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8篇

篇一: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以案说纪: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如何追究党纪责任1案情简介案例?、张某,党员,某县某乡副乡长。2016年6?,张某到县某中医院做CT检查,因?员较多,张某对医?表??作太忙不想排队,在医?明确告知?医嘱不能按照重患提前检查后,张某出?不逊并辱骂医?,造成不良影响。案例?、王某,党员,某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其?系该县某中学学?。因王某??化学成绩不好?被化学教师李某责备,2016年4?,王某来到该中学找李某理论,说李某对其?态度不好,不尽教师义务,后?出?不逊辱骂李某,致使李某两节化学课程不能正常进?,李某报警。之后,王某被当地派出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罚款200元。2处理建议张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为,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纪?为,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百???条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王某构成扰乱教学公共秩序违法?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为,纪检机关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四条第?款的规定,根据?效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追究王某党纪责任。3评析意见张某违犯?活纪律,构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纪?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纪?为,是指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该?为?式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的?为。?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了不良影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才构成该违纪?为。在案例?中,张某作为副乡长,不符合医院特殊重患标准,却在检查时不想依序排队,在医?拒绝后出?不逊并?语辱骂,造成不良影响。张某的?为,属于在公共场所不遵守公共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构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纪?为,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百???条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要正确区分该违纪?为与?违纪?为的界限问题。根据违纪构成要件的规定,?是该违纪?为客观??必须具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为,并造成了不良影响;未造成不良影响,则不构成该违纪?为。?是该违纪?为在主观??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违纪。譬如,在公共场所党员过失损坏了公共财物,因为主观上不是故意,所以不构成违纪。王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为;张某不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为,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作、?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为。案例?中,张某虽然在公共场所不遵守公共秩序,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但其?为并未影响医院正常运转,所以,张某并不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为。案例?中,王某作为党员领导?部,在学校上课时间找相关教师理论,并出?不逊辱骂?师,致使学?不能正常上课。其?为属于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为,并被派出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此,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四条第?款的规定,根据公安机关给予王某治安管理处罚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追究王某的党纪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为”的,要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性归责:?是党员依法受到?政处罚、?政处分后,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四条第?款规定,可以根据?效的?政处罚、?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是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为,相关国家机关未对“其他违法?为”做出处理决定,纪检机关对“其他违法?为”应查明事实,进?定性归责,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继?,纪检机关在“其他违法?为”未过追究时效的,应将党员“其他违法?为”问题,移送相关国家?政机关依法处理。三是纪检机关对党员的“其他违法?为”定性归责时,要注意竞合违纪形态的问题。在上述两则案例中,如果?为?既构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纪?为,同时构成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为,上述两种违纪?为就属于想象竞合违纪形态,应当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定性处理。(齐英武

  作者单位:?龙江省纪委法规室)

篇二: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法治教育之??以案说法——解读重?责任事故罪2020年4?24?,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民法院和丰城市?民法院、奉新县?民法院、靖安县?民法院对江西丰城发电?”11·24”冷却塔施?平台坍塌特?事故所涉9件刑事案件进?了公开宣判,对28名被告?和1个被告单位依法判处刑罚。2016年11?24?,江西丰城发电?三期扩建?程发?冷却塔施?平台坍塌特?事故,造成73?死亡、2?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法院根据各被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分别依法作出了?审判决,其中:江西投资集团党委委员、?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构成重?责任事故罪、贪污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员滥?职权罪,予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并处罚??民币220万元;河北亿能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张运平以及该公司丰电三期扩建?程D标段项?部执?经理吴志光、河北省魏县奉信劳务公司丰电三期扩建?程D标段7号冷却塔施?队队长?书平、中南电?设计院丰电三期扩建?程总承包项?部总?程师王松、上海斯耐迪公司丰城发电?项?监理部总监理?程师胡东胜、丰电三期?程部?建专业?程师廖辉寿等14?构成重?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七年??年六个?不等的有期徒刑。每?次发?重?责任事故,都会牵动?众百姓的?。多少家庭在事故后?离破碎、风?飘摇。重?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种犯罪?为,它不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危及?民群众的?命安全,阻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且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损失,危害社会稳定。

  为了惩治安全?产领域的犯罪,《刑法》第?百三?四条和《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产安全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危害安全?产犯罪的主体和?为,《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具体规定了?刑标准:

