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8篇

篇一: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为明确医院经济管理责任,规范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合法合规安排资金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及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全院

  3.定义:无

  4.内容:

  4.1审批原则

  4.1.1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财务部门要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有权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有权加以制止并向分管副院长(总会计师)、院长报告。

  4.1.2医院要严格执行预算,医院的各项开支以批准的预算执行,除特殊原因(如突发事件等),原则上不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对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预算外支出,需由经办科室提出申请,相关职能科室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审批,金额5万元以上的需报院领导行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4.1.3对于重大对外投资、对外合作项目、基建等重大经济事项需进行集体讨论。

  4.1.4医院各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把好资金使用审批关,财务部门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

  4.2审批权限

  4.2.1医院的各项支出,均须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分级归口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各类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购置实物还须验收人签字)、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按院领导分工审批)、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签字,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

  4.2.2行政办公会审议审批后下发财务部门“支付通知书”,财务部门审核并交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支付。

  4.3审批程序

  4.3.1大型设备的购置、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付款。基本建设工程、维修项目付款,由基建部门提供相关文件、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等相关资料,项目监理

  人审核、项目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经医院项目现场管理员、总务科科长、分管项目副院长,并根据工程预算额度分级审批后执行。工程预算总额在30万以下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造价咨询公司、工程监理方和总务科项目现场管理员、总务科科长审核及分管项目副院长后报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办理付款;工程预算总额在30以上(含30万)的,工程进度款根据造价咨询公司、工程监理方和总务科及分管项目副院长审核后,总务科报院领导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审批后,总务科把相关项目支付资料报送财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凭院办公会“支付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审核后送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方可办理付款。工程尾款应由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按以上流程办理支付。

  4.3.2严格合同管理

  合同应由业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初拟,院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建立合同台账管理,由院长或院长授权人签署。签署后的有效合同不能随意作废、毁损、涂改,合同的变更、终止执行应有相关的手续及备案。

  4.3.3工资、各类津贴、社会保障费、绩效、加班费等人员支出发放由制表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归口分管院长审批后,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后支付。

  4.3.4公车运行维护费由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批。公车运行维护费属“三公”费用监控指标,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按标准合理使用,不得超支。

  4.3.5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需提供医院和卫健委核批的出国通知,所有费用必须在核批的总费用内,超过核批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属“三公”费用监控指标,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按标准合理使用,不得超支。

  4.3.6业务招待费由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审核,院领导分级审批。财务部门应每月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院办公室核对及送纪检报备。业务招待费属“三公”费用监控指标,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按标准合理使用,不得超支。

  4.3.7外请人员劳务费(讲课费)支出,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由经办科室申请,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后执行。

  4.3.8各项捐赠、赞助支出需经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后,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由经手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4.3.9培训费、差旅费报销须提供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的有关通知,由出差人

  填写报销单,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经分级审批后支付。学术性活动报请科教科及分管院领导,医疗性会议由医务科及分管医务或医技分管院领导,职能科室由行政分管院领导审批。差旅费开支标准按医院规定执行。

  4.3.10职工因公需要借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表,财务部门审核,医院领导分级审批后执行。职工不得因私借款。借款人一般需在公务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归还借款。专职收款人员因工作需要领取备用金,应填制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审批后方可借款。

  4.3.11职工探亲路费,应填制报销单,经所在科室负责人、人事科和分管副院长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按文件规定标准报销。

  4.3.12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购置

  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申请付款,由经手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归口管理副院长审批后送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经院领导分级审批后支付。

  4.3.13各类材料、药品付款

  财务部门根据医院资金情况制定付款计划,付款小组讨论后,提交院、党委办公会审议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的付款计划支付。

  4.3.14办公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其他公用日常支出的支付申请,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经院领导分级审批后支付。

  4.4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按照医院审批制度,把好审核关,对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不明确、不完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4.5审批事项相关责任。

  4.6本制度由财务运营管理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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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

  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涉及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度。

  第4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资金支付行为。

  第5条

  资金支付审批,在审批的单据中,用款人应详细列明主要或重要事项、金额与总额,并附有相关原始凭证、附带说明或其他补允资料,手续齐全完备。

  第6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主管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7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一次性或累计支付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2人中任何一个签字有效);一次性或累计支付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1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必须由董事长审批。

  第8条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9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10条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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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条

  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遇不在岗需要急需支付的资金,事前电话

  请示相关负责人,征得其同意后,财务部方可支付,事后2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人补签。没有特别情况,禁止越级审批或越权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越权审批支付的资金。

  第12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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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企业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主要为资金支出方面审批及审批权限管理规定与流程,其他未涉及规定均按相关制度执行,与其相配套的制度有本公司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制度》《出差公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制度有规定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章

  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规定

  第三条

  预算内资金支出管理规定

  1.各级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费用预算编制的月份各项费用开支预算表进行费用开支;要严把审批关,掌握所管辖部门费用开支的实际情况,不得超预算开支,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的30日之前及时报销,跨月原则不予报销,费用预算项目开支不能提前使用,只有在以前月份同一费用项目有节余的情况下,可调剂使用。

  2.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具体的预算资金运用控制与核算管理。

  3.审批权限:按照《资金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1)按照《预算内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执行。

  (2)若一次性费用支出额超过1000元的项目,事前需征得总经理的同意,方可发生。

  (3)若为购置办公用品、办公用具,由各部门填制下月《物品

  申购单》提出申购要求,报主办会计、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由公司统一购置、保管、领用。

  (4)若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生产用具、设备、配件的具体采购办法,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例执行。

  4.预算内费用申请、物品请购管理流程:预算内费用申请、物品请购管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各部门(费用、物品)→各级主管核签→填写相应表单→核批→常务副总同意→采购专员→保管员→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

  第四条

  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规定。

  未列入年度费用预算内的开支,原则上一律不予开支。若确实需要开支的项目,必须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财务部,经过调查研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支。若费用或购置物品、设备未列入在预算计划内,则由每个部门在每月15日前由每个部门填制《费用申请单》或填制下月设备配件及用具《请购单》提出申购要求:

  1.如为生产使用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填制设备《申购单》,注明其用途、理由,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待公司资金核准后,方可购买或发生。

  2.如为办公设备、其他设备或其他突发性的大项开支,每月15日前由各部门单项填制《签呈》,注明其请款开支事由及用途,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发生。

  3.如为费用由各部门统一填制《费用申请单》,注明其用途、理

  由,由其部门主管、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发生。

  4.预算外费用申请、物品请购管理流程,先以申请部门填制《签呈》,再按以下流程运作。

  第三章

  各项开支报销审批管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费用预算编制的月份各项费用开支预算表进行费用开支控制;只有在没有编制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应编制月份预算。

  第六条

  财务部门按批准的预算进行控制,未列人费用预算内的开支,各级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列支;确实需要开支的项目,由费用开支部门必须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资金开支追加计划报公司财务部,经过调查研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开支。

  第七条

  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支付,按公司核准的价格和标准据实列支(按审定的合同协议、订单约定),如:运杂费、采购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用具配件等。

  第八条

  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根据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与投资项目合同(或协议)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拨款。

  第九条

  在费用预算内,除工资、招待费【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元的(包括1000元)】

  必须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查批准外,其他费用开支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所需费用开支,部门经办人申报,部门经理同意,财务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则可。若一次性费用

  支出额超过10000元的项目,必须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报销时,经办人填写报销手续,部门经理审核,再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经理审查签字后,到财务报销,如超过规定的额度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财务审查要切实把好财务关,财务负责人按照费用开支的管理规定逐项审查、核对、计算。如报销后发现由于审查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问题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实行先申请后开支的办法,对招待费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常务副总核批;1000元(包括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具体执行标准与规定参照本制度第四章第十四条的相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各种物品,实行集中采购,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常务副总批准各部门不得随意采购。物品领用发放归口核算。

  第四章

  主要费用报销标准

  以下费用的报销标准,是编制预算与费用报销的标准,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在列支以下费用时,是在各项费用项目月预算总额控制下,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差公出报销标准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差公出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按实际路程报销,报销表必须填写交通费明细表,填写

  时间、起讫地点、车种、票价、事由等项目。

  2.因公出外办事,在市区内的原则上公司能够派车,统一派车,若未派车可以按照职务级别乘坐公交车或的士;原则上部长级别(包括部长级别)因公外出公差可以乘坐的士,其他人员一律乘坐市内公交车。

  3.若职务级别不能乘的士,因业务需要确需乘的士,应事先经申请批准。否则,事后不予另行报批。

  4.公出的交通费均按公共汽车标准的原始凭据报销,严禁用其他交通工具的凭据或用其他项目的凭据代替。

  第十三条

  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按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不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第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1.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宴请、招待的标准,参照《预算内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执行,在费用发生之前须提前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报告批准。

