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法意义(8篇)

篇一:农村普法意义

  

  农村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刘亚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卷),期】2015(000)023【摘

  要】农村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总页数】1页(P149-149)

  【作

  者】刘亚

  【作者单位】山东莘县县委党校,山东

  莘县25240【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0.【相关文献】

  1.“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笔谈之六农村改革须法治建设作保障2.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创新的重大现实意义3.以农村法治建设为中心——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4.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创新的重大现实意义5.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农法发〔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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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村普法意义

  

  普法教育都有什么样的意义

  近几年,对着我国犯罪率的直线上升,因此,对公民们进行普法教育的力度也随之加强了,而普法教育到底有哪些意义呢?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普法教育的意义,希望能帮到你们。

  普法教育的意义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因此,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普法教育的日常方式

  1)对于学生,以教育宣传为主,组织主题班会,出法制教育专刊,开演讲会,法制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2)对于农村,可以进行文艺演出、法制进村;3)除此之外,可以根据不同主题的普法方案进行各种宣传,例如可以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

  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篇三:农村普法意义

  

  普及法律知识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篇:普及法律知识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乃依法治国之基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0%左右,这群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其他30%左右的人口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提得再高也不能根本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少不了生活在其中的民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这是基础中的基础。现在我深感我们的这个基础层次太低有待提高,如今它成了阻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症结所在。当然普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但是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普法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第二、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我国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民众的满意率。

  如今,基层法院的法官常被指责办案质量低,当事人满意率低等。我感觉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使法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不能老把问题的责任归咎于法官,其实导致这样的结果当事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我国基层法院特别是郊县或比较偏僻的地方的法官接触的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比较低:他们中不乏法盲,言行举止无不表现出对法庭、法官的害怕,完全不懂其实法院也是他们主张要回自己权利的地方,打官司是一件丢脸的事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观念之中;他们中也不乏刁民,无视法庭,完全不遵守法庭秩序,甚至随意在法庭上侮辱法官或动手打人,还有拒不签字等等。我深感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法官实在很不容易,一方面其作为法院系统中的一名法官他受着错案追究制等一系列法院内部严格的考核制度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如此一群几乎没有法律常识的当事人面前运用法律断案阻碍重重。暂且不说其听不懂法言法语要费力地一遍遍解释,一些和他们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相背的法律准则他们完全听不进,情绪一激动就导致当庭谩骂法官甚至动粗。在这种环境中办案的法官还何来威严感和职业荣誉感?所以要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要提高当事人的满意率,提高法官素质

  是一个方面,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同样也是相当重要的,而且,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官素质的提高还会有自然的促进作用,因为法官在有着很强法律意识的当事人面前也不敢乱来。

  第三、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提高法律工者的素质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因为后者涉及的面要广得多,正因为面广所以普法也是困难重重。我们可以采用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先努力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再逐步提高整体民众的法律意识。我感觉近年来由于司法改革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强调提高这一小部分人的素质的同时我们不能对民众的法律意识采取太过听之任之的态度。一味强调法官、检察官素质的提高而对民众的法律意识持放任态度必然会使两者之间产生落差而不匹配。就算有了高素质的司法工作队伍也很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所谓“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打个比方,就好比一个身体单薄的人你给他吃再好的补药也没法改善他的体质,因为他的现有体质根本没法吸收你所提供的补药,所以要让补药起作用必须要使其体质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现在的司法改革所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和探讨都是建立在一个相对比较发达的法治环境中的,在一个民众法律意识比较低的环境中是很难实际操作的,这样在这些地方谈司法改革就显得其改革意义不是很大。要想使司法改革收到更大的成效,那么我们必须要重视普法,要尽可能地把普法提到与司法改革同样的高度,这样才能有助于两者协调而发挥各自最大的效用。

  第四、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

  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她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才会主动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应当用宏观调空的方式来被动灌输。下面我简单谈谈我的构想: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

  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这样老百姓能在得到法律援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常识。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的时候要适当作一些相关的法律宣传,扩大影响面,对百姓起一个警示作用。基层法院具体的承办法官也要主动承担起法律宣传工作,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很多案子往往是调解结案的,此时法官应当有针对性地给予一些法律上的教育,使当事人以后能有所受益。简而言之就是以点带面,通过法律工作者来带动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电视、报纸等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大众化问题,要吸引民众的目光,如果太过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现在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社会方圆、东方

  110、终极对话、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再次,希望演艺圈能多产出一些国产法律类影片,电影的影响力往往比刻意的宣传要有效得多,像《秋菊打官司》那样成功的有关法律的影片实在太少了,我们的老百姓不能再把今天的法治环境理解成秋菊打官司那个年代的样子了,可我发现很多文化层次比较低的老百姓的观念还是停留在那个年代,我们需要新时代的法律影片来刷新老百姓头脑中的打官司概念。国外有很多优秀的法律类片子,像《失控的陪审团》等,引进国外优秀的法律类片子对于文化层次比较低的老百姓而言效果恐怕不会很明显,国外的片子往往不是他们感兴趣的领域。所以我希望我们能像打造《英雄》等国产大片一样来打造一些高质量的法律影片来刷新我国民众的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

  最后,我建议我们现在的中小学都应该开设法律课程,其内容应该是实用且贴近生活的,比如有关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内容,可以以案例形式把有关法律理念零零碎碎地慢慢传授给他们。不能把法律课程只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法律课程也应该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中,甚至要作为中考高考的内容之一,让大家充分重视法律。大学才开设法律课程太晚了,要让孩

  子从小树立起法律意识,同时孩子在课堂上所学的生动的案例和相关法律常识回到家往往就充当起法律宣传者的角色,一人受教全家受用。我认为这是普法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考虑这个建议。

  总之,司法改革是面向司法机关、司法工作者的,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必须加以重视;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是面向社会大众的,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必须加以重视,两者不可偏废。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现在人口众多,众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高的比例又比较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走“法律平民化,法官精英化”的路线,如果两者都平民化显然和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相背,如果两者都精英化势必会把大部分民众排斥在司法保护的范围之外,这会直接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所以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我们必须在强调司法改革的同时把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提到同等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

  1、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树立农民自觉维权意识,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2、营造农村地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法律保障血液,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做贡献;

  3、发起大学生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大学生为人民服务意识;

  4、增进大学生与农民的距离,在活动中锻炼大学生能力,使农民对农村改革充满信心;

  5、增加协会特色实践活动,促进协会发展;

  第二篇: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调查问卷

  摘

  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九亿农民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群体。同时也为响应国家“依法治国”的号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畅想,寻求依法治国的关键。现阶段我们国家近些年经济发展虽然取

  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但是这个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农村问题仍然是主要的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所以了解基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上认识的变化尤为重要。通过对周边村庄的实地考察,深入走访,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研,最终掌握了相关的第一手数据资料。本文具体阐述了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的现状,并做出相应的未来预测,并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切实改善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的现状,促进当地的全面发展。