  造成死亡??以上或重伤三?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应予?案追诉。体现了国家惩治安全?产领域违法犯罪和保护劳动者的切?利益的坚定决?。3?1?即将施?的《中华?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更进?步将安全?产事前违法?为?刑,重点强调“事故隐患”,“结果犯”和“危险犯”均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加?安全?产犯罪预防的惩治,加?了对事故隐患责任?员的刑事处罚?度,具有“惩罚”与“预防”这两个基本?的,对保护劳动者的?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产?发展、保证社会持续发展、提升安全?产整体?平具有重要作?。警钟长鸣,案例所涉及的法理,例如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法律?前??平等原则,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重?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等,都要求各单位切实提升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坚持依法合规?产经营,强化企业安全?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安全?产第?责任,促进铁路企业安全?产形势根本好转。来源?魅?南铁编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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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以案说责发言材料

  案例:

  韩某是一名高三学生,出现了违背校纪行为,他在课堂上滥用手机妨碍别人学习,违反了校规校纪。校方查明后,对他作出了发言责发,要求他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作为一名高三学生,韩某应认真学习,保护好他自己也要关心到别人。并不能随意使用手机,特别是在课堂上,会影响周围同学的学习,也会给老师带来不可估量的麻烦。如果每个学生都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校的校园教育环境才能得到改善,学习效果也会更加明显、高效。

  因此,我们要求韩某要从这次发言责发中总结经验教训,要把自己的学习摆在第一位,积极学习、积极进取,严格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做到学习有方,一丝不苟。同时也要关心到他人,尊重他人,多多发扬团结合作、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校园精神,以优秀品质赢得老师和同学的爱戴与支持。

篇四: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以案说责发言材料2023三篇

  以案说责发言材料2023一篇

  大家好!今天能坐在这里和大家交流班主任工作,我深感荣幸,内心也十分忐忑,因为在座的有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老班主任,有掌握着现代教育教学新理念的优秀教师,我的发言谈不上什么经验介绍,只是粗浅的谈一谈我在班主任工作中的一些点滴体会,不当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这学期我接手的是一(3)班,由于班里的孩子年龄小,各方面犹如一盘散沙,简直无从抓起。经过这两个多月的严格管理和细心的照顾,各个方面有明显的好转,现在我就这两个多月的班主任管理方面的做法与大家分享一下。这段时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爱自己的孩子是人,这是人的天性,而爱别人的孩子你就是神,谁爱孩子,孩子就会爱他,只有用爱才能教育孩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要像慈母一样关爱每一位学生,无论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或是令人头疼的后进生,均应一视同仁,爱的公正,爱的让学生信服。

  爱心的表现形式往往是通过具体的小事反映出来,例如:每

  天早上我都会比学生来得早,因为我不想让孩子站在门口受冻,做操时,我看到学生红领巾没有戴正,我会帮他们系好,变天的时候提醒孩子增减衣服,放学时还要强调安全。刚入学时,孩子们从幼儿园到小学的时间变化很大,所以有的孩子总是迟到,但是我从不批评孩子,而是告诉他到校的时间,及时和家长联系,帮助孩子逐渐适应新的作息时间。这些事看起来很平常,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班主任最基本的工作,其实这正是一个班主任爱心的具体体现。

  班主任要带好几十个学生就必须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勤勤恳恳。

  1、培养良好班风,从细节处加强学生的品德教育

  海宽不如心宽,地厚不如德厚。一个人要成才,必须先成人。一个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习惯,大多是在幼儿时期形成的。所以我们小学的班主任要把对学生的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我特别注重抓住细节处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每次班里发生一些小矛盾,在班里处理时我都不失时机对全班同学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要以大局为重,懂得宽容谅解别人,要热心的帮助别人,班级同学要互敬互爱,共同进步。

  2、培养集体荣誉感,从细微处抓好养成教育

  升入一年级,孩子们不再是被照看的娃娃,他们不仅要对自

  己负责,还要为学校和班级争取荣誉。如:每次校园广播里表扬其他班级而没有表扬我们班时,孩子们脸上会很沮丧,我就会抓住时机开始渗透集体荣誉感,先让他们查找自己没有被表扬的原因,然后告诉他们下次怎样做就会被表扬,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后,我班学生升旗时能快速的站好队,孩子们能主动佩戴红领巾,胸卡和小黄帽了,放学站队能习惯性的背诵古诗,还有的孩子能主动提醒乱队的同学回到队伍中去。当广播上表扬一(3)班的时候,孩子们兴奋的欢呼着,他们体会着自己用努力为班级换回的荣誉。