  2.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需要有总经理或委派人员陪同。

  4.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需要有总经理或委派人员陪同。

  5.业务招待费预算分入各部门支配及分担。

  6.员工不得收取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单位礼品、回扣、佣金等,无法推辞的,上缴处理。

  7.业务招待费申请内容包括对外需应酬的所有项目,主要包括用餐、赠礼、其他。

  8.在填制《费用报销单》时应该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作为附件。

  9.接待标准:客户的用餐标准和住宿标准根据来客的身份、级别和与公司接洽业务的性质,由公司负责人确定具体陪同人员和接待费用标准。

  第五章

  项目立项/在建工程的资金支出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凡是投资额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都属于本规定的范围。

  第十六条

  立项之前,申请部门要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并附上资金预算方案。

  第十七条

  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

  项目款项应专款专用,申请部门在实施当中要节省费用开支,造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九条

  财务部和物资部跟踪实施过程,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相关的管理规定

  1.在建工程包括内容:

  本公司所进行的基建工程、安装工程(包

  括安装价值)、技术改造工程、大修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资金支出依本处理程序办理。

  3.按《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进度结算单》的工程进度80%确定预付款和付款时间。

  4.出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承包单位转来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竣工结算单》,并按《工程承包合同》结算款的80%确定付款和付款时间,待3个月后再付清除预留保证金外的余额。

  5.计算并结转已完工工程成本,将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按实际成本记账。

  6.如已完工程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在交付使用时,按工程合同估价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办理完竣工决算后,再按工程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原估价值及计提的累计折旧。

  第二十一条

  在建工程的资金支出管理流程:

  第六章

  费用支出报销流程

  第二十二条

  费用支出基本报销流程;

  第二十三条

  费用支出报销相关规定。

  1.报销时必须取得正式的发票或收据(即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清楚的公司发票印章)。

  2.报销时应按费用的项目分别填制《费用支出报销凭证》《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由经办人签名、报部门主管、主办会计(负责专项费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未填制或未按规定填制以上《报销单》或未经审批的《报销单》,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3.填制以上报销单时,参照预算费用项目,分别按照部门与责任人分费用项目填列各项《报销单》。

  4.白条或其他非正式收据不能报销,如因工作需要,须由经办人填制支出凭证,签注事由,经部门主管核实,由主办会计、财务部负责人确认签名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5.如为物品或设备采购,应同时附《物品(设备)申购单》(须注明品名、数量,以及货比三家的单价)、合同、《采购清单》(须列明品名、数量、单价)《验收单》(须附有验收人、保管人签收)。

  6.报销应及时,原则为: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在费用发生后的一星期内,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7.报销审批时间: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五为报销票据统一星总经理签批时间,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8.财务审查要切实把好财务关,财务负责人按照费用开支的管理规定逐项审查、核对、计算。如报销后发现由于审查监督不为而发生的问题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9.如部门负责人外出不在公司驻地时,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其他临时负责人审核,在_外出前,应将指定的临时负责人通报财务部。

  10.财务部门应当坚决抵制、及时汇报无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支付手续的行为。同时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报销人符合规定的报销手续情况下,应当及时给予报销。

  1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费用报销的审批和支付手续,不得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的监督,更不得打击报复财务人员。

  12.费用报销时,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处以经济罚款直至行政处罚:

  (1)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要处以当事人报销金额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或除名。

  (2)处罚:伪造、涂改发票,谋取私利以及假公济私者,一经查明,严厉处罚(罚款或开除),处于以一罚十的罚款,当总金额达1000元,处于开除处分和以一罚十的处罚。第七章

  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出差、业务需要向公司财务部借用的现金。

  第二十五条

  备用金可分为以下两类方式进行管理:

  (一)第一类备用金:是针对公司员工因公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等需要向公司财务部借用的现金。

  1.本项借款采用“一次报销制”进行管理,即使用后报销时一次结清,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归来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再次借款的,须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借款包括借用现金和支票。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外,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款(包括现金和支票)。

  4.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1周内报销或还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

  (二)第二类备用金:是公司员工因公司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向公司财务部借用的现金。

  1.本项借款可采用“定额备用金”进行管理;所谓定额备用金制度,是指企业的会计部门协同使用备用金的单位,根据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事先核定备用金定额,由使用备用金单位填制借款单,一次领出现金(或现金支票),报销时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后的报销凭证,用现金(或现金支票)补足备用金定额。

  2.定额备用金按每笔核批,按照需要核定最高限额,其最高限额

  一般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者需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

  3.经营业务人员需周转备用金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各部门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核定后,可采用“定额周转制”使用后报销补足定额,不需用或每年终(春节放假)时收回。

  4.财务部每年对“定额周转制”的备用金使用者实行书面核定确认并备案。

  5.每年春节放假前,财务部应将所有备用金收回,节后再重新办理定额备用金借款审批手续。

  6.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该笔支出。发票应由备用金使用者的审核人的签字。在某些情况下,备用金支付必须得到事先批准。

  7.各备用金余额应定期与控制该备用金的总账余额相核对。

  第八章

  资金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资金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以规范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做到事先有计划、有预算批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在此基础上由财务对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报常务副总签批后支付货款。

  2.不允许无计划随意购置固定资产。如因生产急需临时决定购置,应先报常务副总并取得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

  购进。

  第二十七条

  货款的支付。

  1.各种预算内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具设备配件、包装物等购进由公司财务对照采购订购单和资金预算安排,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后,30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总签批后支付,30000元以上应报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2.预算外或无订购单的采购,如确因生产急需或增加采购的,必须取得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第二十八条

  预付定金。

  1.各种预付款项必须有经审批的预算及合同、协议书、订购单。原则上不预付定金,确因生产经营所需,定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在此基础上由财务对照计划和合同按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和合同管理制度审核,由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后,方可支付。

  2.不允许无计划、无合同支付定金。

  第二十九条

  担保贷款。

  未经董事长签署书面许可,公司不允许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贷款。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的审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期间费用。

  1.2000元(单笔)以下由财务审核,常务副总签批后支付。

  2.2001元(单笔)以上必须由公司财务审核,由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后,方可支付。

  3.对于临时性的预算外的各种支出应事先由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后方可发生与使用。

  4.各项行政开支应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并作为考核经营者的重要指标。

  第三十一条

  经营费用的审批。

  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

  1.对于与销售数量紧密相关的各项费用已纳入正常的预算管理,这部分费用按正常程序审批。即由公司财务对照预算或销售进度及相关合同审核,常务副总签批后方可支付。

  2.对于临时性的预算外的各种支出应事先由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后方可发生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

  所有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均需在事前经由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发生与使用。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权限审批,严禁故意分拆,逃避审核。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执行、实施属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20××年××月××日起执行。

篇四: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落实资

  金支付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和通号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可以随时用

  于对外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其支付是指公司

  开展经营、施工和管理等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主要包

  括: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和资产购置;对物资供应商支付实物资

  产采购款;支付分包工程款;对外债务的确认与支付;归还银行借款;

  对外投资、担保、借款和支付保证金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

  资金支付的原则是:预算控制、权限划分、归口审

  批、集中分配支付、跟踪落实。

  第二章

  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第五条

  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为先下后上、先业务部门(归

  口责任部门)后财务部门。

  (一)编制资金预算计划

  -2-

  公司本部各部门根据财务预算、工程物资采购和工程分包合

  同等按月编制部门用款计划表,由每月

  22日报资产财务部汇总。

  公司按照签订的工程合同和施工情况,以各单项工程为

  依据安排资金的使用,编制公司用款计划表经负责人审核,每

  月

  22日报工程管理中心核定;

  工程管理中心将核定后于每月的25日前将编制完成的次月

  用款计划表报资产财务部;资产财务部根据全公司的资金状

  况和汇总后的用款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在每月

  30日前批复次月的用款计划。

  (二)资金的支付申请:资金支付申请单位和部门必须根据

  公司财务预算和资产财务部批复的用款计划安排本单位和部

  门的具体资金分配。公司本部资金支付审批由业务经办人员根据

  合同、发票等原始依据填写报销单、付款申请单等格式的支付申

  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提出初步意见。归口管理的费用支

  出和资金,还需归口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部向公司提

  出资金支付申请的,需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尚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首次用款申请,需办理无合

  同工程首次用款申请审批手续。

  (三)资金的支付审批:公司本部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分

  管领导审阅、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后签字批准;所属单位所

  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部分资金支付,-3-

  另有规定的,还需交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和批准。

  没有资金计划的支付申请,不予审批和支付。

  (四)资金的支付结算:公司资产财务部对审核、审批后

  的支付申请单、报销单进行核准并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第三章

  资金支付的审签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资金支付业务实行授权批准制度,经办人、责任部门(含归口部门或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对支付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对合同中资金支付的履行情况负