  【关键字】

  农村

  法律知识

  普及程度

  一、调查概况

  1.1调查背景和目的:如今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在我们国家占据了将近70%的人口,农民问题一直以来就是我当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乃至以后的很长时间内,农民问题依旧关系着我们的民生国。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农村问题。进入21世纪以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人们已经解决的温饱问题,即将面对的便是如何进行精神文明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

  1.2调查对象的选择: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广大农民群众,包括曾经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没有接受过法律服务两大类。我们觉得这种分类十分有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为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而是到底是何种原因是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对村干部。主要是为了了解法律知识普及的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农民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闲聊时候得到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

  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工作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些年来时常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的发生,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三个部分共同构成了我们此次调研的选择范围。总体而言具有比较好的代表性。11.3调研内容:此次我们调研内容大体上从两个方面两即权利和义务展开。这里所说的权利和义务与我们往常的理解不同。它是指当他们遇到问题时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调节相互之间的矛盾。我们在这个过程中要相

  信法律相信社会的公正,只有这样我们的法制建设才会更进一步。义务是指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权利的义务,处处忍让则会使得人们对维护自己权利的淡忘,这样同样会助长侵犯权力行为的泛滥,我们要利用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来维护社会的法制,每个人维护自己的权力其实就是对我们社会法制建设的帮助。这两条主线贯穿了我们整个调研的始末。

  1.4调研方法的选取:在这次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与面访相结合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问卷调查在此次调研过程中依旧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没有因为调研群体的特殊性而影响它应有的作用。它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知识普及现状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进行的基层调查之前,我们不应该受到某些传统思想的误导认为: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从而认为应该少用书面调查的形式。但是事实上这些看法都是很不对的,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我们调研过程中接触过的农民已经与我们原来印象中的不太一样了,文化程度有比较大的提高,也接触了比较多的外部信息,他们普遍对外部信息比较关心,社会常识也有着比较好的了解。对我们此次的调研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相反很热情的配合我们的调研。为我们调研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1.5调研优势及说明: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壮大,农村人口素质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低于城市,所以选择农村作为突破口借以寻找中国走建设法治社会道路所面临问题的解决办法。

  鉴于我们国家选择走法制建设的道路,应该先从农村着手,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这是我们法制建设的基石,也是施行“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的切入点。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为依法治国这一国策的施行奠定了基础。所以加强农村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便显得尤为重要。

  二、调查结果

  此次问卷共十八道题目,都采取选择题的形式,问题本身没有正确答案,没有对错之分。此次调研我们选取了60个调查对象。从回收的问卷中看,男性有34人,女性26人,分别占总体的56.7%和43.3%。按发放问卷的基本情况来看处于合理的比例范围之内,因此调研的结果可以大体上反应农村法律知识普及情况。以下是问卷的数据统计分析:

  1.您认为以下哪一部或哪几部法律与你的关系最为密切()A刑法

  B民事诉讼法C财产继承法D土地法E婚姻法F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数据分析:调查中发现,大家对于自己比较了解和关注的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民事诉讼法都占了26.67%,再就是继承法和土地法各占16.67%和13.33%。关注比较少的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这说明大家还是比较关心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这也可以在近些年来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中有所体现。另外我们也可以发现现今农村对计划生育法的关注度虽然相比于之前有所改善,但是还是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面访得知,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依旧和“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占上风有比较大的关系。2.法律是否在您脑海中形成了认识?

  A完全形成B形成了一点C还没形成D没有概念

  数据分析: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法律在人们的脑海里面已经形成意识的占到73.33%,这是比较乐观的,现在很多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会选择求助于法律而不仅仅只是沉默或者使用暴力。但是其中有60%的人觉得法律在他们的脑海里只形成了一点认识,这个我们要引起重视,可以对它们好好加以利用,将他们转化成更为乐观的。剩下26.67%的人尚未形成明确的认识,这个要在以后将之加以转化

  3.您平时会主动关注法制节目吗?A经常,而且很喜欢B偶尔,喜欢程度一般C没有,不喜欢

  数据分析:通过调查分析,在农村里面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制类节目,差不多占据了总数的89%,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说明大家开始更加关注法律,法律意识相比于以往有了很大的提升。在关注法制类节目的同时,自己对一些法律问题可以形成比较深刻的认识。同时这种现象也对我们法治进程有很大的帮助。

  4.您主要通过哪种或哪几种渠道了解法律信息()A通过电视节目

  B通过相关报纸书籍C通过互联网D通过和别人的交流E现场宣传

  数据分析:通过调研我们可以发现,通过电视节目来了解法律信息的村民占了调查总人数的49%,另外通过相关报纸书籍和互联网了解法律信息的分别占了19%和11%,这个现象还是比较合理的。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通过互联网关注法律信息的比例正在呈现上升的趋势。通过现场宣传的虽然仅仅占据了6%,但是通过访谈得知它的作用还是很显著的,能让人较深的印象。村民对这种方式还是比较欢迎的,相信在以后通过这种了解法律信息的比例还会继续上升。

  5.您觉得您对法律了解多吗?A了解较多9%4B了解一些84%C一点都不了解7%6.生活中往往有“人情大于国法”的现象,您的看法是

  A赞同

  B反对C不完全对,看情况而定

  数据分析: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有26.67%的人赞同人情大于国法这一观点,13,33%的人持反对意见,绝大部分人认为这个还需要看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这个现象还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情味比较重。很多情况下确实存在法理不外乎人情的情况,所以大部分选择了视情况而定,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合理的。这说明大家对法律的认识已经能做到比较客观7.您知道有“法律援助”吗?

  A知道B知道且了解C只是听说过D不清楚

  数据分析:大部分人还是知道有法律援助的,但是知道且了解比较多的占20%,13.33%的人只是停留在听说过而已,剩下的16.67%则是不清楚有这么个东西,在访谈中我们提起的时候他们依旧觉得比较新鲜。这也间接的说明了这方面的宣传还是不到位,真正知道且了解的只占了20%,相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这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8.您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什么?().A保护人民的权益

  B规定人们的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管理人民)C维护社会次序(惩罚犯罪)D统治阶级的工具(管理国家)F说不清

  数据分析:通过调查可以知道,在大部分人的心中法律的作用还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规范人们的行为、惩罚犯罪以及管理国家的工具分别占13.33%、20%、16.67%,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均衡,有多种认识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也说明目前的法律还是不够完善,在以后的宣传中,更要彰显法律公正的地位,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9.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是()A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B用武力解决C通过关系协商解决

  D惹不起,还是忍忍吧,自认倒霉E根本不在意

  数据分析: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当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56.67%的人会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23.33%的人会选择通过关系协商解决,通过武力和自认倒霉的各占6.67%,这个还是值得肯定的,这个过程也更加合法化了,已经不是原先单单的通过武力和保持沉默,说明大家自我保护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更加懂得如何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10.您认为我国目前的法律有什么看法()A很完善,对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B还不够完善,略有不平等,没有充分保护底层劳动人民的利益C不完善,非常不平等,劳动人民没有得到保护D没有想法