  3、创造美好环境,卫生紧抓不放

  由于一年级学生年龄较小,所以打扫卫生的任务就由我和张老师一起承担,我每天在扫地时会留意谁的座位比较干净,谁的座位比较脏,我会及时表扬好的,批评差的,树立好的榜样让大家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孩子们不但不乱扔果皮纸屑,还能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一方面美化了教室的环境,另一方面培养了孩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过: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需求是:渴望被肯定。任何人做事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赞赏,连小孩子也不例外。因此,作为班主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要多使用表扬这件法宝,适时的,恰当的表扬能使学生正确的认识自己的价值,消除自卑怯懦的心理,从而更加积极向上进取,有助于培养完全

  人格的人。我特别喜欢这件法宝,它拉近了我与学生的距离。

  我们班的马_同学生性比较懒惰,上课喜欢趴在桌子上,学习积极性不高,和家长沟通也没有特别好的效果,上次在市教研室组织的听课活动中,我给孩子们准备了小小的奖励,当我看到马_第一次主动举起的小手时,我毫不犹豫地叫起了他,他回答的非常正确并且声音洪亮,我及时的表扬了他,还给予他小奖励,从此以后每天上课都能看到他举起的小手和坐直的身子,这次期中考试还取得了95.5分的好成绩。

  每天中午我都会留给孩子少量的作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让孩子因为到校后没事做而出现安全隐患,可是做作业是孩子最烦也最头疼的事,于是我又请出了夸这一法宝,开始的一个星期,我每次到教室门口就趴在窗户上观察,看谁在自觉写作业,谁在玩耍,然后等同学都到齐后,就大力的表扬自觉学习的孩子,同时提醒玩耍的孩子如果能向表现好的同学学习你就是最棒的,没想到时间一长,孩子们还真能到校后自觉学习,更可喜的是他们还会在中午放学前主动让老师留作业,真是一举两得,既培养了孩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又确保了午饭到校后学生的安全。

  给学生一个赞扬,给他们一个被别人认可的机会,使其赏识自我,这便会在其幼小的心灵中,点燃追求进步的火把。

  用真情去感化家长,让家长来帮我。

  孩子的进步,集体的成长,离不开教师,也离不开家长。家长的支持是我工作的动力,有了家长的帮忙,很多事情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更好地全面了解学生情况,我通过多种形式与家长建立密切联系。经常与家长电话联系,每天用校讯通提醒家长,督促孩子回家做好作业,告诉他们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孩子有了什么进步,孩子生病了,孩子这段时间学习状态如何,哪方面知识掌握不好,需要辅导等,我都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步,更好地促进了孩子健康成长。这样做不仅沟通信息,还增进了情感的交流。我对孩子的一片爱心,不仅使孩子进步了,赢得了孩子对我的爱,也赢得了家长的信任和支持。

  做一名班主任不容易,做一名一年级班主任更不容易,我之所以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还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他们随时听从我的召唤,做好后勤工作,尤其是我的母亲,在我准备示范课的时候帮我给孩子们准备奖励,戴着老花镜剪下50多颗小星星,费时长达三个小时,还要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我没有理由不做好这份工作。班主任的工作确实辛苦,我认为既然选择了就不要抱怨,要有一颗平常心,学会苦中寻乐,合理排解自身的消极情绪,我们要快乐的工作,快乐的生活,学会自得其乐,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班主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我们只有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润物细无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我们带着爱心走进校园,关心和爱护他们,并严格地要求和教育他们,爱中有严,严中有爱,爱严结合,细致入微,一定会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以案说责发言材料2023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重庆市掀起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热潮。说纪、说法、说德、说责的根本目的在于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敬畏党纪、崇尚国法、严修政德、牢记职责。

  以案说纪敬畏党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以案四说警示教育表明,当前违法违纪现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断向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等个人空间蔓延和扩展的趋势。这就警示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注重慎独、敬畏党纪,党纪是政治底线、行为红线、检验先进性标准的及格线,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既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也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更不能8小时内执行、8小时外就不执行。要自觉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政治上把住方向、行动上把住原则、生活上把住小节,将党规党纪视为根本遵循。