  责。审批人应对支付款项的计划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并在

  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七条

  预算内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本部提现、费用性开支、资产购置:

  1、预算内单笔(项,下同)金额

  5万元以下的支付必须由

  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2、预算内单笔(项,下同)金额

  5万元以上(含

  5万)由

  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批准;

  (二)由公司负责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分包款、定金、开立

  保函、信用证、保证金支付、对外债务的确认和支付:

  1、单笔金额

  5万元以下的支付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2、5万元至

  100万元(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签

  -4-

  字批准;

  (三)项目部工程款的拨付:

  1、项目部向工程管理中心提出用款申请计划,经工程管理

  中心审核,资产财务部综合平衡后下达月度公司用款计划通

  知:

  2、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的月度计划通知向资产财务部按

  旬提交用款申请表,经资产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批准

  后,由资产财务部进行资金拨付。其中对尚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首次用款申请时,必须经市场营销中心和工程管理中

  心、资产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资产财务部进行资

  金拨付。

  第八条

  预算外和其他资金支付

  (一)确因生产经营等需要支出的预算外、超预算的资金支

  -5-

  付,由各责任部门提交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其中资本性支出和预算外单项金额

  5万

  元以上、超过预算单项金额

  5万元以上的,应先由总经理办公

  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执行。增补的预算费用支

  出由财务部向集团相关部门出具补充预算计划通知书,集团批复后

  才可;履行报销手续。

  (二)公司本部、项目部借款按资产运用项目审批权限管

  理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三)没有资金计划的支付申请,不予审批和支付。

  (四)各种营业外支出、没有财政税务监制的收据不可报销,其中

  赞助、捐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九条

  公司资金对外支付统一由资产财务部办理。财务

  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资金支付业务的职责要求

  (一)支付申请部门的职责:

  1、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公司规定整理有关原始单据(发

  票、合同、协议、验收、入库、领用等相关凭证),确保其真实、有效。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收据的,应由业务部门经办人

  员保证在

  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收据交财务部门。支付保证金

  的,应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在保证所约定的期限到期后

  10个工

  作日内负责收回。

  2、对预付(进度)款、对外债务、定金、保证金等性质的款项,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应建立有关合同管理、支付情况等台帐

  记录,定期与财务部门、对方单位进行核对确认。

  3、对归口费用管理,责任部门应建立归口费用使用、领用

  情况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

  (二)资产财务部的职责:

  1、资产财务部应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上报的用款计划,按月批复和下达,保证资金安全完整,手续严密,结算畅通。无资金计划的,原则上不安排付款。

  2、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关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方式、金额、单位是否正确。其中,对于支付预付款项,应严格限定于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支付债务

  的,应确认债务的真实性,由会计经办人员在付款申请单上签字

  认可。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资产财务

  部和会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

  告。

  3、出纳人员必须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会计经办人员应

  及时办理有关债权、债务的登记、对帐和核销,督促责任部门和

  经办人员及时取得合同、债务、发票等证明。

  第四章

  资金支出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各类现金、银行结算支付应按《上海工程有限公

  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资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资金支出的监督考核。由公司

  专门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各项资金支付的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资金支出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存

  在失职、违规和舞弊现象。

  (二)资金支出和批准手续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手续是否

  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公司在资金支出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规现象,责

  令有关分公司和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并提出处理意见

  上报公司领导。

  第六章

  附则

  -8-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资产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公司用款计划表

  2、部门用款计划表

  3、公司用款申请表

  4、部门拨付款申请表

  5、无合同用款首次审批表

  -9-

  附件1:

  公司用款计划表

  年

  月

  单位:万元

  已收

  工程

  款

  预计

  成本

  总额

  计划用款金额

  已完

  成本

  工管

  合计

  中心

  审定

  序

  号

  工

  程

  件

  名

  合同

  编号

  计划

  收款

  财务中心

  批复

  备用金

  工费

  其他

  分公司财务:

  分公司经理: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0-

  附件

  2:

  部门用款计划表

  年

  月

  单位:万元

  序号

  款项内容

  上旬

  计划用款金

  额

  下旬

  中旬

  编制依据

  资产财务

  中心

  备

  注

  合计

  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11-

  附件3:

  公司用款申请表

  年

  月

  单位:

  合同价

  序

  工程件

  号

  名

  预计

  直接

  成本

  已收

  工程

  款

  公司

  已拨

  付款

  期初

  已完

  成本

  收支比例

  收款

  比例

  完工

  比例

  备用

  金

  本期预计发生成本

  民工

  费

  材料

  其他

  合计

  合同

  本次

  实际

  编号

  投资

  建安

  申请

  拨付

  合

  计

  付款日期:

  凭证号:

  贷款利率:

  会计主管:

  日期:

  资产

  财务

  中心

  复核人:

  日期:

  分公司经理: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经办人:

  日期:

  -12-

  附件

  4:

  部门拨付款申请表

  申请部门:

  项目名称

  款项内容

  拨付依据

  合同号

  申请内容

  合同金额

  已累计付款金额

  本次申请拨付金额

  申请日期

  经办人签名

  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资料

  帐

  号

  开户银行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编号:

  项目内容

  签名: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资产财务中心审核意见

  会计经办:总会计师审核意见

  注:本表请填一式三份;

  负责人:

  签名:

  签名:

  -13-

  附件5:

  无合同用款首次审批表

  分公司

  市场营销

  中心

  工程管理

  中心

  资产财务

  中心

  总会计师

  -14-

  工程申请理由:

  经理

  年

  总监

  年

  总监

  年

  总监

  年

  年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

  ___

  月

篇五: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审批的原则

  资金审批管理坚持安全与效益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方式,严禁资金体外循环,财务中心是公司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他部门无资金借贷和调度权。

  三、资金审批流程

  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或《借支单》经部门经理确认,交经办会计初审,并交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或总裁签批,再交

  经办会计填制会计凭证后,到出纳处领款。

  四、资金审批坚持八项基本制度

  1、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所有的财务开支由总裁直接或授权审批。总裁出差期间急办的事项,临时委托指定人员代为审批。

  2、坚持归口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各分管总监、总经理、厂长、部门经理审签分管范围内的资金审批,财务总监协助总裁对所有资金审批监督和管理。

  3、坚持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末,由财务中心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计划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计划年度的各项资金计划,报董事会讨论通过,总裁审批后执行。

  4、坚持资金计划制度:各责任部门在每月底前编报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中心汇总平衡、报总裁审批后,按计划执行。

  5、坚持事前立项报告制度:除生产经营直接使用的材料费、运杂费以外,凡是本规定没有明确标准的开支,都必须实行事前立项报告制度,由经办人员逐级按权限报批后方能办理。

  6、坚持事中监督控制制度:财务部门要坚持原则,没有按本制度逐级审批的,财务稽核人员不得审签;无财务部门稽核人员审签的开支,出纳人员不得付款;对没有立项报告、合同、批示的资金支出,稽核人员应当予以退回;对违反财会制度的资金支出,财会人员应当拒绝办理。

  7、坚持事后考核分析制度:财务部根据预算、责任书、立项批示等资料进行考核分析,由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定期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全面分析与专项分析相结合,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8、坚持风险交易和重大财务收支签订经济合同制度:原则上凡是异地购销交易事项、本地钱货不能两清的购销交易事项、金额较大的交易事项必须签订经济合同,对交

  易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售后服务、运费分担、保密要求、票据要求、收付款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具体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五、资金审批权限

  1、资本性收支资金的审批权限

  ⑴资本性收支是指公司长短期投资、融资、增资扩股、对外提供担保、借款等重大经济事项;

  ⑵资本性收支不管发生金额大小,不管有无资金计划或预算,都需报总裁审批;⑶固定资产购臵由购臵部门申请款项,其他项目由财务中心提案、呈报,并负责执行。

  2、基本建设支出审批权限:

  4、采购业务付款审批权限

  5、经营性开支审批权限

  6、风险性付款及董事会经费的审批权限【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7、公司资金调度审批权限

  六、资金审批付款注意事项及罚则:

  资本性支出必须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总裁批准。材料采购要有采购合同、材料入库单、检验部门的质量检测单、有效发票才能付款报销。

  单项业务需实际付款时,由相关部门向财务中心申报

  付款计划,10万元以上的提前三天,10万元以下的提前两天,并提前一天开出付款申请书逐级按权限报批后交由财务中心办理。

  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臵纳入公司预算;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有关部门须事先向财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财务中心综合平衡,编制追补计划报总裁审批。总裁审批后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

  所有采购、基建合同需招标、投标的,按公司招投标制度执行。

  工厂实行目标成本、利润管理责任制后,可在不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前提下,自主审批成本费用开支,但应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中心审查备案。