  数据分析:通过调研可知,有73.33%的村民认为目前的法律依旧不完善,有待提高,没有很好的保障底层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依旧存在一些漏洞需要弥补,认为目前法律制度很完善和没有想法的各占13.33%,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法律要想真正做到公正公平还有一段路需要走,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要让广大人民切实感受到它的逐步完善给大家生活带来的变化。

  11.您觉得通常所说的“民告官”获胜的机会大吗?()

  A根本不可能B机会很小,但还是有可能的C只要有理就能获胜

  数据分析:对于民告官大家普遍认识是获胜机会很小,但还是存在可能性的占总人数的56.67%,而认为根本不可能和只要有利就可以

  获胜的分别占26.67%、16.67%.这也说明了大家一个普遍的心理,民告官确实比一般的案件更有难度,自信心明显不足,民告官民明显处于弱势,虽然有时候更有理。只是因为这样的案例胜的例子比较少,大家找不到可以倚靠的先例。但是还是对法律抱有信心觉得还是有可能的。另一部分人里面有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所以便认为完全不可能,都是官官相护的,底层人民总是被欺压,这样就容易感染周围的人,虽然他们没有这样的经历。认为只要有理就可以获胜只占了一小部分,他们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对法律有着美好的憧憬,他们是法律的拥护者

  12.您认为通过哪些手段可以对法律的有效施行起到较好的监督作用()A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的监督

  B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C群众监督

  D执行机关自我约束E其他

  数据分析:调查中我们发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法律的有效施行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便让法律切实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有26.67%的人认为应该由党委政府等领导机关加大监督力度,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另外有13.33%的人认为新闻舆论也应该起到监督作用,这个方式的监督还是有比较大的上升空间。

  13.您认为法律对于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怎么样?A非常重要B比较重要C重要D不清楚

  数据分析:有96.67%的人认为法律对于自己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说明绝大部分人还是肯定了法律在经济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认为非常重要的占到了53.33%,这也是一个很好的预示,大部分人对法治发展的未来还是有着很大的期待的。14.必要时您会主动到法院起诉,主动寻求司法帮助吗?为什么?()A会,它很有效

  B不会,成本高C有时会,毕竟太麻烦D不会,没用

  数据分析:对于寻求司法帮助的主动性,有40%的人认为他们不会主动寻求,因为对他们来说成本太高了,他们可能会负担不起,其次是33.33%的人觉得太麻烦了有时会选择主动求助,只有16.67%的人认为它很有效,会主动寻求帮助,10%的人觉得他们不会去主动寻

  求,因为没有什么用。这也反映出了一个问题,寻求司法帮助的成本对于农民群众来说也许还是有些高昂,而且程序相对来说比较繁琐,这让73.33%的群众选择不会主动寻求司法帮助,虽然他们心底里想这么做,他们有法律意识,但是最后迫于压力选择被动。倘若可以把费用和程序这些问题解决,我相信主动寻求司法帮助的比例会有很大程度的上升,也对法治进程顺利实现有很大帮助

  15.如果您的工资被老板恶意拖欠,您可能会采取以下哪种或哪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不断纠缠B找人教训报复他一下C通过法律途径解决D算了,自认倒霉

  16.您最想了解的是哪方面的法律知识?A关于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B关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C关于权利与义务方面的法规D关于各种常用法律法规的基本介绍

  数据分析:这道题的问卷调查现实的还是比较均衡的,因为随着村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的欲望还是表较强的,希望能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17.您希望通过哪些途径给大家普及法律知识?

  A在公共场合定期进行法制宣传图板展览及张贴普法宣传画

  B定期开办有关法律知识讲座

  C组织观看法律宣传片(录像,电影)D开通法律咨询热线电话

  E定期举办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趣味竞赛

  数据分析: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知道,人们还是倾向于遇到问题时通过电话咨询,这样比较方便,占了调查总人数的40%,另外各有20%的人支持顶起进行法制宣传展览和组织观看法律宣传片来普及法律知识,选择举办知识讲座的人只有6.67%,他们觉得这个比较死板枯燥乏味,效果不显著。有13.33%的人选择新兴的法律知识趣味竞赛来普及法律知识,寓教于学,在欢声笑语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

  18.您认为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下列哪些因素最为重要(可多选)A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B加快农村经济发展C加强立法D加

  强农村执法和司法

  E深入普法F健全、落实村民自治G其他

  数据分析: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知道,有24.14%的人认为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提高法律意识的前提,科学文化素质是基石。有20.69%的人认为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上深入普法可以很好的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17.24%的村民认为加快经济发展是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提高法律意识的根本保障,只有建立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谈这些才有实际的意义。另外有13.79%的村民认为加强立法和健全落实村民自治也对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有所帮助。

  三、调研总结

  总体来说按回收问卷的基本情况来看此次调研结果基本处于合理的比例范围之内,具有比较高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因此调研的结果可以大体上反应目前农村法律知识普及情况。纵观调研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村民的法律意识相比于以往已经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说明近些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家对法律的认识已经能做到比较客观,不再单纯片面的看待问题。近些年来在农村里面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制类节目,差不多占据了调查总人数的89%,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说明大家开始更加关注法律,法律意识相比于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村民在关注法制类节目的同时,自己对一些法律问题可以形成比较深刻的认识。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通过互联网关注法律信息的比例正在呈现上升趋势。这些现象都对我们加快法治进程有很大的帮助,以上这些取得的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通过问卷和访谈,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应亟待解决。比如说当村民遇到侵害到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时很多人会想到司法求助,但是由于司法求助的成本比较高而且程序比较复杂,会让许多村民忘而却步。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大家还是比较关心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这也可以在近些年来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中有所体现。他们开始逐渐意识到法律对他们自身的重要性,当他们遇到问题时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调节村民相互之间的矛盾。另外我们也可以发现现今农村对计划生育法的关注度

  虽然相比于之前有所改善,但是还是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面访交谈得知,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依旧和“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占上风有比较大的关系。

  通过调查我们也可以看到,有73.33%的村民认为目前的法律依旧不完善,有待提高,没有很好的保障底层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依旧存在一些漏洞需要弥补,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法律的有效施行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希望在以后的法制宣传中,更要彰显法律公正的地位,重新给我国的司法塑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形象,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以便让法律切实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四、调查建议

  1、创新普法新形式。开展普法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鼓励满足农民的学法愿望。极大的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同时要把普法教育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与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让农民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增强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

