伪劣窝点X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X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X个,立案查处共X余起,涉刑移送案件X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查办案件X起,涉刑移送案件X起。三是扎实推动三霸问题查处,环绕商贸市集、批发市场等要点领域,XX市市场监察管理局拟订了《XX市市场监察管理局对于展开全市市场看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

  《全市市场看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

  和责任分解表,将看管职责分解到县市里局,要求联合平时监察检查和专项整顿

  工作,对市场内能否存在欺行霸市违纪犯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走访经营户X户次,发放宣传资料X份。四是扎实推动娱乐场所毒黄赌整顿,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展开XX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顿行动,我

  局成立了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

  XX市

  市场监察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任毒黄赌和黑恶

  权益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顿行动实行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展开以来,市场看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沐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X家。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娱乐场所X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X家,下达责令整顿X次,抄送有关状况给

  XX示范区社会事业部X家。

  2.

  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察。

  一是对波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余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X个。后期将联合规范性文件按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改正或许撤消。

  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察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察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察。

  今年已达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X

  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察工作。

  3.

  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察程序。

  严格恪守《市场监察管理处分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凭证充分、定性正确、合用依照正确、程序合法、办理适合等X个方面进行案件审察,对切合以上依照的案件从快办结。

  充分尊敬当事人的陈说和辩论,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建议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X起行政处分案件听证。在疫情时期,加大对医疗器材、防备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踊跃配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推行快速审察制,从十个工作日内达成行政

  处分案件审察降为一个工作日内达成法制审察。

  四是对公司稍微违纪

  行为,采纳行政指导、责令更正、限时整顿等方式,敦促公司进行整

  改,或采纳不予处分、减少从轻处分等方式,教育公司规范生产经营

  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三)无阻挡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公司、外处公司

  进入当地市场的各样现象。

  基础设备建设项目招招标和政府采买项目

  招标所有做到公然、公正

  ,均实现各种市场主体公正竞争。

  (四)无政府侵犯公司财富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

  ,利用公

  权益,违纪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公司资

  金、占用依法应该划拨给公司的资本以及依法应该退还公司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贴资本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添公司负担的行为。

  无违犯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

  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建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迫或变相强迫公司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犯规定进行评选、达标,判定等活动,没有要求公司接受有偿宣传,无强迫公司购置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公司索要产品或许强迫廉价购置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公司不拟订计划,不经过同意、不公然通告并任意处分。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

  ,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均匀进行了培训学习

  ,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

  ,乱罚款、乱分摊吃、拿、卡、要等状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

  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

  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到了公然、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监察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展开。

  二、自查状况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例不一致的规章文件

  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例与国家相反抗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照的审批、审察、投资限制、资格

  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益履职状况所有到位、不存

  在涉企项目同意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印

  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察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

  ,同意

  ,,项目存案变相成

  ,实

  为行政允许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依照三定方案正确执行职责

  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做事程序和标准公然透明、执行信

  息公然制,一次性见告制、首问责任制、服务许诺制、责任追查制和

  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

  ,无懒政怠政、推委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挡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公司、外处公司

  进入当地市场的各样现象。

  基础设备建设项目招招标和政府采买项目

  招标所有做到公然、公正

  ,均实现各种市场主体公正竞争。

  (四)无政府侵犯公司财富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

  ,利用公

  权益,违纪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公司资

  金、占用依法应该划拨给公司的资本以及依法应该退还公司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贴资本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添公司负担的行为。

  无违犯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

  录及收费标准规定

  ,额外建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

  ,强迫或变相强迫企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犯规定进行评选、达标,判定等活动,没有要求公司接受有偿宣传,无强迫公司购置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公司索要产品或许强迫廉价购置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公司不拟订计划,不经过同意、不公然通告并任意处分。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

  ,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均匀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分摊

  吃、拿、卡、要等状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

  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

  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到了公然、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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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总结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1)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自查报告【6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营商环境状况

  自查报告的文章

  6篇,欢迎大家参照察阅

  (2)一、工作展开状况

  一是完美交通基础设备建设

  (3)同时,服务好xx城区至石卡家产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确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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