  所有备用金借款必须严格按“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办理借款,前款未清,但因特需原因需申请借款的,必须经财务总监签署“特批”字样后,方可办理借款。

  备用金借款人员应在经济事项完成后一个月内办完报销手续,并一次性归还余款,超过规定时限未报帐,一律按借支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计算滞纳金,计算时间以返回到公司的第30天起到销帐之日止,在本次差旅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借款风险责任按照“谁经办、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办理,由于可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原因,借款出现坏帐

  损失,申请借款经办人与审批人共同承担损失金额的责任,不可预见原因所造成的资金损失除外。

  借款申请经办人、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对借款的真实性、合理性、风险性负责,经办会计对付款的程序、审批权限的合法性审核负责。

  七、附则

  本规定从XX年6月10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资金和费用审批管理制度【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XX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

  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臵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

  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臵帐外帐和"小金库"。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臵费、修缮费等支出。"

  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四、所需资料

  项目申请书;

  项目计划任务书;

  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受理后,承办人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承办人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XX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第2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一月一报,及时结算;

  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购臵费;文印费;车辆消耗费用;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超过1000元报jú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单笔金额500元以上的须附凭证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会计和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四条接待管理

  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再按审批权限报局领导审批,在指定地点消费。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接待消费后,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的副主任签单,一律注明接待单位或开支用途,计入单位经费支出。特殊情况下,经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负责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员签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补签。经办人事后应及时补办接待申请单。

  接待标准:县级来客人平60元/餐,市级来客人平8元/餐,省直部门及其以上领导的接待标准由jú长确定。县市来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上级和外地来客由办公室安排在协议单位接待。

  接待费报账程序:由办公室结算接待经费,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或jú长审批。所有接待开支必须附原始接待申请单,在非指定接待点经费凭接待申请单和原始票据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五条出差管理

  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娄财行374号《娄底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省、市内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出差由jú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和jú长审批。

  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报分管副jú长和jú长批准。

  预借差旅费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和jú长批准,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报账结清。

  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月25日前报账,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报销差旅费。

  第十六条专项工作支出

  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jú长审批,如大额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第十七条借款管理

  办公室借备用金限额2万元以内,于每年12月25日前结清。

  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及时结清,不得跨年清还。

  第十八条对外付款超过1000元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员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局领导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职工按240元,凭票按月限额报销。

  第二十条报账时限

  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帐,每周星期五为集中报账时间。

  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除办公室定点接待外,机关干部职工每月24日、25日必须把一个月内的开支按程序报批;定点接待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统一结算按

  程序报批。

  严格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个月财务报表。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馈赠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对前述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电子电器设备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会计分别建台帐,局办公室管理。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货架、沙发、保险柜、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局办公室管理。

  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科室需添臵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分管jú长或jú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审批单报账。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臵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物品申购。各科室申购物品时,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单价,报办公室,经分管局领导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审批。

  物品采购。全局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到定点商店采购。

  物品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应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和监审员为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物品处臵。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批准。

  第3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

  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

  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

  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臵、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臵费、接待费等。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各种会议的召开及经费支出

  召开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单

  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

  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报帐。

  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第4篇: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

  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

  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臵,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

  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

  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XX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臵、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臵、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

  纳还款或报销。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

  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分管经理、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分管经理、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2篇: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

  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

  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臵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臵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

  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臵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臵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臵。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3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篇六: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资金支付风控管理控制,规范资金支付管理流程,明确审批权责,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政策制度及《公司章程》、《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及其投资运营控股的公司的采购、销售费用,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经营采购,工资,税费社保、资产购置、财务费用、长期投资等财务资金支付(出)审批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资金支付管理遵循基本原则: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集中支付、按级负责,先批付支、联审联批。

  第二章

  财务支出类别

  第四条

  根据资金支付的性质,其类别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采购、销售费用支出:采购、销售费用包括采购、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站台租赁费及其他杂费;

  (二)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招待费(交际应酬费)、通讯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其他;

  (三)经营采购支出:主要指为采购、销售而进行的物资采购;

  (四)工资性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支出;

  (五)社保资金支出:包括员工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税费支出:指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费款、附加费、管理费等支出;

  (七)固定资产、投资性设备等长期资产购置支出;

  (八)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备用金等支出:主要包括内部员工周转金、备用金;

  (九)对外长、短期投资支出;

  (十)财务费用支出.;银行贷款利息、账户管理服务费、账户汇兑手续费、账户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费等支出;

  (十一)董事(股东)会费支出;根据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支付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支付股本金: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支付退出股东的股本金;

  (十三)利润分配支付即利润分配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

  第三章

  资金预算审批

  第五条

  公司各项资金支付,在公司经营逐步成熟时,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体系。

  第六条

  公司及运营单位的年度预算由财务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公司年度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出预算建议议案,经董事会审查批准。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七条

  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一)采购、销售费用支付:在销售收入0.05%以下的借款支出,500元(不含,下同)以下的,由市场开发总监负责审批,500元以上(含,下同)由主管副总以上级领导审批。

  (二)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付;纳入年度预算的,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未纳入预算的,500元以下的,由综合管理部总监审批,500元以上(含,下同)由主管副总以上级领导审批。

  (三)经营采购支付:根据总经理办公会临时授权审批。

  (四)工资性支付:工资预提视同预算审批,工资发放时由财务职能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批。

  (五)社保资金支付:社保公积金增员时,由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会同财务职能部门审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税费支付:①正常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计提由财务职能部门总

  监审批,因进项、销项核算时间差异需要调整的,应报主管副总审批;②印花税计提审批由财务经理审批;③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工作方案由董事长审批,季度所得税由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总监审查,分管副总审批。

  (七)固定资产、投资性设备等长期资产购置支付:由董事长立项后,授权主管总经理审批。

  (八)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周转金等支付:由部门总经理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报财务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借款。

  (九)对外长、短期投资支付:由董事长立项后,授权主管总经理审批。

  (十)财务费用支付:账户管理费由财务经理审批,融资利息根据合同、协议或纪要,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监审批。

  (十一)董事(股东)会费支付:由董事长审批。

  (十二)支付股本金:根据相关纪要,由分管副总审批。

  (十三)利润分配支付:由董事会审议,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营销费用支出,纳入本人业务营销绩效的,可由分管副总审批,计入销售管理费用。

  营销费用主要包括:营销招待费,差旅费、车辆租赁费、商务通信费。

  第五章

  资金支付依据

  第九条

  资金支付原则及依据:

  (一)国家政策法规、公司章程;

  (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

  (三)经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

  (四)资金支付授权书规定的有权批准人的签批;

  (五)与资金支付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

  (六)合法的外部单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

  (七)规范的内部单据(自制凭证);

  (八)股东会利润分配文件;

  (九)公司各岗位职责文件。

  第六章

  周转金管理

  第十条

  员工借款时,应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部门项目需要周转金(备用金),必须按资金支付审批权限以及审批分工,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财务职能部门对无资金预算的项目或者超出资金预算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借垫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必须填全《借款单》所载内容,并按照所填内容使用款项,不得挪作他用,并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员工周转备用金还款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高管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股东借款需有股东会决议。

  第十五条

  严格周转金借款管理:

  (一)借款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不得以电话或口头通知的方式借款;

  (二)采购性支出需要借现金或现金付款时,一般不超过1000元,并自借款之日起10日内报销完毕。特殊情况若超过1000元需财务总监批准。

  (三)借款时审批原则上采用纸质审批,必要时采用信息化(如钉钉OA审批)辅助审批。采用信息化审批的,应上传纸质审批单,并在审批栏内备注审批流水单号。

  (四)周转金借款后,除特殊情况外须在借款后10日内完成票据结算报销;未能办理结算报销的,财务将于下个月逐月扣还,最长滞还期不得超过当年年底。

  (五)跨年度结转时应将借款人、时间、数额、借据号一并结转下一年度。

  第七章

  报销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和批准,方可按程序审批支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CEO在其工作权限内具有审批权。

  第十八条

  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外出期间,经由钉钉审批的,在相应纸质审批上可由授权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报销审批权限:

  (一)采购性支出报销金额5万元以内(不含,下同)、其他支出报销1万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联审联批;

  (二)采购性支出报销金额5万元以上(含,下同)不足10万元的、其他支出报销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联审联批;

  (三)采购性支出报销金额10万元以上的、其他支出报销2万元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联审联批。

  (四)报销金额超过年度预算20万元的事项需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条

  高管人员报销审批

  (一)公司副总经理报销费用由财务总监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总监报销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总经理报销费用由财务总监及公司副总经理审核。

  (四)董事长报销费用由财务总监及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二十一条

  差旅费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出差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层人员除外)报销差旅费时需提供出差审批单,出差天数及行程超过申请的还需要业务主管领导重新审批。差旅费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