  2、可以建立一个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体系。通过与各大高校建立合作,定期面向农村开展一些大学生暑期下乡活动,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在学校和农村之间建立一个良性互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缓解农村法律人员短缺的局面,弥补相关方面的空缺。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大学生得到一些实践性的锻炼,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与人交往能力,这可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3、探索普法工作新方法。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农村所在地区开通电话咨询热线,配备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人员对村民日常遇到的问题给与解答,给条件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另外可以定期开展一系列的图片展、组织群众业余时间观看法律宣传片。定期开展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有各方面的法律专家,大家自由提问,可以与法律方面的专家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提高针对性。

  注释:[1]鹏

  飞.《当前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及建议》

  2009-9-1010-51-13[2]李

  智.《中国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读本》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1日)------2012年8月10日

  第三篇:普及法律知识1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环境

  ——社区普法社会实践活动报告

  法学院法制1001班

  许啸宇

  为了积极响应我校关于寒假社会实践的号召,培养当代大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民生、注重实践、服务基层的优良品质,提高我们的实践动手、调研分析和奉献服务的能力,作为一名法科学子,我在家乡三里湾社区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普法及社区服务活动。经过当地领导及相关人员和当地百姓的大力支持,以及自身的积极努力,我顺利地完成了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这次活动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了基本的法制观念,让居民能更有力有效地运用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也受到了当地领导的好评。

  一、实践目的实践让我们走出课堂,走近社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当前我们缺少的不是知识,而是将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并合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能力。建设法治文明是我国当前建设的重要目标,而积极创建民主、法制、平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我有义务也有责任响应党的号召,为新农村普法平安宣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实践内容

  二月十三日上午,我来到三里湾办事处与办事处主任陈主任进行商谈,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及来意,得到陈主任的大力支持,并联系办事处的普法员王叔叔,安排我们一同将这项工作做好。经过与王叔叔

  的交流商谈,我们大致商定了普法的内容和形式。具体实施如下:

  (一)进行黑板报、广播、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平安宣传。

  我和办事处的其他普法员一起,利用黑板报向当地村民介绍有关婚姻法、财产继承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和实际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

  知识,并给出很多相关的案例,增强民众对法律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另外我们利用网上的社区信箱给三里湾社区的民众写了一封普法平安宣传的信,信中详细解释了一些法律条文和量刑细则,取得了良好的效应,收到很多居民的回复。此外,通过社区广播进行法律知识播报,得到播音员的支持和配合,利用晚间八点到九点播报法律最新动态,让村民们了解到最新的法律资讯,例如最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村民在了解到其中的相关内容后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修正案中有关买卖器官,醉酒驾驶等的与村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新规定更是引起了热议。

  (二)我们来到小学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活动。

  经过与普法员的交流和实地工作经验,我们也注意到了小学是普法的重要对象。于是我们联系了三里湾小学,与校方协调召开了一个全校法律知识宣讲会。考虑到面向全校师生,我们广泛引用了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并在网上搜集了关于交通安全的法律事件。我与其他普法员分工合作,我负责介绍交通法的部分。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容小觑,因此我也格外认真。准备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识,并进行简单的知识问答,学生们非常配合地与我互动,在不经意间把交通安全深入学生的心,使他们了解交通法,遵守交通法,维护人身安全。这项活动不仅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增长了他们的知识,也让我体会到了当老师的感觉,专业理论知识更好的结合了实际,这也是不可多得的经历。

  (四)进行问卷调查。

  为了更好的了解民众对法律的认识,熟悉民众在法律方面的薄弱环节,我们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在整个社区发放。小区的居民都积极地进行配合,有的热心居民还提出了自己对问卷以及以希望法律问

  题的意见和建议,使调查进行的十分顺利。调查结束后,我们对调查结果进行了细致严密的分析和讨论,发现民众对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较多,但刑法、经济法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是一个盲区;农村群众对当前的法律援助活动也不是很清楚,甚至认为法律援助与社会福利是相同的,这就使得村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积极有效的法律援助和保护,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其次,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在他们看来,似乎法律知识只是为城市的人们而生的,认为自己的安居乐业与法律并没有什么关系,只要自己本本分分的务农就好,并认为只有打官司了才是和法律有了关联,而且在农村只要是打官司的人家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都会认为很倒霉很晦气,还会被人们议论纷纷,所以经常是“谈法律色变”,当我们问及老百姓对为维护自己受侵害的权利而打官司是什么态度时,得到更多的答案是:破财消灾,自认倒霉吧”。让我不禁感叹中国法治进程严重平衡,乡村的法治任重而道远。

  (五)开展法律咨询。

  我们选择在人口流动较大的浍水路口摆起桌子,虽然天气寒冷,但阻止不了我们为大家答疑解难的决心。开始时路过的群众只是随便看看我们的展板和资料,并不发问。渐渐地,我们的桌子前人越来越多,他们提出了各种问题。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一个财产继承案,涉及到当事人和其继母兄弟之间的纠纷,很棘手。虽然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在电视上也看过不少法律案件,但遇到实际问题还是不能很快解决。还好有其他普法员的帮助,使我不至难堪。这次法律咨询只是小规模的实践,帮助的群众也只是二三十名,解决问题十几个,但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与普法员的差距,我还太稚嫩,太缺少实际经验。以后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努力。

  (六)整理工作材料。

  社区的普法办公室因为缺人手所以比较凌乱,各种材料没有条理的摆放在一起。我利用一晚上的时间把各种材料按照内容或者日期分类,纳入文件夹中,给普法员以后的工作带来方便。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普法人员不足。

  就我实践的社区来说,只有两名普法人员,并且都不是专业的人才,而是工作后才学习法律知识,积累经验。农村一个社区的人数在逐年增长,目前就三里湾的社区来说,大概有七八百人,这个比例是偏小的,无法跟上当前的需求。

  (二)普法员的工作方式比较单调。与他们几天的公事了解到他们以往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定期进行讲座,到有法律纠纷的住户家中进行调解,所以很多人没有机会亲身接触了解法律,存在很多盲区。

  (三)普法对象较分散,难以组织。

  因为农村有务农、外出打工、做小生意等各种村民,组织法律讲座等时间不固定,而且实际到的人数并不多。想把村民都集中起来的机会很少。

  (四)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工作中还有村民对我们展开的一系列活动不以为然,认为这根本不需要;另外村民的文化素质较低,接受普法教育的能力较差,又增强了工作的难度;最后一个重要原因是经费支持不够,普法的读本紧缺,也无力支付更多普法人员的工资,软件和硬件设施都跟不上,“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四、改善方法

  (一)与当地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调入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既增加了人手,也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其次,组织普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并且定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二)普法人员更新观念,积极进行普法形式和内容上的创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根据村民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把法律送到每家每户。丰富普法的内容,多宣传些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使法律真正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融合,让他们能够从守法中受益,这就使他们愿意学法、懂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

  (三)在普遍普法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型的法律讲座过后可以在小范围内“送法进家门”,不能因为

  以组织就放弃。也

  可在社区内再划片区,缩小每次讲座的范围,会前加强宣传,说明益处,吸引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

  (四)增加普法经费。对普法的经费投入应该更加公平,不能城乡差距过大,并且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要加以倾斜。只有经费充足,各项普法工作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才能购买更多的法律书刊丰富普法内容,也才能解决普法人员不足的问题,让乡村普法工作更顺利的进行下去。总之,建设法治文明,积极创建民主、法制、平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大力加强农村的法制教育,这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有很大的作用。中国的普法宣传尚未成功,每个法律人,每个公民,都仍需努力!