  以案说法崇尚国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政之要,唯在得人,依法治国,关键在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从内心深处尊崇国法,把住自己的嘴、拴好自己的腿、管紧自己的手,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绝不越雷池、踩黄线、闯红灯,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把遵守国法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终,将国法铭刻在心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

  以案说德严修政德。德者,才之帅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告诫我们,信仰的滑坡、道德的缺失、家风的扭曲,必然带来肆意的放纵和底线的失守。党员干部要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案说责发言材料2023三篇

  一、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缺乏高度,重视程度不够高。认为思想政治建设是软任务、虚工作,见效慢,成果显现不明显,存在抓不抓无所

  谓思想,没有摆到加强单位政治建设的首要位置,开会议布置多,传达文件多,认真分析少,只重形式不重实效,人为弱化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理论学习缺乏刚性要求,学习机制不健全。在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考核上,随大流,局里咋安排所里咋落实,作为失业所的一把手缺乏对本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3、思想政治建设缺乏有效手段,建设过程缺乏活力。长期沿用多年的老办法、老套路,手段单一,方法陈旧,形式古板,工作没有特色,使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二、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现象。有时候党员干部政治学习仅仅读读报纸、念念文件,不能结合现实问题开展讨论,不能结合业务问题深化认识,看起来很认真,实际上既没有解决思想中的疑惑和疙瘩,也没有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成为认真走过场的一种新方式。

  2班子中存在好人主义,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中怕得罪人,看到班子成员有错误倾向不敢批评,什么都是好好好,工作中不敢承担职责,前怕狼后怕虎。3对腐败问题认识不到位,认为自我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自要自我守规矩,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

  看一个个涉案贪官的锥心忏悔,哪一个不是从不守规矩的一小步,逐渐滑向贪腐深渊的三、选人用人反面存在的问题:1、在这方面,本人存在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景,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现象。

  2、认为只要是组织部门或上级领导认可,就能够提拔使用。

  3、只要不牵扯自我的事情,用谁不用谁无所谓。

篇五: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以案四说责发言材料

  作为一名优秀的内容创作者,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风气,发挥自己的舆论力量。而以案四说责作为一种舆论形式,是我们必须要掌握的一种表达方式。本文就将为大家介绍以案四说责的基本概念和使用技巧。

  一、什么是以案四说责

  以案四说责,顾名思义,就是以案件为例,列举案件事实,并指出案件中的不正之处或者问题,进而用案件来批评、指责一些相关的问题或者行为。这种舆论行为多用于新闻报道、公众论坛、社交媒体等场合。

  二、如何使用以案四说责

  1.明确批评对象

  在使用以案四说责时,必须要明确批评对象,不能把责任推卸给无关人员。例如,在谈论某个行业存在的问题时,要明确指出是该行业内的企业或者从业者存在问题,而不是将责任推给整个行业和从业者。

  2.准确呈现事实

  以案四说责的前提是要准确呈现事实,不能因为一些偏见或者主观情绪而夸大或者缩小事实的真相。当我们传播在社会上的各种信息时,要严格遵循事实真实、客观公正这一原则。

  3.深刻指出问题

  在指出案件中的不正之处或者问题时,要深刻而具体地指出问题,不能含糊其辞。例如,在生产环节存在问题时,要指出具体存在的问题,如原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加工环节不严谨等等。

  4.提出改进建议

  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要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进建议。这不仅可以为批评对象提供改进的方向,更可以为广大公众提供一个清晰的参考标准,使得公众更加理性地进行舆论交流。

  三、优秀的案例分析

  1.以“5·25”血案为例

  “5·25”血案是指2018年5月25日,中国南方科技大学的一名女学生被室友杀害的事件。此时,大众对于室友合租的问题造成了高度关注。而对于合租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以这起案件为例,通过公开知识产权,加强安保措施以及完善房屋管理等措施来改进。