  (二)所有出差的报销单据,必须按不同类别,不同票额顺序张贴(张贴纸张应与报销凭证大小一样)写清楚单据张数,以便财务资产管理部审核。

  (三)差旅费报销超标准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专项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四)发放商务交通补助费人员,不再报销市内办事、商务会谈差旅费。未发放商务交通补助费的员工去市内办事、商务会谈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和地铁,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应事先得到业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报销时由该业务主管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

  报销交通费时应在票据后面注明路程的起点和终点,并注明所办事项。

  (五)差旅费报销须在出差返程后10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材料费和外协费

  (一)材料采购、外协加工和技术性外协(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应按照《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合同。

  (二)支付或报销材料费、外协费、试验费等应在相关单据上注明合同号。

  第二十三条

  招待费

  (一)业务招待费中实物部分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并且经办人负责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需附《招待费审批表》,注明招待的客户单位、客户人数、地点、实物名称和金额,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四条

  会议费

  (一)会议费的借款和报销,必须持审批后的《会议费预算表》。

  (二)由组织会议的部门编写会议通知,注明时间、地点、会议主题和会议联系人。

  (三)会议费预算中有评审费支出的,评审费的发放需提供姓名、身份证明、工作单位、金额、联系电话和领款人签字。个人发放金额达到纳税标准的,需要经办人代扣个人所得税。

  (四)会议费的报销内容只允许报销预算表所载内容,报销时必须持会议费发票、会议费开支明细、会议通知和批准的会议费预算表等相关原始凭证。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公司年度预算执行。

  (二)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部门负责人需提出专题报告,报告需依次经业务主管领导、财务总监、东方联星总经理审批。金额超过固定资产本年预算总金额的10%的固定资产采购需经董事会通过。

  (三)固定资产验收后,相关部门办理建卡登记,报销时必须持固定资产验收单和相关报销单据。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处置办法执行。固定资产在小于折旧年限报废的,应出具鉴定报告;处置的资产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年度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未达到3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通过;处置的固定资产年度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需经股东会通过,才可处置。

  (五)固定资产处置要依次经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兼并及收购事项必须经公司办公会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单笔支付对价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或年度累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投资、兼并及收购交易还需股东会通过。

  第二十七条500元以下无票支出报销审批管理

  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发票,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一)不足500元的小额零星支出可采取收款人填写收据。收据的基本要素:付款单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联系方式及款项支付凭证

  (二)不足500元小额劳务性支出可采用《临时性劳务费发放表》形式支付。

  (三)无票审批需报至总经理级。

  第七章

  审签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支出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对资金支付事由、金额进行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项目领导责任。

  第三十条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或授权人对各类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所有资金支付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本细则关于资金

  支付依据的规定核准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

  第三十三条

  财务出纳人员对于不符合本细则关于资金支付依据的规定和未经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资金支付承担挪用公司资产的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签字人对资金支付负相应责任,由此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签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资金审批流程

  第三十五条

  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

  (一)支出的基本流程:支出(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或资金申请单并签名→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联审联批→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核准→主管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

  具体可依据钉钉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采购、销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各项费用划分依据及具体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

  (三)公司员工个人借款需按程序借取,但应及时核销,每年12月底前清理完毕;

  (四)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本人报销费用时应由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副总或监事会签审批;

  第三十六条

  经营采购支出

  (一)基本流程:经办人提出资金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联审联批→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核准→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钉钉抄送总经理办、相关人员;

  (二)采购前必须填报采购申请单和提交采购合同,货比三家,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出库手续;

  (三)上述支出在内容和金额上必须控制在月度预算或专项预算范围内。

  第三十七条

  经常性工资性支出(计提)

  (一)基本流程:由人事行政职能部门根据考勤情况,财务、人事行政职能部门根据业绩考核综合提出考评意见,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二)出纳根据经批准后的各部门编制的工资单发放工资;

  (三)工资发放必须经分管副总批准。

  第三十八条

  绩效性工资性支出

  (一)基本流程:由人事行政职能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和业务部门销售业绩统计情况,财务、人事行政职能部门根据业绩考核综合提出考评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CEO审批;

  (二)出纳根据经批准后的各部门编制的工资单发放工资;

  (三)绩效性工资发放必须经CEO批准。

  第三十九条

  税费上交支出

  (一)基本流程:由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

  (二)财务部会计审核并填写付款凭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董事长审核后由出纳付款。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医疗设备投资等长期资产购置支出

  (一)基本流程:经办人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董事长(执行董事)签批→财务负责人核准→主管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钉钉抄送总经理办、相关人员、主要股东;

  (二)相关的合同和验收文件;

  (三)上述支出在内容和金额上必须控制在计划范围内。

  第四十一条

  对外长、短期投资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

  (一)基本流程:经办人填写资金申请单并签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董事长(执行董事)签批→财务负责人核准→主管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钉钉抄送总经理办、相关人员、主要股东;

  (二)相关的合同和验收文件;

  第四十二条

  利润分配:由董事(股东)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如与《公司章程》、《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篇七: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制度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二章资金支出的分类第三条根据资金支出的性质,将资金支出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包括办公用品、通讯费用、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房租、会务费、其他;(二)经营采购支出:

  主要指为生产、建设而进行的物资采购;(三)职工薪酬支出:

  包括员工薪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费等;(四)税费支出:

  指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规费等;(五)机器设备、矿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支出;(六)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支出;(七)对外长、短期投资支出;(八)利润分配支出;(九)其他支出。

  第三章资金支出的预算管理第四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加强开支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有计划地使用和调度资金,使公司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应,公司各部门应按月度编制资金支出预算草案。

  第五条资金支出预算草案的编制单位如下:

  1.物资采购部门以及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物资设备采购支出预算》草案。

  2.工程部门负责编制《工程资金支出预算》草案。

  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员工工资支出预算》草案

  /44.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费用、上缴税金等资金支出预算》草案。

  5.其他凡是需要对外发生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部门,都要按财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以部门为单位,按月度编报本部门的《资金支出预算表》草案。

  第六条财务部门将各部门编制的月度《资金支出预算表》审查、平衡完毕,并汇总编制企业下月份《资金支出预算表》草案,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七条月度《资金支出预算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核后执行。

  第四章资金支付原则和依据第十一条资金支付的原则(一)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

  根据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年度预算,公司财务部门制定月度预算报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核后,进行预算控制与管理。

  (二)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三)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

  第十二条资金支付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国家政策法规;(二)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三)经批准的预算文件;(四)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必要合同和验收手续;(五)合法的外部单据;(六)规范的内部单据;(七)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章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第十三条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

  (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

  (三)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

  /4在审签过程中,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应按照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和意见。

  (四)董事长、总经理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

  (五)所有资金支出必须根据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核准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利退回。

  第六章资金审批权限第十四条资金审批权限标准(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执行)(一)职工薪资、税费支出、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列入月度《资金支出预算表》的经营性采购、设备购置、修理、设备改造、工程款等的支付,5万元以上必须填写支付会签单,50万元以下公司总经理审批;5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审批。

  (三)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由董事长签批。

  第十五条未列入批准预算范围内的审批未列入月度《资金支出预算表》的支出,10万元以下公司总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审批。

  第七章资金支出的审批流程第十五条支出审批流程:

  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签名→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授权人→董事长→财务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出纳付款;第二十二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支付申请单项目名称:

  付款方:

  开户银行:

  申请原因:

  银行帐号:

  /4有合同支付支付类别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总价(元)变更累计(元)结算总价(元)No况日期金额(元)已支付总额本次支付金额(大写):

  无合同采购已支付情申请付款单位:

  归口部门意见/日期:

  金额(元):

  申请付款日期:

  合同管理部门意见/日期:财务部门意见/日期:

  归口领导签字/日期:

  公司负责人签字/日期:

  承办人:

  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

  /4

篇八: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5篇模版)

  第一篇: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下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二.资金管理的部门

  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为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对与资金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与核算,并办理公司与业务活动单位(个人)之间的资金结算、支付工作。三.资金支出的原则与依据

  一、资金支付的原则

  (一)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原则:依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年度预算为基础,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日常的资金预算控制与管理;

  (二)支付凭证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各项支付业务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具备相应的发票、收据及其它真实有效的附件,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不得作为支付凭据;各类支付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费用报销时必须按要求填制报销凭证。

  (三)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资金的原则。

  二、资金支出的依据/5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一)国家政策法规;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三)经批准的预算文件;

  (四)与资金支出有关的合同和验收手续;

  (五)合法的外部单据

  (六)经审批的内部单据;

  (七)公司各岗位的职责文件。四.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资金支出审签人的责任

  (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请款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三)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对各类支付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在审批过程中,财务部经理应按照年度预算有月度预算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与意见。