  第四篇:美国留学法律知识普及

  美国留学法律知识普及

  前不久听金星老师说她在美国留学期间被人陷害,但因不知道如何面对美国警察,没有弄清楚美国警察与中国警察的区别而受了很大的委屈,因此,为了避免同学们在美国留学遇到同样的问题,下面帮童鞋们整理了到美国之后,应该如何面对美国警察,内容有点多,但希望童鞋们认真阅读完,因为这将对你以后的美国留学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如果想在美国不被警察所误导而接受莫须有的罪名,不想比窦娥还要冤,那下面的这些面对美国警察的注意点就一定要清楚:

  在美国警察只是一份职业,不要想着他们会多公平、多正义!在我们的眼里警察是好人,只有当我们触犯了法律的时候警察才会找上门来!可是美国警察是被允许钓鱼执法的,他们的工作也是有分红的,他们会引导你承担一些莫须有的罪责。所以在美国留学的你应该学会如何应对美国警察!面对警察你可以说NO不少华人在警察要求的时候往往只会说yes这是非常错误的。这实际上是将定罪的权力给了警察。尤其是当警察恶意找茬的时候,请不要逆来顺受。

  记住,你有不被搜查的权力。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中明确规定: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在美国,搜查是需要法官的搜查令或者合理原因,很多警察言语中会暗示我们他们有权利搜查。所以,如果警察问你车上有没有什么违法的物品,你应该拒绝回答这样的问题,且立刻告诉他:Idon`tconsentanysearches.只要你说了这句话以后,警察不能合法的做任何事情,即使他最后强迫你搜查你的车,哪怕查出了毒品也都属于非法搜查,这些证据在法庭上的作用会大打折扣甚至无效。

  前提是当事人必须清楚的大声告诉警察:Idon`tconsenttoanysearches!同样,你的住宅也受到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如果警察要进入你家,你应先问一句

  “Doyouhaveawarranttoenter-”如果对方说没有,你可以马上拒绝警察进入。

  正确说法是:”Officer,Ican’tlet

  youinwithoutwarrant.”

  警察搜查你需要合理的理由

  即使你反对了搜查,如果警察有合理理由搜查你,他也有法律允许的搜查权。但是他需要很多其他手续,让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某天A抽大麻后在回家路上超速被拦住了。警察闻到了满车的大麻味,然后问A有没有抽weed。A拒绝回答,然后告诉警察:Idon`tconsentanysearches.警察无线电叫了一条drugdog过来,把A的车从头到脚闻了一遍,然后狗有了PositiveReading.这时候警察会打电话给DistrictAttorneyOffice,申请逮捕令(warrant)来搜查A的车。狗的positivereading就是这里的probablecause。这种情况被逮捕是肯定的,但是能否定罪,怎么定罪还是未知数。

  这种时候律师就该出场了。而作为被逮捕人,则一定要执行自己的沉默权。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

  因此一定记住,如果你被逮捕,千万千万别和警察说话。比如有一个人抽大麻给抓了,结果审讯的时候说了自己卖了一包给室友,结果最后是以贩卖违禁药品被起诉了,这罪就比单纯抽大麻重多了。

  正确判断事态严重与否

  如果你遇到警察问话首先需要确认的是自己为什么被警察找。如果警察不能直接回答你问题,必须立刻小心。考虑到现实中大多数警察并不是说谎高手,所以与其说谎,他们很多时候则会刻意忽略你的问题,或者说:我呆会再告诉你,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万一遇到这种情况,马上说这句话:Excusemeofficer.Areyoudetainingme,oramIfreetogo-如果对方逮捕你,立刻闭嘴,叫律师。同样,以下几种情况也最好立刻闭嘴,重复“IliketoremainsilentandIwillnotsayanythingbeforemyattorneyispresent.”并等待律师.1)刚刚出门就被警车拦下:不管警察说了什么理由,都要考虑是不是警察在蹲点守候你。

  2)在加油站,停车场等没有什么理由违规的地方被警察拦下。

  3)被警察拦住的时候,对方可以叫出你的名字,或者拿到你的ID以后读出你的中文姓的时候有非常熟练标准的发音。

  被逮捕也不要害怕

  我们都不想被逮捕,警察也知道你不想被逮捕。所以警察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拿逮捕来威胁你。你不回答问题他威胁要逮捕你,你不给搜车他威胁要逮捕你,你要保持沉默他威胁要逮捕你。可是,在美国逮捕真的没有什么,相当一部分人都被逮捕过,逮捕不代表你有罪。所以最关键的是不要被法庭定罪。

  警察没有必要告诉你真话,警察可以完全合法的骗你。最常见的就是开超速罚单的时候为了防止你和他讨价还价,把一张200美元的罚单说成是50美元的罚单。他可以告诉你法律规定他有权利搜你的车,你的包。他也可以告诉你他不需要逮捕令(warrant)就可以搜查你家。

  因为他们训练时候就被教导要有攻击性,要建立自己的主导形象。但是当你明白自己的权力以后,这些全是放屁。

  机智面对警察的审问

  说到审问,我想首先我们要讲清楚什么是审问。举个例子,你在高速上超速了,警察在你后面闪着警灯让你停下。这下面发生的所有对话,哪怕是向你要驾照,都属于审问的范畴。你们的所有对话,都有可能日后成为呈堂证供。很多人在这里会犯一系列错误,导致日后上诉都无门。

  因为警察什么都不知道(装作什么都知道),所以才需要问你。如果警察什么都知道且有充足的证据,他会直接去DistrictAttorneyOffice找Prosecutor直接起诉你而不是来和你浪费时间。所以,审讯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利用人的各种心理特点,从你口中套证据,更可怕的是经验丰富的审讯人员可以让你把不是你做的事情也让你感觉是你做的,心安理得的写下供词然后签字画押,整个过程就好像盗梦空间。

  既然你已经知道什么是审问了,那么如何搞定审问,最管用的一句话还是:I`dliketoremainsilentandIwillnotsayanythingbeforemyattorneyispresent.只要你说了这句话,警察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大学不同于高中,大学意味着独立,金吉列留学提醒大家尤其是当您独自一人身在国外,那种漂泊孤独与无助,在你迷惘的时候,会更加的强烈,所以,在国内大家一定要及时的了解各种美国的本地习俗以及相关的法律常识,下面的这些面对美国警察的技巧,内容可能有些多,但同学们一定要认真阅读,以备不时之需