  2.以“非蠢即坏”为例

  最近,一则广告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因其使用了“非蠢即坏”的恶劣语言。此时,我们可以以此案为例,指出广告公司需要遵循网络文明法的法律要求,在广告中避免使用恶劣的语言,更要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以上就是以案四说责的基本概念和使用技巧,通过以案件为例来批评并指责一些相关的问题或者行为,更要把握好批评的力度和提出改进措施的合理性。我们希望热爱公共事务的每一位读者,都能从中受益,激发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篇六: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警示教育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以案说责”是一种警示教育的方法,将案例作为教育教训的载体,通过案例剖析分析,让人们深刻领悟到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从而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省。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犯罪案件常常成为警示教育的范例,通过对其案情、案发过程、判决结果等的研究,来强调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后果,使广大民众能够认识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且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因此,“警示教育以案说责”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可以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增强社会道德观念。同时,对于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和罪犯也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促使他们反省自己的行为,认真对待自己的罪行,朝着合法行为转变,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篇七: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依法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的法律关系?承担的?种责任,?民事责任承担的?式是?较多的,因民事责任承担产?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民事责任主要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民法典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民事责任承担的主要?式包括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七?六条

  【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约定,履?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百七?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停?侵害;(?)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赔偿损失;(九)?付违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可以单独适?,也可以合并适?。?、民事责任和?政责任的区别第?是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民事责任??,其责任主要是指破坏或者有损了客观事物或事实的?种客观存在。?其中的破坏以及损害主要说明由于某种特殊的?为或者某些特殊的事件,造成民事主体的权利权益遭受到了?定程度的损失或者产?了不利影响。因此,这就要求对于民事权利的主体必须要在受到?定程度的损失迫害的前提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进?请求,以求它们对你予以法律上的救济。第?,?者在他们的具体概念含义上也存在着巨?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先,对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属于法律中各种责任的其中?种责任,主要是指是保障民事主体的?种重要措施,内容是实现保障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也是民事主体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的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因此民事责任主要是指?种民事的救济?式,?的是在当案件的受害?或者案件的被侵犯者的权益受侵害时得以使其恢复。第三是民事责任和?政责任的惩罚形式也表现出了巨?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式,?称为民事责任的形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以下?种: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付违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包括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付违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篇八:以案说责有哪些内容

  

  严格责任的内容有哪些

  严格责任又称“结果责任”。是英美刑法中的一种无罪过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论其是否有罪过,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严格责任的内容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严格责任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严格责任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的总则中予以明确规定,因而有理由认为其是合同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它在合同法中的适用具有普遍意义。但我国合同责任实际上并非奉行单一的归责原则而是采用了多元化的归责原则,因而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尚有例外,笔者认为,在下列情形下不能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1、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场合。

  我国合同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

  (1)无偿合同的场合。由于在无偿合同中不发生对待给付的问题,因而对无利益一方的要求应该低一些,合同法对此类合同均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以平衡二者利益。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对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都作了如是之规定。

  (2)手段债务的场合。所谓手段债务即债务人对债权人仅允诺将自己所具有的手段向债权人,而并不保证一定能达到某种结果,如医疗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等。由于其不能以债务人是否达到某种结果来衡量其是否履约,因而债务人应仅承担以合理注意和技能处理问题的义务,如果债务人的行为达不到一个正常而谨慎从事的人应做到的标准,则有过失并应承担责任。如《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适用绝对责任原则的场合。

  我国合同法上的绝对责任主要发生在以下场合:

  (1)金钱债务。一般认为,当事人的履约能力不足并不能成为免责的事由,因而,在金钱债务未能及时履行时,无论其是因何种原因引起,债务人均应负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对此虽未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早已确认了该原则,在合同法的解释上应以此解释为宜。

  (2)种类物之债。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种类物不灭原则,因而认为如果种类物即使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而在交付买受人之前造成毁损灭失,也应对其不能给付负担责任。英美法系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与大陆法系相同的规则。我国合同法虽对此未予以规定,但从法

  理分析,应认可该规则。

  (3)安全保证债务。即合同当事人负有使对方避免遭受损害的义务。其中最典型的是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在该种合同中,承运人不仅应负责将旅客运送到约定地点,而且应负责旅客的途中安全,这是承运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并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如《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4)迟延履行后的责任。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认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后,在迟延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损失,仍应负责。我国合同法也明确了此项原则,该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违反担保义务的合同责任。所谓担保义务,是指在有偿合同中,债务人对其所提出的给付应担保其权利的完整和标的物质量合格,如果债务人违反此项担保义务,无论该瑕疵系由何种原因造成,均应承担合同责任。这在大陆法系国家被称为瑕疵担保责任,其又分为权利的瑕疵担保与物的瑕疵担保,我国合同法仅规定了前者(见《合同法》第150条),对后者则是作为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来对待的。但1993年的《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质量担保义务作了

