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方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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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 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5 号)、《关于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9‟80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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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机制的通知》(潍教函„2020‟71 号)等要求,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任务,并持续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现就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各学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资源统筹,坚持精准施策,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节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各类残疾儿童得到适合的教育安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一辍学问题发生,确保如期完成控辍“清零” 目标任务,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二、坚决完成“控辍清零”攻坚任务 1.
落实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全面核查制度。区教育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扶贫、公安、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 完善控辍联动机制,摸清适龄入学儿童基础信息。坚持控辍保学 与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区教育部门要通过大数据手段全面比对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含本地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等)、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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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儿童、孤儿等信息,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全面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底数。(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残联、区民政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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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周报告和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加强日常管理,逐级落实责任,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和辍学周报告制度,每周向教育主 管部门报告学生就读状态,对疑似辍学学生要立即核实情况,及 时报送劝返复学进展信息。区教育部门要牵头对失学辍学儿童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台账记录要做到“三细三实”,即原因分析细、劝返过程细、数据资料细,数据登记真实、过程记录真实、材料齐全真实。落实学校月报告制度,每月 5 日向区教体局报送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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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制度。
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明确 专人负责,加强对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控辍保学管理模块的管理。坚持边摸排边劝返原则,对摸排确认的非真实性失 学儿童要及时规范上传证明材料,对实际失学辍学儿童要逐一录入省平台,并制定劝返和关爱方案,全力全速进行劝返。工作进展及时在省平台标注,劝返复学说明要清楚具体,上传的有关证明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对新增辍学学生两周内可以劝返的, 更正为正常学籍状态,两周内不能劝返复学的,省学籍平台自动标注为“辍学状态”。对经多次劝返,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下同)拒不接受送教,适龄儿童拒不返校、拒不到中职学校就读的,要以实时劝返录音、视频、照片、书面记录等形式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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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劝返过程,涉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劝返纸质材料扫描(含照片资料)上传省平台,其他录音、视频资料留存。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审核、督查职责。(责任单位: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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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疫情防控形势下关爱制度。
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 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精准掌握各类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分类建立健全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档案,细化落实好留 守儿童“一对一”关爱、孤儿学生教师妈妈(爸爸)全覆盖、精准资助救助制度等教育惠民制度。完善康育副校长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评估活动。落实全员全覆盖家访制度,每学 期开学前,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 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特别重视做好初、高中学生的学习帮扶和心理疏导,指导做好复学准备,按时返校复课,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类完善控辍工作长效机制 1.
严格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和复学通知书制度。
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前,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对于失学辍 学儿童,要联合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和村居(社区)
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及时催促入学; 对于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对于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区教育部门要联合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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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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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随迁子女控辍工作机制。对潍城区内的流动人口, 户籍地教育部门要主动将有关适龄随迁子女情况通报潍城区教 育部门,潍城区教育部门及时确认其就学状况并反馈户籍地教育部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未报名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教育部门指导片区学校负责组织劝返;辍学后跨县市区流动的,原流入地(学籍所在地)应摸排核实学生去向并书面通知户籍地,由户籍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到潍坊市外居住辍学的儿童,户籍地要加强与家长联系,在积极做好劝返工作的同时,将适龄儿童摸底情况报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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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延缓入学审批和不具备学习条件评估鉴定制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到片区学校申领延缓入学 申请书,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等有关佐证材料,由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或者区教育部门批准。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随迁子女延缓入学可在户籍地或流入地申请,在流入地申请的,流入地教育部门及时通报户籍地,由户籍地负责在省平台上传证明。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由区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联合进行评估鉴定,从严掌握,确保情况真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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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由评估人员签字、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经评估鉴定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可按休学或延缓入学处理,并按规定纳入相关救助保障范围;如后期能力有所发展,可以纳入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范围;对一直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待年满 15 周岁后作超龄离校处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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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特殊教育制度。完善入学鉴定评估制度,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残联,建立应入学残疾儿童台账,对具备学习条件的, 通过特教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科学安置,确保残疾 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7 以上。区教育部门要整体规划特殊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特殊教育管理和指导,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送教上门学生,送教学校要在评估基础上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服务,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注重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在保证一定送教次数的同时,可通过远程教育作为补充,“一人一档”,规范过程性档案材料管理。送教学校要同时注重对家长的康复知识指导和教育政策宣传。(区教体局、区残联、区卫健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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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全员育人导师和学情会商制度。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课后辅导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学有困难学生的 帮扶力度,坚决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学校对劝返复学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单独编班、普职融合、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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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明确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开展教师全员育人导师和学情会商制度纳入教师职责范围,将教师担任育人导师和学情会商情况纳入师德考核、职称评聘和层级认定指标体系。(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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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各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问题。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 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 办学行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公安、人社部门建立协作劝返机制,及时相互通报辍学学生外出打工信息。户籍地教育部门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要会同务工地教育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通报务工地公安、人社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民政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育观念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引导适龄青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对于因信教而辍学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要会同统战、宗教事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于少数建档立卡家庭儿童,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扶贫办、区委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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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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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办学条件保障机制。要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教育振兴,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3 年内实 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乡村学校全部按要求建设留守儿童关爱室。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配足配齐学科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继续深化一校长多校区、城乡结对帮扶、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等改革,进一步优化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服务农村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区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立随查随访制度,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出初中毕业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入地新落户家庭等重点,通过调取学籍系统数据、入校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不定期抽查学生在学情况、在籍不在学情况和劝返复学情况。严格落实初中毕业生去向制度,继续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情况和升入高中阶段学生情况纳入区教育督导,杜绝强制分流或劝退学业有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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