  第五篇:武术在中小学普及的意义与作用

  浅谈武术在中小学普及的意义与作用

  一、引言

  中华武术博大精深,是在农耕文明的历史时空背景下,形成发展的,至今仍在传播的以套路、散手和功法练习为主要内容,并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体精神的身体活动方式。武术发展至今,其特有的健身价值、教育价值、竞技价值、观赏价值和经济功能,已成为世界人民共享的资源。然而,在中华武术享誉世界的同时,在我国却仅有少数人在继承发扬,这种状况急待改变。我国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在

  校学生多达1.5亿,如果加上高中阶段的在校学生,有2亿多,占到总人口的七分之一多。可以说,在中小学普及武术,无论对继承和弘扬这项民族传统文化,还是增强中小学生的体质,塑造健康人格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国要通过学校的体育教育,使每个中小学生都认识武术,了解武术,习练武术,并把武术作为终身体育的项目之一。

  二、武术在我国中小学普及现状

  从全国目前情况来看,武术还没有成为我国中小学体育课的必修课程,武术课程主要还是在业余体校开展,致使武术这个项目成了极少数人学习的运动,这严重影响了武术后备人才的选拔。虽然在我国各个省市地区都有着不同规模的武术馆校,但是它们大多数属于民办,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良莠不齐等一系列问题。

  三、我国在中小学普及武术的优势

  传统武术在我国中小学以优先得到普及,使传承我国民族文化的需要,使塑造青少年优秀品质的需要,也是增强青少年健康体魄的需要,且具有许多得天独厚优势。首先,中小学体育教师大都毕业于体育院校,而武术是体育院校必修的技术课程,所以大多数体育老师都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些武术知识,另外,越来越多的体育院校增设了民传专业,培养了大量专业武术人才,这些都说明我们有在中小学普及武术的师资力量。其次,大量的关于武术的影视节目让中小学生对武术有了感官上的认识,多数人影视节目中身怀绝技的英雄人物还有喜爱崇拜之情,而中小学生正处于活泼好动的年龄,只要教师正确引导,他们必将对武术产生浓厚兴趣。最后,在我国的申请下,武术比赛已经被国际奥委会批准2008年奥运会特设项目,可以在2008年奥运会举行期间举办,并定名为北京奥运会武术比赛,这也为全国普及武术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四、武术的在中小学普及对于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作用

  武术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而且还由于它根植于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蕴含了深刻的中国传统哲理的奥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浓厚的东方文化背景。然而,21世纪将是东西方文化交汇融合的时代,文化的影响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更大

  更深刻的作用,正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继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需要全民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小学生是我们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少年有志,国家有望”,弘扬民族文化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从他们这一代抓起。弘扬民族文化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最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教育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少年儿童亲身实践和感受中华优秀文化,而在中小学普及武术,就是使少年儿童学习和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五、武术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作用

  中小学生正处于身体的发育期和思想的成熟期,习练武术无论对少儿身体的锻炼还是人格的塑造都具有一般体育项目无法比拟的作用。

  1.武术运动对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的作用

  武术对人体各方面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武术套路中的动作包含着屈伸、平衡、跳跃、翻腾、跌扑等,人体各部位几乎都要参与运动。中小学生通过系统地进行武术学习和训练,可以使柔韧、速度、力量、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

  中小学生处在身体的成长发育阶段,尤其是小学生,他们多在6~12岁之间,骨骼和韧带柔软,关节活动范围大,正处于发展柔韧素质的敏感期。武术是对身体柔韧锻炼比较多的项目,我们要抓住中小学生这个敏感期,让他们在习武的过程中提高身体的柔韧素质,为以后学习锻炼其他的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小学生处在速度素质的快速增长期,抓住这一阶段的速度练习,有助于促进动作频率、单个动作速度及反应速度的快速发展。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阶段,骨骼比较柔软,这个阶段的力量练习应该以克服自身体重的各种力量练习为主,这些练习可使梭状肌加长,肌肉、肌间协调性得到改善。武术中各种形式的翻转腾越和踢腿出拳踢腿正符合少儿力量练习的要求,这些动作都是对发展下肢弹跳力、腰腹力量和快速力量非常有效的练习内容,所以说武术对提高少儿全身各部位的力量具有很好的作用。武术动作丰富,技术复杂,练习中动作变化多样,有快有慢,有刚有柔,有起有伏,有动有静,而且每个动作都有其具体要求。武术中小学生通过练习掌握复杂的武术动作,不但可以提高神经系统的活动能

  力,而且由于神经中枢的兴奋与抑制要随着动、静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可以增强其神经系统的灵活性和均衡性,提高灵敏素质。

  2.武术对中小学生人格的塑造作用

  中国武术在几千年的流传过程中历来重视“武德”的培养,所谓“习武先习武德”,“拳以德立,无德无拳”,武术的修炼过程是一个内外双修的过程。中小学生习练武术对其人格的塑造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中国武术的修炼讲究“十年磨一剑”,中小学生通过长年的武术习练,可以培养出坚韧的意志品质。纵观武术的发展史,无论是在军旅还是在民间,都涌现出不少武林豪杰,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兴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高尚品质,教育和激励着后代习武者。通过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的传授,可以让中小学生的更加了解和热爱中华武术,更加了解和热爱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从而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

  六、结束语

  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就提出了在体育课应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发挥武术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中的作用的要求,这说明国家已经开始推动武术在中小学的普及。2010年9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创编了《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从而导致武术在中小学难以广泛普及,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推广实施。国家将继续出台更多措施,推动无数在小学开展让我们的中华优秀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承。

  参考文献:

  [1]段徐.武术的人格塑造功能.中华武术,2004,(1).

  [2]邱丕相.武术文化与教育研究的当代意义.体育科学,2005,(2).

  [3]温祝英.略论7~12岁儿童武术训练方法.中国学校体育,2005,(4).

  [4]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我国中小学武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中国教育出版社,2008.

  作者:陈金(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11年1期)

篇四:农村普法意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

  作者:赵雨晴

  来源:《速读·下旬》2015年第03期

  摘

  要:历经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很显然成功的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显著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还有待思考。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之一。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步就是要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权利。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我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法制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下面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农村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很有必要。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是:①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经济依靠法律,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加经济活动发展就难以持续,农村依然落后小康社会就无法实现。②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③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发刘意识和知识,这样就有助于“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分析

  1.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程

  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①思想上认识不足,很多地方都出现敷衍上

篇五:农村普法意义

  

  关于农村普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背景:2011年8月22日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调查目的:通过对农村普法现状的调查,认识到农村普法的成就和问题,并分析其原因以及提出解决的方法。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势下的农村普法建设问题。

  调查方法:走访和调查问卷相结合

  调查时间:2010年3月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了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因此,在这种形势下,我深入到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便为农村的普法建设尽微薄之力。

  一.