  (四)董事长、总经理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最终责任。

  (五)所有资金支出必须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核准程序后方可支出,对于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有权予以退回。

  五.资金审批权限(在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执行)

  一、经营费用及日常管理支出/5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包括日常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营销费用、租金、培训费等项目,支出的基本流程依据公司现有的“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制度”执行,其中:(1)单笔支出在10万元以内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单笔支出超过10万元(含)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

  二、经营性采购支出

  (一)经营性采购的申请及付款流程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其中单笔采购支出在20万元以内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单笔采购支出20万元(含)以上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

  (二)经营采购的项目和金额,必须控制在月度预算或专项项目预算范围内,预算外采购,必须单独上报采购申请说明。

  三、职工薪酬支出

  (一)公司员工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及福利费等支出,由人

  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考勤记录和内部绩效考核文件等规定,会同财务部提出相应的考评、发放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监及副总经理)的固定薪酬,由总经理拟订标准,报董事长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奖励,根据年度预算完成情况由总经理拟订方案,报董事长审批。

  (三)总经理的固定薪酬、考核奖励及其它补贴,由董事长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决定;

  (四)外聘高级专家(顾问)的薪酬,由总经理拟订标准,并报董事长审批。

  (五)临时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由业务部门总监拟订标准,报财务总监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

  四、中介机构服务费/5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主要包括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服务费用,由经办部门发起,部门总监审核后,报最终审批人审批,其中:协议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协议费用在1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下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人;协议费用超过50万元(含)的支出,由董事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税费支出

  (一)日常经营税费支出,由财务部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由税务会计进行申报扣款;

  (二)由于单项重大支出产生的代扣税款、税务稽查、政府专项审计等因素产生的税费,由财务部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及检查要求,正确计算相应的税费,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由总经理审批。

  六、资本性支出

  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建、用于项目研发的技术性支出等,其中立项、购建、验收、付款等流程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对于单项支出10万元以内的,总经理为最终审批人,单项支出10万以上(含)的,董事长为最终审批

  人。

  七、对外投资支出

  (一)权益性投资,由董事会制定投资方案,提请股东会进行决策;

  (二)债权性投资,由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制定投资方案,报董事长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八、关联方交易支出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支出30万元以内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支出30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支出在30万元(含)以上不足300万元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支出在300万元/5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含)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由董事长评估是否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支出在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九、向股东支付的支出

  向股东支付的支出,包括向股东的分红,支付的股利、股息等,由董事会制定分配方案,经股东会讨论决定;

  六.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公司所有的预算外支出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资金使用管理报告,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报财务总监审核后,依据本制度规定,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审批。七.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5第二篇:资金支出审批规定

  资金支出审批规定

  为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按流程规范有序开展,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资金审批程序,强化监督,加强资金风险防范,保证资金合理

  利用,现就有关资金支出审批规定如下:

  一、管理、销售费用支出

  (一)部门预算内费用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出纳复核后付款。

  以下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1、公司通讯费、差旅费等按公司有关标准执行,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确需开支的由总经理批准;

  2、招待费及礼品费单笔超过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3、运输费用超出1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超过1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

  (二)超预算费用支出必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追加预算,否则财务部一律拒付。

  (三)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取得有效、据实的发票,并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财务部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资金支出一律拒付。

  (四)以下支出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1、工资性支出、社保、福利等,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2、经理的所有费用,须由总经理批准。

  3、上述未列举的其他非经常性支出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二、项目、工程投资

  项目、工程投资支出应严格按概算与预算控制投资总额,所有建设

  项目不得突破批准的预算,否则财务部不予支付超预算部分。具体支付程序:

  (一)工程、建设单位将批准后的项目概算、预算交财务部,以此共同控制总支出。

  (二)所有土建工程及购置大型设备必须与施工单位或供应单位签订合同,结算时所有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并与实际相符,否则财务部可以拒绝付款。

  具体要求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部门)将签订好的有效合同统一编号交工程部、财务部各一份,各部门以此控制工程及设备款的支出。

  2、申请付款时先经工程单位(项目部门)填写拨款申请(注明款项用途及合同号),再根据工程进度及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财务经理根据计划和合同审核付款。其中,付款金额超出10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固定资产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编制预算,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单价10万元以下(含)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签字、财务经理审批办理支付手续。

  (二)单价10万元以上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再办理支付手续。

  四、支付货款及相关税款

  采购付款原则上由财务部门审核合同、采购单、购货发票、入库及验收单入帐后支付。付款审批流程如下:

  (一)一次20万元以下货款支付,由采购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

  审批。

  (二)一次20万元(含)以上,由采购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五、借款

  公司日常借款仅限于日常费用如备用金、差旅费,其支付程序按照借款性质比照以上规定执行。

  六、报账时间

  为提高效率,除特殊情况,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一般安排每周三审批。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第三篇:专项资金审批支出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审批支出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建华区财政局

  二、责任人

  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三、审核权力行使依据

  《预算法》《齐齐哈尔市本级统管专项资金及部门专项资金支出报批程序》等、四、办理条件

  上级部门要求、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项目支出。

  五、所需资料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论证书、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等资料。

  六、受理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筛选后报分管区领导同意,项目主管单位或财政局报区长办公会议或区府常务会议审定。

  七、审核与决定

  1、承办人对申报资料审核后,报股长复核;

  2、主管股长复核后,呈报主管局长审核;

  3、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4、项目主管单位或财政局报区长办公室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八、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执行《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行使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第四篇: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及管理规定

  为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权责关系,有效使用资金,特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审批及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资金的审批权限:

  1、采购资金的审批权限:

  (1)、公司一般性的材料采购,由需货单位向物资采购中心报送《采购申请单》,物资采购中心经核实、询价后填具《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务洽谈卡,经分公司或厂第一责任人签字、采购中心主任(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报财务部主任审核签字同意,董事长审批(或委托人审批)后,出纳才予以办理付款;单笔采购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还须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办理付款。若董事长外出,由需款单位打电话请示其同意后可先行办款,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2)、公司对外支付单位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款项,须报董事长批准,财务中心主任审核。1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款项,由董事长授权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付款。

  (3)、标准费用内的办公用品(低耗品)的采购付款:购买时应遵循采购员询价(洽谈卡)→会计核价→采购经理审核→采购员借支、采购→入库验收→填写报帐单(采购经理或授权内勤审核)→财务报帐的程序,以次充好照价赔偿,反对浪费。办公用品原则上应定点采购,签订定点采购合同(附价格表),价格及质量控制按《物资采购中心目标责任书》中相关条款执行。

  2、标准费用内借支审批权限:

  (1)、各部门、各科室员工出差或其他因公借款,单笔或累计借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财务副总审批,财务部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

  (2)、各科室经理、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任借款,必须经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

  3、标准费用外借支审批权限:

  (1)、各科室经理、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任超出标准费用外借款,必须由第一责任人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情况,经董事长审批、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才能借支付款。

  (2)、各科室经理、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任根据市场订单长期增加而需增加设备,应造好采购设备数量清单、设备单价和金额,经生产设备主管签字,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采购。采购中心询价监督。

  (3)、在建基建工程付款,首先由工程总监开具结算单并附有结算或付款工程详细说明,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主任审核后才能付款,工程完工结算时,必须由财务部主管负责按合同是否有违约事项和平时借支等审核汇总金额无误差后签字认可,董事长才能审批付款。

  4、食堂的付款审批:

  食堂的收支帐平时由财务部管理,负责审核、监督食堂收支,在保障员工利益的前提下须保证收支平衡。食堂采购资金的支付,由后勤主管填写借条,经主管会计审核后先从公司借支。

  5、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费用实行预算管理,预算(标准)内的费用经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审批、主管会计审核后予以报销;预算外的费用从严管理,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报董事长认真审核批准后,报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后予以报销。

  6、员工工资结算:

  员工工资按月发放到工资卡。

  自动离职人员办妥离职手续后,结算单交到主管会计处,待发放工资时从工资卡上领取,不予当场结算现金。

  公司辞退人员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后,由主管会计核算应发工资并在结算单上签字后,被辞退人员可当场结算工资。

  二、资金调度程序:

  1、公司内部资金调剂,必须征得调出资金部门第一负责人的同意,并在保证调出部门生产经营能持续正常的开展,且在资金暂时有余的情况下,财务部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度。

  2、由需款部门的主管填写资金调度审批单(付款申请单),报财务部主任签字,单笔调度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由财务部主任签字,董事长审批后才能办理。

  3、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取得付款审批单,财务部主任经请示董事长同意后可办理付款,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资金支付程序:

  1、经办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批。

  3、财务主管审核。

  4、限额以上或超出标准费用外的,董事长审批。

  5、填制会计凭证,付款。

  四、资金管理:

  1、公司资金的筹措、调度由财务副总负责,出纳须及时向董事长、财务部主任报告资金收支及应收帐款的回款情况,报送资金日(周)报表。资金周报表须注明资金的去向单位、用途、金额、可用余额、下周资金收支预算、急缓真实情况等。

  2、现金的开支范围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3、现金出纳负责现金的具体收付工作,负责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出纳负责银行存款的具体收付工作,保管各种支票和有价证券,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负责将员工的工资表及相关资料及时、准确地送交银行。每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须在当日填制会计凭证,日清月结。

  4、非出纳人员不得经手现金的收支,特殊情况下会计代收的货款应及时交出纳保管。

  5、库存现金的额度,以可支付公司2~3天的零星开支为限,不超过50000元。多余现金应及时存银行,保险柜内只存放零钞。出纳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请求加派公司保安随行或安排专车接送。

  6、主管会计应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现金,对盘点结果按实际情况和会计制度提出处理措施,报财务中心主任审批后,及时处理。

  7、公司的基本结算帐户和一般结算帐户只供公司使用,不准出租、出借或转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8、银行出纳应每月与银行对帐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主任审核。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装订成册,作为重要的资料备查。

  9、严格加强对各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的专人管理,对银行预留印签应分开保管,财务章由财务中心主任保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章由银行出纳保管。

  六、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以前有类似规定的同时废止。

  河南东大高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8日

  第五篇: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为规范*****商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行为,明确商会财务支出的内部流程及审批权限,完善健全商会内控制度,确保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制度。第一章

  审批权限

  第一条

  商会财务收支实行日常开支由副会长审批,大额支出,单笔支出在3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审批程序由副会长负责审批;单笔支出在3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则按照审批程序先由副会长审核,最后由会长负责批准;单笔支出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商会副秘书长办公会议决议负责审批。第二章

  审批范围

  第二条

  财务支出具体包括费用借支、费用报帐、办公物品采购及办公室房租物业费支付等。第三章

  审批要求

  第三条

  任何费用在发生之前都应先履行请示义务,非经副会长允许,超时间、超范围发生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四条

  支出审批及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单)→主管或分管负责人签字→财务主管票据复核→副会长审批(超过副会长审批权限的按审批权限流程)→出纳付款→会计报帐。第五章

  审批责任

  第五条

  各项财务收支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每一项收支业务,对于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且违反制度规定,或有超标准、超限额开支,经办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的,均不得办理款项收支和相关手续,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第六条

  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应在各自的审批范围内行使审批权,不得超范围、超预算审批,也不得化整为零进行审批。财务人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商会财务制度的开支及报销凭据予以剔除。第七条

  各项财务收支的经办、签字、复核和审批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环节把关,商会如发现有巧立名目开支,徇私情开支等,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如发现有营私舞弊,伪造票据等严重违规情形,对当事人将给予严厉处罚。本制度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财务管理审批权限及操作规程

  为规范财务借款、付款、请款和报销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分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暂借款、往来款制度

  1、暂借款是指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

  2、往来款是指因业务需要,集团间资金划拨的款项。

  3、额度审批权限:

  (1)业务需要

  万元以内的大额借款必须经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万

  元(含)以上的大额借款应由公司总经理及总部领导审批;个人借款原则控制在其月工资范围之内。

  (2)往来性质款项划拨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经总部领导审批。

  4、借款程序:

  (1)借款金额小于1万元

  借款人应详细填写《借款审批表》,借款时应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等,部门经理应对借款内容审查证明,经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2)借款金额大于1万元

  借款人仅限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并填写《借款审批表》,借款时应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等,经财务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公司总部加签。

  5、所有暂借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部经理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6、经办人必须在事务完毕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款项,超出一个月不结帐者,人事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二、业务请款制度

  1、业务请款是指合同(协议)付款、工程结算付款、材料的采购

  付款等。

  2、额度审批权限:业务请款按照已签订合同项下的工程进度付款及采购款支付经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订合同的审批权限如下;(1)工程招标及发包合同:

  万元以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万元以上(含

  万

  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部领导审批。

  (2)对外采购合同:

  万元以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万元以上(含

  万

  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公司总部审批。

  (3)其他合同(设计、广告、企划、代理):

  万元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万

  元以上(含

  万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部领导审批。(4)对外投资、担保、对外借款合同等均需经总部审批。

  3、请款程序:请款人应根据合同、协议、工程预结算书等填制《资金支付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并交预算部、分管副总、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和总部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发票以及公司的资金计划等情况安排付款。

  4、工程的结算除应有合同或协议外,还应包括施工员、预算部、分管副总、总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字的结算确认书,签字人员对工程结算金额负责。

  5、材料发票、工程发票等相关发票的提供,应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对不符合到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三、经营管理费用制度

  1、经营管理费用审批权限:

  (1)日常经营管理费用1万元以下由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1万元以上

  (含1万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部领导审批。

  (2)单笔业务招待费

  万元以下由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

  (1万元)经分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3)对外捐赠、赞助、罚没款2万元(含2万元)由分公司行政副总和常务副

  总审批;2万元以上经分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2、费用发票的要求:发票要求是税务的正式发票,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费用开支(请款)审批表》,经办人必须在每张发票背面签字确认,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费用结算单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不得涂改,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4、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行政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按计划统一购买统一报销,行政部门应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

  5、费用的核销应在事务处理完毕后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部分属月缴费用的最长不得超过15天,费用超过一个月以上未报的原则不予报销。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添置、租赁、转让与报废审批权限: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分公司经营班子审批;5万元以上的需报董事会审批。

  2、固定资产的需求必须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用途、数量及所需资金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审核汇总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3、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报销时按正常的审批权限和报销程序。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分公司的《财产管理制度》执行。

  4、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报销流程参照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流程。一米OA组织权限操作手册______________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向各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各部门签发《_______公司对XXX部门授权管理规定》(“XXX”为被授权部门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_______公司对XXX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八条、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投融资业务;

  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5、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基本授权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第十三条、基本授权草案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30天报送向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15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四条、《_______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

  5日内完成,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被授权部门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公司人事行政科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公司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公司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部门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公司人事行政科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部门的授权。

  第十七条、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可变更对该部门

  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公司人事行政科,其他情况下为公司审计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公司人事行政人科据此制作出《_______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

  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总裁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1)在公司员工需超出基本授权对外开展业务或订立合同、协议时,经公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司董事长可向办理该事务的公司员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经办人。

  (2)在公司发生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为妥善处理纠纷,经公司法务部申请,公司董事长可向处理该纠纷的公司员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经办人或公司聘请的处理纠纷的律师。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4)办理本条上述授权时,经办部门应当依照公司制定的《_________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履行会签程序。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公司办公室应将将授权变更通知书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一条、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第五章

  授权的终止

  第二十二条、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六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部门管理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公司法务部汇报该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上报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五条、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转授权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长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授权的终止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公司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部门管理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公司法务部汇报该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公司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上报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转授权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赤峰万恒工程机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授权委托书的申请、签发、使用,有效控制授权管理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作为授权管理工作指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各非法人分支机构或相关人员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济活动及其他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授权管理。

  第二章

  授权管理的原则、分类、机构

  第三条

  授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级分类、合法授权,权责明晰,行使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分为对内管理授权和对外代理开展经济活动的授权。

  对内管理的授权由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对项目经理的授权由《项目管理手册》具体规定。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各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以公司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事务时,原则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人”)以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形式,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授权其行使。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法务)是公司授权管理的归口部/16门,在法定代表人和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公司及所属机构的授权管理工作;

  (二)指导公司及所属机构按授权管理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三)对公司及所属机构向上级单位报批的授权事项进行法律审查;

  (四)制作、修订和完善公司标准授权书的格式文本,并积极推行;

  (五)对公司及所属机构的授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是授权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公司部门职责分工及岗位责任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牵头组织本系统授权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起草本部门主管的授权事项的授权书草案;

  (二)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本部门主管的授权事项组织评审,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送审批,办理授权手续等;

  (三)对公司及下属单位报送审批及需要向上级单位报批的授权事项进行业务审查;

  (四)指导所属单位开展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授权管理工作。

  第三章

  授权的分类和形式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原则上采用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

  对于临时性、非重大事项,可以口头形式进行授权。第九条

  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的权利证明。

  第十条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经济活动。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授权与公司无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种类

  本规定所称的授权委托书包括综合和单项两类。对外经营、投标、签约等常规授权,根据需要可办理公司法人综合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文本见附件一)。单项授权一般均需办理公司法人单项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文本见附件二),由法定代表人和综合被授权人按相应权限进行审批。

  授权委托书从形式上分为标准授权书和指定格式授权书。使用公司标准格式文本的授权书是标准授权书,使用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