  明确规定,既然规定了担保义务,自然无须证明其违反者因何种原因而违反义务,故应属绝对责任。

  第二,严格责任原则下的免责事由。

  严格责任有别于过错责任,过错是一种积极的观念,它告诉我们归责的必要条件。严格责任是一种消极的观念,它告诉我们责任可以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存在,并通过法律承认的免责事由而免除其责任,因而,何种情形可以成为免责事由就成为严格责任原则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严格责任下的免责事由应限为以下几项: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作为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职能等。此种情形虽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但由于债务人的行为与损害之发生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因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并非完全绝对地免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证明。

  2、债权人的原因。如果债务人违约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引起的,则债务人应当可以被免除或减轻责任。在奉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大陆法

  系国家,对此采用的是过失相抵原则,即在债权人对违约也有过错时,减轻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合同责任由于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因而过失相抵原则在此没有适用的余地。但是《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条是对过失相抵原则的变通适用。但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引入,“双方违约”目前即成为一个存有相当争议的问题。退一步讲,即使承认双方违约,该条的规定显然将因债权人的原因而免责的事由限定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因而在解释上应理解为如果债权人自己的行为助成了对方当事人违约,不管该行为本身是否构成了违约,均可减轻或免除对方当事人的责任。

  3、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虽然合同责任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但其所具有的财产性、补偿性体现了其作为一种私法上的责任更具有“私人性”,因而对其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自愿协议免除合同责任的,法律自无强行干涉的必要。因而各国大都允许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得以协议免除合同责任,我国《合同法》显然对此也予以了肯定。但免责条款如果适用不当,则会对债权人造成极大的不公,进而危害社会正义的实现,这在标准合同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这方面,《合同法》也同其他国家一样对免责条款作出了必要的限制:第一,免责条款不得排斥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的适用,如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等,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第二,免责条款不得排除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第三,免责条款不得排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

  二、严格责任的特点

  第一,严格责任的成立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而并非以债务人的过错为要件,这是其区别于过错责任的最根本的特征。因而在严格责任下,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有无过错进行举证的责任,而债务人以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阻碍责任归加。在这一点上,似乎有理由认为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相一致。但是,过错推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过错,而严格责任考虑的则是因果关系而并非违约方的过错。例如,在严格责任下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并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而此种情形无论如何不能推定债务人存在过错。因此,二者仍是存在一定区别的第二,严格责任虽不以债务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但并非完全排斥过错。一方面,它最大限度地容纳了行为人的过错,当然也包括了无过错的情况;另一方面,它虽然不考虑债务人的过错,但并非不考虑债权人的过错。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履行,则往往成为债务人得以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可见,虽然严格责任往往被我国学者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其与侵权行为法中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的无过错责任(当然,我国对无过

  错责任的适用还是有严格限制的)是存在一定区别的。

  第三,严格责任虽然严格,但并非绝对。这一点使之与绝对责任(AbsoluteLiability)区别开来。所谓绝对责任,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应绝对地负责,而不管其是否有过错或是否由于外来原因。在严格责任下,并非表示债务人就其债务不履行行为所生之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负责,债务人得依法律规定提出特定之抗辩或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等)。

  三、严格责任的含义

  1、英美刑法中的一种无罪过责任。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论其是否有罪过,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普通法中无严格责任的规定。严格责任的犯罪是特定的,由刑事制定法加以明确规定,主要是违反工商业或交通管制法规的罪行,大多属于轻微的犯罪,处以较轻的犯罪。另外,现代刑事制定法中,奸淫幼女的犯罪和重婚罪也属于严格责任的犯罪。严格责任的立法理由是为了全力打击某些特定的危害行为,解除起诉证明行为人罪过的举证责任。

  严格责任的拥护论者认为,严格责任的规定比罪过责任更具有威吓力,它可以促使人们在从事有关社会活动时更加小心谨慎。严格责任的反对论者认为,不根据行为人的罪过定罪,是不公正的,在行为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情况下,不能表明行为人需要被施

  以刑罚,如果对无罪过的行为人施以刑罚,那么刑罚的适用是无效的。

  2、英美侵权法上的概念。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了侵害后果时,只要其不能提出免责抗辩,即使其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依法仍须承担的侵权责任。根据英美各国的判例法,严格责任要求的过错‘标准严于过错责任,但又宽于绝对责任;在此案行为人可提出有效的免责抗辩时,则不承担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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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2]《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3]《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4]《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5]《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6]《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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