  农村普法情况的现状

  通过长期的农村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完全不懂法的人越来越少。

  1,农民开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往农民遇到有纠纷时就大就闹,或是用“户族”的方式解决。如今,有纠纷时,农民懂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根据抽样调查,80%以上的农民遇到纠纷时都选择有关部门如村委会等机构进行解决,农民已意识到了法制的重要性。

  2,乡村治理逐步由

  “人治”走上“法治”轨道。“三农

  ”问题已成为焦点,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农民的权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村民自治”首先体现村委的选举上,在调查中发现,各村的村委选举都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农民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权力。

  3,农村普法的机制逐步建立。经过多年的普法,农村逐步建立普法机构,每个自然村都设有一到二个有普法宣传员负责本村的普法工作,各个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并组织村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

  4,农民的思想观念有所改善。随着现代文明与法制进驻农村,农民的思想意识也受到了现代文明的熏陶,虐待女童、买卖婚姻的现象已销声匿迹,重男轻女的现象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农村家庭中,父母对儿女婚姻的干涉减少,婚姻自由得到普及,广大农民对《婚姻法

  》的内容,结婚年龄、近亲不得结婚等基本认识都能了解,并且能够按照相当的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手续。

  二.

  农村普法存在的问题

  1,农村普法的工作方法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但这种放任性和无序性难以让农民系统地了解法律知识。

  2,农村普法的经费问题。

  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深入进行。如有乡镇的普法经费只有实际需要的一半,使很多普法活动由于经费问题而搁浅。

  3,乡村普法宣传水平有限,缺乏专业人员。由于普法宣传员的素质未跟上,影响了农民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有些乡村的普法宣传员连最基本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不是很清楚,又谈何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更别说带动全村人学法,做守法、知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4,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民经济收入,近年来,国家施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不断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悄然发生着变化,流动速度加快,所以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村部内的一两块宣传栏,试问能有几个村民经常跑到村部来看着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村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5,个别村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认识不到位

  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是硬指标,也很多是软指标。法制宣传,对有些村干部来说,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样,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建设,导致村民很多越过村委会这一级,直接到办事处上访,或集体群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宣传物质条件匮乏

  有些村的集体经济匮乏,负债累累,化解压力巨大,就拿俄体办事处为例,全办事处10个嘎查村,仅有两个村无外债。要进行法制宣传,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的,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宣传资料的紧缺、宣传设备的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法制宣传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法制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扣。

  三、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第一,要抓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队伍自身的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普法教育工作者应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认清普法教育工作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解放思想“换脑筋”,摆正普法工作的位置,克服僵化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新路子。这就需要普法教育工作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本职工作,用新理论、新观念武装头脑,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要在普法教育内容上进行改革创新。

  我认为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要针对农村实际,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适当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尽量帮助农民树立起市场观念、风险观念、质量观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这样,就把过去偏重于传授法律知识改变为培养法制意识

  和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三,要深入农村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农村需要普法的人口众多,单靠一个普法组织或一个队伍是不够的,我们要发动社会上的各种力量共同普法,例如我们可以组织在校大学生举行“送法下乡

  ”活动,宣传与农民相贴近的法律法规,组织发动律师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组成法律援助工作小组,深入到农村接受村民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第四,要对现行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进行改革。现行普法教育工作机制的主要弊端是队伍庞杂松散,职能软弱乏力。因此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法领导小组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要赋予各级普法主管机关的法定职权;并且要对农村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一是把过去偏重于“大轰大嗡”式的教育变为扎实细致的教育;二是把过去偏重于“一刀切”式的教育变为因地制宜、因人而易的针对性教育;三是把过去偏重于抽象教育变为形象教育;四是把过去偏重于说理教育变为事理结合的教

  育。第四、要寻找新的工作载体。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传统载体和狭小阵地已经捉襟见肘,难当重任,迫切需要开阔新视野、拓展新阵地、把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建设活动作为新载体,寓法于文(艺)、寓教于乐,努力实现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这样,不仅发挥了普法教育的威力,而且还及时消除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加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整合科,配以文字、图片、漫画等进行趣味性、生动性法制宣传。另技文化、法律“三下乡”,“村村通”网络、远程教育系统、广播电视、宣传单、标语牌等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外,农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员流动性较大,组织进行规模性宣传教育并不实际,但是,我们却可以利用农村学校这个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学校学生来自各村各户,而且人数多,有固定的学习教育场所和丰厚的师资力量,我们可以在农村中小学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并开展“法制宣传带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学法律”、“我为家人上一堂法制课”等活动,让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法律,同时,家长和孩子间的互动也能使家长更好的学习到法律

  第六,政府应加强对村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村领导干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调动农村学习法到位。律积极性,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快速发展。

  第七,对确实无法支持农村普法经费的村,上级财政应适当进行倾斜,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使农村法制宣传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各村也应考虑到自身经费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上多下工夫,节约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优的成果,务求法制宣传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

篇六:农村普法意义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内容摘要: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

  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

  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篇七:农村普法意义

  

  抓好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_乡村普法意义

  一、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化普法认识

  搞好农村普法工作,首先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

  第一,深入农村普法,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需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在农村实行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极大成功,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等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还很低,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与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不相适应,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差更远。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一个基本要求是全体公民应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守法成为整个社会的时尚,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开展普法教育,就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把法律交给全体公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仍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从根本上说,没有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就没有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在提高干

  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农村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偏远山区,在一定意义上走了过场。这就要求我们在“四五”普法中,一定要把农村普法拿在手中,克服困难,做好工作。

  第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在社会大变革中,由于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由于新旧体制转换出现的摩擦,必然会产生矛盾和纠纷。就农村来说,近几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是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农村还存在许多问题: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侵占集体资财等等,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农民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有的无故拖欠甚至拒交数量不大的税费。有的邻里之间经常发生争田、争水、争山林、争宅基地等矛盾。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妥善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要靠教育,靠法治。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使干部群众都依法办事,依法理顺农村各种关系,使干部在依法管理中为农民热情服务,使农民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农村社会进一步安定和稳定。

  第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是加强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特征。《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农民居住分散,生活自由散漫,文化生活贫乏,思想观念僵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特别是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思想、宗族房头观念、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重在宣传,重在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有助于其它教育内容和效果的增强。我们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一方面在学法的基础上,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完善村规民约,把村级财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治村;

  另一方面依法打击取缔破坏、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的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条件。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优化普法方法

  农村普法应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农民尤其是山区农民居住分散,文化素质低,生产季节性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基于这种情况,现阶段开展农村普法应当坚持以下四种方法:

  (一)组织法律培训,主导普法。坚持面授为主,是开展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农村普法,也必须这样。在实际工作中,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法律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普法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乡、镇要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每年要集中进行一次3至5天的法律培训;