  个人指定的授权书文本是指定格式授权书。

  无论是单项授权还是综合授权,被授权人均无转委托权。

  第四章

  综合授权书审批和管理

  第十二条

  综合授权书应当使用公司的标准授权书。综合授权书的有效期与被授权人职务任期一致,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综合授权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并不得转委托。

  第十三条

  综合授权书办理流程

  (一)基本流程

  (二)授权事项的授权书草案由承办单位起草,授权事项没有直接承办单位的,由业务主管部门代为起草授权书草案。

  (三)承办单位负责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授权审批表(附件三),由业务主管部门、办公室(法务)门及其他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和人员依次出具评审意见,对授权委托书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承办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办理。

  (四)评审人员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的,承办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与原评审人员进行沟通,补充提交证据材料,交原评审人员进行二次评审。因违背法律规定、存在重大风险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评审的,不得开具授权书。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下列机构时,根据需要对其第一负责人开具综合授权书:(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三)因经营备案需要登记注册的名义分公司或子公司;

  (四)根据公司批准依法成立的其它分支机构。

  上述机构的变更和终止,其综合授权书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十五条

  本规定第十三条所述公司综合授权书的开具、变更或终止,公司办公室(企划)为业务主管部门,所涉机构为承办单位。授权书审批

  权限按照公司关于分支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十三条所述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变更的,应相应变更综合授权书的被授权人。原则上不对分支机构的部门进行单项授权。

  第五章

  单项授权书审批和管理

  第十七条

  单项授权书可采用为公司标准格式或指定格式授权书。

  单项授权书可以采用固定有效期的单项授权,也可以完成一定事项为有效期的单项授权。

  第十八条

  单项授权书采取一事一评审、一事一授权的审批制度。单项授权事项变更、被授权人发生变更、授权期限届至以及其它特定事项发生时,应按本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单项授权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单项授权办理程序基本流程参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单项授权事项及授权管理业务主管部门

  (一)承接工程项目

  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包括信息跟踪、项目投标、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等,须办理单项授权书。

  公司市场营销部是办理工程项目单项授权书(含区域营销授权)的业务主管部门,公司所属机构为承办单位。

  该授权书的被授权人原则上应是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部门正职,其它人员的单项授权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独审批。

  (二)付款、收款、贷款及利息支付、资金调拨及各类保函

  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以公司名义对外收款,可以办理单项授权书。

  公司财务资金部是办理收款单项授权书的业务主管部门,收款的实施单位为承办单位。收款授权书审批权限适用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收款的单项授权书的被授权人原则上必须是部门副职或项目副经

  理级以上人员。其它人员的单项授权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独审批。

  (三)合同签订、商务谈判、项目结算

  公司或所属单位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和参加谈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对外招聘(含岗位职责说明书规定、解聘合同)、劳动合同等的谈判和签约等,可以办理合同签订和谈判的单项授权书。

  公司的市场营销部、合约商务部、项目管理部(采购、劳务)和人力资源部是办理合同签订与谈判的单项授权书的业务主管部门,公司所属机构的合同签订与谈判的实施单位为承办单位。合同签订与谈判授权书审批权限适用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合同签订与谈判的被授权人原则上必须是公司部门副职以上人员。其它人员的单项授权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独审批。

  (四)诉讼(仲裁)

  公司作为当事人处理诉讼(仲裁)案件时,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仲裁)的,应当办理诉讼(仲裁)授权委托书。

  公司办理诉讼(仲裁)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中至少有一名是诉讼(仲裁)发案单位的法务人员,发案单位没有法务人员的,授权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发案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授予特别代理权限的,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的法务人员,其他人员只能给予一般代理权限。

  公司办公室(法务)是诉讼(仲裁)授权书的业务主管部门,发案单位是承办单位,授权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法律顾问进行审批。

  (五)重大经济信息、新闻的公开发布

  公司办公室、政工部是被授权对外发布重大经济信息、新闻的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公开重大经济信息和发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重大新闻事项。负责公司突发事件中涉及新闻媒体的应急处理。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数据、关乎公司形象的对外宣传均应获得相应授权,具体内容与程序由公司宣传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章

  授权的变更、终止

  第二十一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法定代表人可变更或撤销授权:

  (一)被授权人发生违法、违纪或重大越权行为;

  (二)因被授权人的失职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三)国家进行政策性调整;

  (四)公司进行内部调整

  (五)授权人认为需要进行撤销或变更授权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一)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

  (二)授权被撤销;

  (三)被授权的相应机构被撤销;

  (四)被授权人被解除或辞去职务;

  (五)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六)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一次性职务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24小时内人力资源部应负责通知财务资金部。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相关业务授权管理部门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权委托。

  第二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一经撤回,其效力不可恢复,变更、撤回或终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存档。

  第七章

  授权委托书用印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并履行如下用印程序:

  用印申请人填写用印审批单,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用印。

  非经营性文件资料的报送、代表公司到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事务等

  一般性事项,需要加盖公章或开具介绍信,由办公室负责用印。

  第八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各授权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人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审计监察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被授权人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其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对其作出处罚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计监察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按照权限进行授权,但不满足形式性要求时,应当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完备相应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

  办理授权书评审,批准程序不到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及承办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经办人承担责任;业务评审有重大过失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承担责任;法律评审意见不合法或遗漏重大法律风险的,办公室(法务)负责人、经办人承担责任;授权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和批准的,有关领导予以签发的,签发人承担责任;未经领导签发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及经办人承担责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授权人按照授权范围内事项对授权人负责。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各项权限。

  第三十条

  被授权人应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超越代理权、没有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均属无权代理。未经批准、授权的代理行为,即无权代理行为,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必须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被授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滥用代理权损害公司利益的。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订立合同;代理人同时代理两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签订合同从中渔利,代理人将公司业务转嫁给其他单位等行为;

  (三)在代理活动中的各种舞弊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授权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法务)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综合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为。

  根据本公司做出的决定,谨郑重授权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名

  称

  ](以下简称

  分公司/经理部)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办理如下事宜:

  一、以本公司或者本分公司/经理部名义,负责[]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跟踪、经营洽商、资格预审、组织投标和实施。

  二、批准、签署投标额以及合同额在[]元人民币以下(不含本数)的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本分公司/经理部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提出

  分公司/经理部组织机构设臵和调整方案,经本公司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本分公司/经理部日常财务支出,仅限于本公司所批准的预算范围内。

  五、本分公司/经理部不得开展融资、投资、贷款和担保业务。

  六、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诉讼或仲裁案件。

  本授权委托书中的第二项中签署合同的权利及第四项及第五项中的权利均不得转委托;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代理人可根据经营需要以书面形式将其部分或全部转委托其他人,并有权随时撤销该转委托。被转委托的被授权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本公司郑重声明:对于代理人在本公司上述授权范围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后果,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代理人超越上述授权所从事的民事行为,除本公司明确以书面形式确认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〇一

  ****年**月**日。本公司有权随时撤销本委托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月**日附件二:单项授权书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为

  根据本公司做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谨郑重授权姓名:

  (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为本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处理

  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除此不拥有未授权的其它权利)

  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代理人转委托他人无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月**日附件三:

  授权书审批表

  编号:

  附件四:

  综合授权管理工作台帐(/16(五)授权人认为需要进行撤销或变更授权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一)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

  (二)授权被撤销;

  (三)被授权的相应机构被撤销;

  (四)被授权人被解除或辞去职务;

  (五)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六)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一次性职务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24小时内人力资源部应负责通知财务资金部。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相关业务授权管理部门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权委托。

  第二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一经撤回,其效力不可恢复,变更、撤回或终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存档。

  第七章

  授权委托书用印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并履行如下用印程序:

  用印申请人填写用印审批单,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用印。

  非经营性文件资料的报送、代表公司到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事务等一般性事项,需要加盖公章或开具介绍信,由办公室负责用印。

  第八章

  授权制度的检查监督

  /16第二十七条

  各授权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人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审计监察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被授权人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其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对其作出处罚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计监察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按照权限进行授权,但不满足形式性要求时,应当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完备相应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

  办理授权书评审,批准程序不到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及承办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经办人承担责任;业务评审有重大过失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承担责任;法律评审意见不合法或遗漏重大法律风险的,办公室(法务)负责人、经办人承担责任;授权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和批准的,有关领导予以签发的,签发人承担责任;未经领导签发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及经办人承担责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被授权人按照授权范围内事项对授权人负责。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各项权限。

  第三十条

  被授权人应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超越代理权、没有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均属无权代理。未经批准、授权的代理行为,即无权代理行为,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必须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并

  /16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被授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

  经济、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滥用代理权损害公司利益的。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订立合同;代理人同时代理两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签订合同从中渔利,代理人将公司业务转嫁给其他单位等行为;

  (三)在代理活动中的各种舞弊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授权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法务)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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