  二是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抓好农户(居民)户主的培训,第季度要组织一次。通过法律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干部和普法骨干的培训,实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二)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普法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农村普法也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这个前提下,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开展普法,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党建、奔小康”、“治安模范小区创建”、“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这些工作的全过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干部群众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普法的目的。

  (三)抓住学校教育,辐射普法。开展农村普法,由于农民居住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低,集中起来学法确有困难。而

  各级各类学校,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人数多,人员集中,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专业教师。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要把普法内容组织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就能覆盖一个村。这样,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普法。

  (四)开展多种活动,烘托普法。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一方面,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爱好热闹的特点,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题或专栏节目,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另一方面,要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高潮,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气氛。

  三、围绕农村社会的稳定强化普法效果

  农村普法必须办实事、重实效。农村最大的实效,就是要维

  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必须围绕农村社会的稳定,强化普法的具体效果。目前,农村普法效果要从三个方面强化:一是增强权利义务观念。通过普法教育,全面宣传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使干部群众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明确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只讲义务不讲权利。二是培养依法办事的习惯。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懂法、守法,遇事想问题要想到法,解决问题要依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三是规范依法治村行为。普法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村活动,是普法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过去几年的实践来看,由于农村普法工作不深入,有些地方的依法治村工作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和作用,使依法治村变成了一句口号。因此要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治村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学“大法”立“小规”,在全面学法的基础上,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依法治村的规定和制度,把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在内的村级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村,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八:农村普法意义

  

  浅谈深化农村普法法律的重要性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江泽民!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胡锦涛

  遵纪守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生活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就需要法律这个来进行调节,可以说,法律就是生活中的调味剂,要是缺少了这一味调味剂,人们的生活就不能够变得多姿多彩,举例

  下面我讲述一下我曾看到的一个案例:

  “写下保证书还是不算数

  不懂法不诚信造成执行难”

  写过还款保证书仍然不还款,名字被登报公示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从10月底开始的1个月的时间里,法院对一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被执行人不诚信、不懂法造成了执行难。”几次被被执行人挡在门外后,某法院执行庭庭长李萍发出感慨。

  不懂法拿到判决才想维权

  在上一次执行行动中,张某欠了徐某1000元钱6年未还。“不是拿不出1000元,是心里有气。”张某的妻子李传英讲述了为何不还钱的原因。她说,1999年,张某的战友徐某为其购买摩托车,结果徐某推来一辆没有发票的摩托车,不能挂牌,张某扣下了1000元车钱,并写下了欠条。2002年,徐某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张某,法院判决张某立即还钱。“他卖给我黑车,法院应该惩罚他而不是我们。”他们选择用沉默对抗,直到错过上诉期,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上门强制执行。

  不诚信写过担保仍不尽责10月26日,法官来到山东路一处住宅,户主张某曾将这处130多平方米的房子做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50万元。当时约定的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03年11月12日到2004年11月12日,但直到法官执行前,张某仍未还款。2005年3月31日,银行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并要张某负担银行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5月28日,市南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在卷宗里有两份《保证书》,是上次被法院执行时张某和他的妻子分别书写的。“关于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市南支行诉张某一案,我们自即日起在一个月内还清所欠银行债务,逾期未还将由法院将房屋拍卖,拍卖后住房自行解决。”但一个月过去了,保证书上的内容并没有兑现。

  这对夫妻之所以会有强制执行的结果,全因为他们不懂法,意气用事,悲惨结局,他们自己还是有责任,但是我们也看出一个问题,法律普及还是有局限。所以,我决定进行调查。

  农村普法情况

  为了了解农村普法情况,我在我们局部地区进行了问卷调查:

  1.您的性别是:

  A男

  B女

  2、您的年龄是多大:

  A、14-18岁

  B、19-29岁

  C、30-49岁

  D、50岁以上

  E、其他

  3、您的文化程度为:

  A、小学

  B、初中

  C、高中/中专

  D、大专、大学本科以上

  4、您希望通过哪种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A、自学

  B、媒体宣传

  C、咨询活动

  D、发放书籍和宣传资料

  E、橱窗、标语、宣传栏

  F、其他

  5、您愿意参加普法活动吗?

  A、愿意

  B、不愿意

  C、无所谓

  6、您经常看的电视节目是:

  A新闻类

  B法制节目

  C农业技能

  D文化知识

  7、您认为现在最需要学习的内容是什么?

  A、技术技能

  B、法律知识

  C、无土栽培

  D、植物育种

  8、您经常参加普法活动吗?

  A、从不参加

  B、偶尔参加

  C、经常参加

  9、您或者您的亲人、朋友遇到过权益纠纷吗?

  A、没有

  B、偶尔

  C、多次

  10、一般情况下,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怎么处理?

  A、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B、先私了,不行再去法院或政府

  C、直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11、您对维权的途径是否熟悉?

  A、不太熟悉

  B、基本熟悉

  C、很熟悉

  答题情况:

  题号

  ABCDE151%49%

  215%31%29%20%5%330%48%20%2%

  48%67%13%6%4%578%2%20%

  627%23%35%15%

  752%32%3%13%

  84%40%56%

  913%67%20%

  1014%72%14%

  1146%44%10%

  我们可以看出,1.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方法,影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调查中发现农村的普法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没有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有效途径开展普法。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些地方只满足于放广播,搞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不能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不仅影响普法的深入,还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普法的难度增加。

  另外,由于一些普法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透,普起法来难以作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甚至有可能会误导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

  2.

  农村人口素质和环境条件较差,制约了农村普法效果的提高。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农村组织松散,不容易聚拢来进行深入讲解,挨家挨户进行讲解又太耗人力和物力,困难极大。农民文化素质低,给农村普法工作也带来很大难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文化水平较以前虽然有一定的提高,但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大比例,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成效的提高。农村普法还有一大难关就是要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有的农民以农活很多,无暇关心法律问题,不听工作人员的讲解,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深化农村普法还任重而道远啊。

  在这里,我提出一些深化普法的倡导与方法

  我们一定要深化农村普法,为了加深人们对法律的理解,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加入普法行列。在这里我提出几项提议:第一、要抓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队伍自身的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普法教育工作者应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认清普法教育工作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充实自己的大脑,加深自身对法律的认识,要解放思想“换脑筋”,摆正普法工作的位置,克服僵化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新路子。这就需要普法教育工作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本职工作,用新理论、新观念武装头脑,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有效性。第二、要在普法教育内容上进行改革创新。

  我认为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要针对农村实际,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适当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尽量帮助农民树立起市场观念、风险观念、质量观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这样,就把过去偏重于传授法律知识改变为培养法制意识

  和全面素质的提高。第三、要深入农村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农村需要普法的人口众多,单靠一个普法组织或一个队伍是不够的,我们要发动社会上的各种力量共同普法,例如我们可以组织在校大学生举行“送法下乡

  ”活动,宣传与农民相贴近的法律法规,组织发动律师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组成法律援助工作小组,深入到农村接受村民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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